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政發〔2017〕13號
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區政府各部門,市駐羅莊各單位,區直各事業單位:
《關于加強畜禽養殖禁養區關閉搬遷工作的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羅莊區人民政府
2017年8月8日
關于加強畜禽養殖禁養區關閉搬遷工作的實施方案
為切實抓好《2017臨沂市環保突出問題畜禽養殖污染整治行動方案》的落實、加快完成畜禽養殖禁養區內養殖場區和養殖專業戶關閉搬遷工作,根據省環保廳、省畜牧獸醫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畜禽養殖禁養區關閉搬遷工作調度的函》(魯環函〔2017〕441號)和市環保局、市畜牧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加強畜禽養殖禁養區關閉搬遷工作調度的函》(臨環函〔2017〕173號)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畜牧發展與環境保護并重,按照《畜牧法》、《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畜禽養殖管理辦法》等有關要求,認真落實《羅莊區畜禽規模化標準化養殖布局規劃》,積極推行畜牧業標準化生產,加大畜禽養殖污染整治力度,規范畜禽養殖項目建設行為,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為實現我區環境質量不斷提高做出應有貢獻。
二、主要目標
羅莊區禁養區內共有畜禽養殖場(小區)和養殖專業戶252戶,現已完成關閉搬遷233戶,完成率92%。其中禁養區有養殖場(小區)29戶,目前已關閉搬遷10戶,還有19戶養殖場未完成關停搬遷,禁養區內養殖專業戶223戶,已全部關閉搬遷。根據《羅莊區環保突出問題治理攻堅行動畜禽養殖污染專項整治方案》要求,2017年10月31前完成依法關閉或搬遷禁養區內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
三、工作任務
(一)加快關閉搬遷工作。尚未完成禁養區內養殖場、專業戶關閉搬遷工作的街鎮,要對照《2017年羅莊區環保突出問題治理攻堅行動畜禽養殖污染專項整治方案》要求,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建立“一場一檔”“一戶一檔”,逐場逐戶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關閉搬遷時間表,并切實抓好落實。確保2017年10月31日前完成禁養區內的規模化養殖場(小區)、養殖專業戶關閉或搬遷工作。
(二)鞏固提升整治成果。已完成關閉搬遷工作的街鎮要組織專門力量加大對禁養區內關停養殖場戶的巡查力度,積極開展養殖污染整治“回頭看”活動,對拆除養殖棚舍廢棄物進行清理,盡快復耕,鞏固整治成果;對禁養區內停養養殖場戶,積極引導轉產,防止發生復養反彈現象,對頂風復養的養殖場戶堅決予以取締。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傳動員
各街鎮要加大畜禽禁養區關閉搬遷工作的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明白紙等形式,積極宣傳關閉搬遷工作意義及要求,要讓廣大養殖戶家喻戶曉,提高對養殖污染整治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和配合,確保10月31日前完成關閉搬遷。
(二)加強組織領導
畜禽養殖禁養區關閉搬遷工作由羅莊區環保突出問題治理攻堅行動畜禽養殖污染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調度督導等工作。各街鎮也要進一步加強組織保障,組織專門力量,抓好工作落實。要堅持問題導向,迅速開展排查,查清薄弱環節,明確整改目標任務,列出問題清單,落實強力工作措施,不拖不靠,逐一整改,補齊短板,不留死角,確保畜禽養殖禁養區關閉搬遷工作的實效。
(三)嚴格落實責任
按照各街鎮上報的禁養殖區規模場(區)和專業戶的底子,建檔立卡,確保一戶一卡,責任到人。關閉搬遷工作由各街鎮負責組織,其他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搞好配合。
(四)實行通報制度
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對各鎮街畜禽養殖污染整治開展情況進行調度、督導,及時發現典型,總結推廣經驗,對工作開展不力、措施落實不到位的鎮街進行通報,將啟動問責機制。
(五)嚴格執法監管
各鎮街、各有關部門要依據各自職責依法查處各種畜禽養殖污染環境違法行為,依法取締或關停違法養殖場戶,重點加大對禁養區內綜合整治工作督促檢查、監督執法和責任追究力度,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的養殖場戶,將會同環保等部門依法進行查處。
(六)按時上報進度
各街鎮要及時將工作進度上報區畜禽污染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便匯總上報。
聯系人:陳振興
聯系電話:8243490
電子郵箱:teasmell@126.com
附件:羅莊區禁養區畜禽養殖污染治理責任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