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我區旅游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支持旅游業快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山東省省級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了《羅莊區區級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為規范執行該《辦法》,現就有關問題作如下政策解讀。
一、《辦法》出臺的背景
全區旅游業發展逐漸呈現出融合化、市場化、全域化的特征。為進一步推動旅游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旅游投資和消費,增強旅游業的產業融合作用,迫切需要綜合運用財政政策工具,加快推進全區旅游業的質量提升與轉型升級,推動區域旅游經濟的協調發展。
二、旅游業發展專項獎補資金的設立
羅莊區旅游業發展專項資金是由區級財政設立,納入區級財政預算管理,專項用于支持旅游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升旅游公共服務水平,促進旅游產業轉型升級的資金。
三、旅游業發展專項獎補資金的安排原則
專項資金遵循“政府引導、突出重點、方式靈活、規范監管”的原則。
(1)政府引導。旅游業發展的投入主體是旅游企業,通過區級專項資金的引導,吸引更多的社會資金投資旅游業,促進旅游業轉型升級。
(2)突出重點。根據省、市、區旅游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及年度旅游工作部署,確定專項資金扶持重點,著力支持旅游公共服務設施、重大旅游項目建設及旅游新業態發展。
(3)規范監管。從項目申報入手,建立公開申報、審核推薦、合規審查、專家評審、項目公示、監督檢查、績效評價等全過程的項目監管機制,確保支持項目有序推進、績效顯著。
四、旅游業發展專獎補資金的支持方式
專項資金實行項目制管理,采取無償相的扶持方式。無償扶持,由項目單位自主申報,街鎮推薦、區文化和旅游局審核,區政府擇優選取,采取獎勵、補助等支持方式;
五、旅游業發展專項獎補資金的支持范圍
專項資金重點支持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旅游形象推廣和旅游人才培養;引導旅游企業做大做強;扶持旅游新業態、旅游風情小鎮、重點旅游商品研發和銷售、有突出貢獻的旅行社企業等。
六、旅游業發展專項獎補資金支持的旅游業發展的內容
專項資金支持的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建設包括:旅游咨詢中心(點)、游客集散中心建設及運行維護,游客服務中心、旅游廁所、旅游交通標識、景區內旅游導覽系統、旅游停車場、旅游應急救助等旅游公共設施建設,全省旅游發展規劃及區域性旅游規劃編制,省級旅游發展專項課題研究,智慧旅游示范項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