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辦法》出臺背景
農經工作面廣量大,任務繁重,尤其是“三資”管理中涉及的村集體財務、資產資源類租賃發包等問題,歷來是群眾關注的熱點,同時也是容易引發信訪問題的焦點,直接影響基層平安穩定,影響村集體經濟的發展。為穩定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隊伍,進一步完善我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體系,特修訂本管理辦法。
二、《管理辦法》制定依據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農業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的意見的通知>》(魯政辦發〔2009〕124 號),臨沂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的意見》(辦字〔2017〕15號)和《羅莊區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辦法》(羅政辦發〔2017〕74號)修訂本管理辦法。
三、《管理辦法》出臺目的
隨著農村集體“三資”業務的開展,原2017年的《管理辦法》在適用范圍、管理體制、業務要求等方面已經不能滿足實際工作需要,為更好的推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現修訂本辦法。
四、《管理辦法》主要修訂內容
(一)《管理辦法》適用范圍擴大。在辦法修訂中,除對改革后的機構名稱做了更改外,還結合實際情況,對村集體入股的黨組織領辦合作社中屬于集體部分的資產以及村集體經濟組織以集體所有的資金、資產采用入股、出租等方式參與的各類經濟組織的資產都納入監管范圍。
(二)“三資”管理體制變化。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原村會計崗位已經不能滿足現在的業務需要,所以取消了原村會計崗位,新設村級報賬員,負責本村集體資金的日常收支,定期向街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報賬、按期進行財務公開等工作,各街鎮可以根據各自需求,自行招考村級報賬員,與原村會計搞好銜接,集中設置代理會計。
(三)強化“三資”檔案管理。對檔案室建設管理做了明確要求,各街鎮要統一建立農村集體“三資”檔案室,解決長期以來檔案缺失、管理混亂問題,倒逼村集體“三資”管理規范化,確定專人負責,并積極推進檔案信息化建設。
(四)規范財務收支行為。取消備用金制度,嚴格控制現金支出,規范征地補償金等大額資金收支管理,嚴格執行“四議兩公開一監督”民主決策程序。
(五)制定了《羅莊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流程》,對農村財務收支、經濟合同管理、資產資源管理、集體收益分配、物資服務采購、工程建設、財務公開、村級重大決策“四議兩公開”、檔案管理等方面的業務活動進行了流程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