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市、區關于實施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的決策部署,積極消納農村剩余勞動力和城鎮長期失業人員,根據《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方案》《臨沂市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實施方案》,區人社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羅莊區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
一、制定背景
實施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是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的一項重大民生工程。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方案》,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三部門印發了《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暫行辦法》,市政府辦公室出臺了《臨沂市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實施方案。為組織實施好我區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區人社局會同相關部門配套制定了《羅莊區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實施方案》。
二、決策依據
(一)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東省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方案>的通知》(魯政辦字〔2021〕137號);
(二)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沂市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臨政辦字〔2022〕15號)。
三、出臺目的
《方案》制定出臺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貫徹落實省、市關于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工作部署,積極消納農村剩余勞動力和城鎮長期失業人員,著力提高城鄉低收入群體收入,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探索共同富裕有效路徑。
四、重要內容
《方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落實政府兜底安置就業的職責,圍繞大幅提升城鄉公益性崗位規模,從總體要求、組織實施、資金保障、保障措施四個部分,研究制定了系統性方案,明確了全區工作任務,并成立了羅莊區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領導小組。
(一)城鄉公益性崗位設置堅持需求導向、公益屬性的原則,在統籌整合現有公益性崗位基礎上,設立公共管理類、公共服務類、社會事業類、設施維護類、社會治理類等崗位。
(二)鄉村公益性崗位統一實行政府補貼,補貼標準不低于當地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同一人員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到期后可視情適當延長,崗位待遇按月發放,統一為在崗人員購買每年不超過60元的意外傷害商業保險,已購買的不再重復購買。城鎮公益性崗位統一實行政府補貼,補貼標準不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同一人員崗位補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補貼時年齡為準),崗位待遇按月發放,社會保險補貼按照上崗人員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不包括個人應繳納部分)執行。對退出公益性崗位后生活困難人員,按規定納入社會救助范圍,做到政策有效銜接、幫扶不斷。
(三)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在區政府統一指導下,發布城鄉公益性崗位需求公告,采取個人申請、民主評議、審核公示、區級審批的方式分批組織上崗。
(四)強化“雙實名”的管理服務機制。依托公益性崗位精準管理系統拼圖,運用大數據、信息化手段建立動態管理服務機制,做到崗位和人員“雙實名”管理,防止“虛報冒領”“吃空餉”等情況。
羅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羅莊區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