一、制定目的和意義
為了規范村務公開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對村務進行民主監督的權利,完善村民自治制度,促進民主管理,推動實施鄉村振興戰略。
二、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山東省村務公開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根據臨沂市民政局《關于認真落實村級治理體系重點任務的通知》(臨民〔2019〕12 號)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三、主要內容
《辦法》分為八個部分。一是總則,對制定背景、依據、原則進行說明;二是組織領導,村務公開由區委、區政府負責組織實施并納入鄉鎮(街道)干部目標管理;三是公開的時間與內容,對公開內容的時間節點進行說明;四是公開的形式,在本村村民活動較為集中的地方建立專門的“公開欄”,進行張榜公布;五是公開的程序,村民委員會依法提出村務公開的具體方案,村務監督委員會對具體方案進行審查并提出意見,村黨組織和村民委員會召開聯席會議,討論確定公開方案,村民委員會對公開方案確定的內容按照規定的形式和時間予以公布。六是村務公開的監督,在村務公開中,成立村務監督委員會,對村務公開進行監督;七是保障措施,將村務公開納入村民委員會成員崗位目標責任制和履行職責評議內容,村務監督委員會依法履行監督職責;八是責任,對不依照本管理辦法,對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依法給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