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政發〔2020〕4號
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區政府有關部門,市駐羅莊有關單位,區直有關事業單位,羅莊經濟開發區:
《關于開展“問題集中排查整改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羅莊區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2日
關于開展“問題集中排查整改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抓好《問政山東》節目反映問題的整改落實,進一步補齊工作短板,不斷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切實增強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滿意度,現就在全區開展“問題集中排查整改專項行動”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標任務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按照省委“重點工作攻堅年”、市委“重點工作攻堅年”“重大項目突破年”、區委“攻堅突破年”要求,以6月18日《問政山東》節目反映問題為契機,利用2個月的時間開展專項行動。通過深挖細查、立查立改、舉一反三,不斷補齊我區在政府服務、民生事項、項目建設、工作作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短板,進一步轉變干部作風,不斷提升服務效能,努力實現問題百分之百發現,問題百分之百解決,群眾百分之百滿意。
二、時間安排
(一)問題查擺階段(6月20日-6月26日)
全區各級各部門在前期排查18類139個問題基礎上,再利用7天的時間,認真對照《問政山東》反映的問題,聚焦全省九大改革攻堅行動、全市十大改革任務,圍繞全區“5656”行動計劃和“一領兩動”“三重攻堅”任務,通過《問政山東》《問政臨沂》欄目平臺、“接訴即辦”平臺、政務服務熱線、信訪平臺、“四進”工作組等多種渠道,對各類問題進行再收集、再排查、再梳理,并建立問題臺賬。問題查擺要貫穿專項行動始終。
(二)集中整改階段(6月20日—8月10日)
對排查出的問題逐個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確整改時限,確定整改責任人。所有問題采取銷號制度管理,確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務。
1、取得階段性成效(6月20日—7月5日)。緊盯《問政山東》涉及臨沂的醫保卡辦理、普惠性幼兒園經費補助、學前教育雙百工程、黑臭水體治理、政務服務“一次辦好”等方面的問題,狠抓問題整改,力爭一周內整改到位;排查出的其他問題,整改完成率要達到60%以上;對短時間不能解決的,制定工作計劃,7月5日前取得初步成果。
2、全面整改落實(7月6日—7月31日)。所有排查出的問題全部整改到位,如2個月內無法完成整改的,責任單位要向羅莊區“問題集中排查整改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說明原因,并明確完成時限,制定節點計劃,確定時間表、路線圖,實行清單管理、專班推進,確保按照承諾的目標節點,高質量完成整改任務。
2、健全長效機制(8月1日—8月10日)。要以群眾滿意為標準,建立及早發現問題、快速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堅持標本兼治,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嚴防整改問題反彈、杜絕類似問題出現。
(三)檢查驗收階段(8月11日— 8月20日)
羅莊區“問題集中排查整改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問題排查整改工作進行全面驗收檢查,確保每個問題真正解決到位。問題整改單位要根據工作進度,隨時提出銷號申請,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抓好驗收檢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以區委副書記、區長彭波同志任組長,參與政府分工的有關領導任副組長,各街鎮、各有關部門單位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和協調工作。要強化區級分管領導牽頭攬總責任,壓實街鎮、部門“一把手”責任,強化具體責任人責任,形成工作合力,扎實推進問題整改行動開展。領導小組辦公室由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任主任,區政府辦公室主任任常務副主任,區政府辦公室一名副主任任副主任,從區委辦、區督委辦、區政府辦各抽調一名同志為成員,具體負責專項行動的日常工作。
(二)密切協作配合。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充分認識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抽調業務骨干負責此項工作,按照《方案》明確的整改時限和工作要求,結合單位職責實際,形成工作合力,加強溝通聯系,嚴禁推諉扯皮,將問題查深查透、整改到位。
(三)營造濃厚氛圍。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平臺廣泛宣傳專項行動,大力宣傳整改成效,積極營造全區大整改、大提升的濃厚氛圍,切實增強專項行動的影響力和群眾認同感。
(四)強化檢查督導。實行周報告制度,每周向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整改情況;實行問題清單銷號制度,整改一個,銷號一個,在每周“打擂攻堅”會上對整改情況進行公示;緊盯“問題清單”嚴督實導,對工作不重視、整改效果不明顯,甚至敷衍塞責、弄虛作假的,通報批評并掛牌督辦、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將依紀依規嚴肅問責問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