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目的
通過精準篩查盡早發現學生肺結核患者或結核分枝桿菌潛伏感染者,對確診患者落實隔離與規范治療,對潛伏感染者實施預防性干預,從源頭減少校園內結核病傳染源,有效遏制結核病在校園傳播蔓延。
二、組織架構與職責分工
本次篩查工作由區衛生健康局、區教育和體育局聯合領導組織,構建“部門協同、醫校聯動”的工作機制。
1.臨沂城區醫院作為定點篩查醫院,負責選派專業人員、開展技術培訓、統一篩查標準、規范操作流程,同時承擔結核菌素試驗、胸部X光片復查及病例診斷工作。
2.各學校負責組織師生參與篩查、發放篩查告知書并回收簽字材料、維護現場秩序、做好篩查人員信息報送及后續學生健康管理工作。
3.區疾控中心負責提供全程專業技術指導,篩查結束后匯總分析數據并撰寫報告上報相關部門。
三、篩查范圍、方法與時間安排
(一)篩查對象
1.初篩對象:覆蓋臨沂第十八中學等9所中學、臨沂職業學院等4所院校;其他學校新生由區教體局或學校組織篩查,小學和非寄宿制初中新生需重點核查肺結核密切接觸史和可疑癥狀,對相關人員加做結核菌素皮膚試驗。
2.復查對象:結核菌素試驗后72小時判定為強陽性的師生。
(二)篩查方法
1.初篩:采用肺結核可疑癥狀問詢結合結核菌素試驗的方式,有禁忌癥者可替換為γ-干擾素釋放試驗(IGRA)。
2.復查:初篩強陽性人員及因特殊情況未做結核菌素試驗的人員,由學校統一組織到臨沂城區醫院進行胸部X光片檢查;疑似或確診病例需到該院結防科門診進一步檢查治療。
3.補篩要求:因個人原因未參與集中篩查或未及時查看試驗結果的新生,需由家長帶領到結核病定點醫院自費完成篩查,持有效結果方可入校。
(三)時間節點
1.人員培訓:9月1日前完成;
2.篩查實施:9月1日至11月30日完成肺結核可疑癥狀篩查、結核菌素試驗及胸部X光片復查全部工作。
四、核心工作流程與技術要求
(一)結核菌素試驗規范操作
1.學校需提前提供篩查人員信息,定點醫院據此準備試劑、注射器等物資;篩查告知書須經學生及監護人簽字確認。
2.接種點需設置在學校醫務室、閑置教室等室內場所,嚴禁占用正常教學教室;配備75%酒精、應急藥品等物資,接種人員需持證上崗,每個接種點人員不少于3人。
3.受試者需經預檢排除禁忌癥后方可接種,接種后現場觀察15-30分鐘無異常方可離開;班級接種完成后由班主任簽字確認人數,并標注未種及拒種人員原因。
4.出現異常反應時,需嚴格按照PPD皮膚試驗不良反應處理方法及時處置。
(二)復查與病例管理
1.強陽性人員完成胸部X光片復查后,確診肺結核或可疑病例需接受規范治療;學校依據相關防控指南落實患病學生休、復學管理,復學需憑臨沂城區醫院診斷證明。
2.單純結核菌素試驗強陽性者,鼓勵在自愿知情同意下開展預防性治療;未接受治療者需在篩查后3個月、6個月、12個月分別進行胸部X光片復查。
(三)信息管理與保密
篩查單位需在工作結束后一周內將結果反饋學校,學校將結果納入學生健康檔案;相關工作人員需嚴格保密疫情及個人病情信息,杜絕泄露。
五、收費標準與經費保障
根據臨沂市醫保局相關文件要求,結核菌素試驗收費標準為24元/次,費用從學校公用經費中列支,不得向學生個人收取。
六、工作要求
1.依法依規篩查:嚴格遵循《學校結核病防控工作規范(2017版)》等國家技術標準,確保篩查流程科學規范。
2.落實屬地責任:各部門、學校、醫療機構需密切協作,按照“知情同意、穩妥有序”原則推進篩查工作。
3.強化資料歸檔:臨沂城區醫院需做好篩查、復查結果登記,完成數據電子化錄入與存檔,并將匯總結果反饋區疾控中心。
羅莊區衛生健康局 羅莊區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印發《羅莊區2025年學校結核病篩查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