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實施意見》由羅莊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起草,經區政府同意后,于2021年1月22日印發實施,現就相關內容做如下解讀:
一、制定背景
為進一步加大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力度,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區域金融穩定。
二、決策依據
根據中央、省市相關文件通知要求和《山東省地方金融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工作實際制定。
三、出臺目的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中央、省市有關部署要求,堅持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加大防范預警、案件處置、宣傳教育等工作力度,完善防打結合、打早打小、綜合施策、標本兼治的長效機制,牢牢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金融風險底線。
四、重要舉措
1、建立監測預警,充分發揮基層群眾自治作用,組織力量深入村居、社區開展防范預警工作。
2、強化重點防控,加強重點領域的監管和風險防控力度,密切關注各類民間投融資中介機構,網絡借貸平臺、眾籌平臺等互聯網金融行業,私募基金、交易場所、電子商務、批發和零售、房地產等資金密集型行業,各類涉農專業合作組織等涉農領域,教育、醫療、養老等民生領域的非法集資風險。
3、依法妥善處置,保持依法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的高壓態勢,充分調動公安等執法部門及基層組織力量,摸排非法集資線索,做到打早打小,提高案件偵辦效能。
4、加大宣傳教育,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各類媒介,以法律政策解讀、典型案例剖析、投資風險教育等方式,深入開展進機關、進工廠、進學校、進家庭、進社區、進農村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宣傳教育的廣泛性、針對性、有效性。
羅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