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莊區區級部門單位預算績效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快推進區級預算績效管理,落實預算績效責任,健全工作推進機制,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根據區委區政府關于全面落實預算績效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范圍包括區級部門單位管理的所有財政性資金,涵蓋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以及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等財政資金的政府投資基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采購、政府購買服務、政府債務項目等。
第三條區級部門單位預算績效管理按管理對象可分為部門整體績效管理、政策和項目績效管理。按管理環節可分為事前績效評估管理、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管理、績效評價管理和績效結果應用管理等環節。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業務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均為區級相應部門單位。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五條業務主管部門、財政部門、審計部門按職責分工共同負責預算績效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六條業務主管部門職責:
(一)研究制定本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實施細則、工作規程、工作計劃等;
(二)實施本部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厘清部門內部財務與業務科室職責分工,組織指導所屬單位和項目實施單位落實預算績效管理職責任務,對實施情況進行督導考核;
(三)組織開展新出臺重大政策和項目事前績效評估;設置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政策和項目績效目標;
(四)組織開展政策和項目預算執行進度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雙監控”;
(五)組織開展部門績效自評,建立評價結果與改進項目資金管理掛鉤機制;
(六)建立本部門核心業務預算績效指標和標準體系;
(七)開展成本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八)按要求向人大報告、向社會公開本部門預算績效信息。
第七條財政部門職責:
(一)研究制定區級預算績效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工作規劃等;
(二)組織指導部門單位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對實施情況進行督導考核;
(三)研究制定共性績效指標和標準體系,組織部門單位建立核心業務績效指標和標準體系;
(四)對部分新出臺重大政策和項目組織開展事前績效評估,審核績效目標,抽查復核部門績效自評結果,組織開展績效運行監控,組織開展重大政策和項目及部門整體績效評價,組織開展成本預算績效管理;
(五)建立績效結果與預算安排和政策調整掛鉤機制,健全績效結果反饋及督促整改機制;
(六)組織實施預算績效信息向人大報告、向社會公開工作;
(七)推進預算績效信息化建設,實現預算與績效管理一體化運行;
(八)引導和規范第三方機構參與預算績效管理。
第八條審計部門依法對預算績效管理情況開展審計監督,重點審計預算支出績效、政策實施效果、績效責任落實和部門績效自評等內容,并將預算績效管理情況納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范圍。
第三章 事前績效評估管理
第九條事前績效評估管理是指對政策和項目預算設立必要性、投入經濟性、績效目標合理性、實施方案可行性、籌資合規性等進行論證評估,以提高決策的科學性和精準性。
第十條業務主管部門申請新設專項資金、新出臺重大政策和項目,應開展事前績效評估,出具事前績效評估報告,投資主管部門要加強基建投資績效評估。事前績效評估是申請新增預算的必備要件,未開展績效評估或績效評估結果差的政策和項目不得列入中期財政規劃和年度預算,相關項目不得納入項目庫。
第十一條財政部門根據業務主管部門項目申請報告、績效評估報告等內容,對新增重大政策和項目預算進行審核,必要時可以組織第三方機構獨立開展績效評估,并依據審核和評估結果安排預算。
第四章績效目標管理
第十二條績效目標是指使用財政資金計劃在一定期限內實現的產出和達到的效果,包括部門整體績效目標、政策和項目績效目標。
第十三條業務主管部門根據財政部門下發的部門預算編報通知要求,按照“誰申請資金,誰編制目標”原則,組織編報績效目標,并對本部門設定的績效目標負責。
第十四條業務主管部門要健全績效目標內部編報機制,組織所屬單位或項目實施單位編制績效目標。
(一)編制政策和項目績效目標。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預算中的政策和項目,均需編制績效目標??冃繕藨攺念A期產出、預期效果和服務對象滿意度等方面,設置績效指標和標準,作為申請預算和項目入庫的前置條件。
(二)編制部門和單位整體績效目標。業務主管部門要依據本部門職責任務,結合部門中期財政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合理確定部門整體績效目標,并設置績效指標和標準。
第十五條績效目標審核。由財政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進行審核。
(一)業務主管部門審核。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對本部門所屬單位和項目實施單位報送的績效目標進行審核。績效目標不符合要求的,應要求報送單位及時修改、完善。
(二)財政部門審核。財政部門依據國家相關政策和區委、區政府重點工作安排、預算支出方向和支出重點等,對部門申報的績效目標進行審核,符合要求的進入下一步預算編審流程。
第十六條績效目標批復下達。財政部門在批復部門預算或下達資金時,同步批復下達預算績效目標。業務主管部門在批復所屬單位預算時,同步批復績效目標。
第十七條績效目標調整。預算執行中,因預算調整、政策變化、突發事件等因素影響績效目標實現,確需調整績效目標的,由業務主管部門提出調整申請,按預算管理流程報批調整。
第五章 績效運行監控管理
第十八條績效運行監控管理是指根據確定的績效目標,通過動態或定期采集項目管理信息和績效運行信息,對預算執行進度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開展“雙監控”,促進績效目標順利實現。
第十九條業務主管部門要健全績效運行監控機制,重點選擇本部門重大專項及支出進度緩慢、管理基礎薄弱的項目開展績效運行監控,動態掌握政策和項目進展、資金使用、績效目標完成等情況,對發現的管理漏洞和績效目標偏差,及時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予以糾正。
第二十條財政部門選取區委、區政府確定的重大支出政策和項目進行重點監控,發現資金使用和項目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績效目標執行中的偏差,及時通報相關部門單位進行整改,對問題嚴重或整改不到位的暫緩或停止預算撥款。
第六章 績效評價管理
第二十一條績效評價是指預算執行完畢或項目完成后,根據設定的績效目標,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評價方法,對預算資金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益性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
第二十二條績效自評。包括部門整體績效自評、政策和項目績效自評、部門重點評價。
(一)部門整體績效自評。各部門各單位依據年初確定的整體績效目標,對本部門單位使用財政資金實現的整體產出和效果開展年度評價,客觀反映本部門單位整體績效水平。部門整體績效自評,應結合部門整體績效報告制度實施情況逐步推進。
(二)政策和項目績效自評。自評范圍包括區本級支出項目和上級轉移支付項目。區本級支出項目,全部納入績效自評范圍,年度預算執行結束,通過填報績效自評表的方式實施;上級轉移支付項目,由業務主管部門按照上級部門的要求,組織本級項目實施單位開展績效自評,自評結果上報市級業務主管部門和本級財政部門。業務主管部門要加強績效自評的組織管理,督導項目實施單位客觀真實反映項目績效。
(三)部門重點評價。業務主管部門要在全面組織績效自評基礎上,選擇本部門重大支出政策和項目,進行重點評價。業務主管部門應加強重點評價組織管理,嚴格評價流程,形成評價報告報財政部門。
第二十三條財政部門對部門單位績效自評結果實施抽查復核,對未按要求開展自評、自評和抽評結果差異較大及抽評結果為差的項目予以通報。
第二十四條財政重點評價。財政部門建立重大政策和項目重點評價機制,對區委、區政府確定的重大政策和項目開展重點績效評價。
第二十五條財政部門、業務主管部門開展重點評價,應成立評價工作組,制定評價工作方案,壓實評價主體責任,必要時可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績效評價。
第七章 成本預算績效管理
第二十六條財政部門和業務主管部門分別負責主管及職責范圍內的成本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包括:擬定成本預算績效管理相關工作規范;確定成本預算績效管理對象,制定總體方案;依據成本預算績效管理結論安排下一年度預算;結合成本預算績效管理結果提出改進預算支出意見并督促落實。
第二十七條財政部門負責擬定成本預算績效管理基本規章制度和總體技術規范;負責實施財政重點支出和重大政策得成本預算績效管理;組織、指導業務主管部門開展成本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審核業務主管部門成本預算績效報告;督促落實成本預算績效管理改進工作。
第二十八條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部門成本與績效管理相關實施細則;具體組織實施本部門的成本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完善分行業、分領域、分層次的成本預算績效指標、標準和方法;配合財政部門組織的對本部門的成本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落實成本預算績效管理整改意見;利用成本預算績效管理成果完善本部門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編制水平。
第八章 績效結果應用
第二十九條績效結果應用管理是指對開展預算績效管理所形成的績效目標、績效監控、績效評價等績效信息,采取反饋整改、與預算掛鉤、信息公開、激勵約束等方式,以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
第三十條反饋整改。財政部門、業務主管部門要及時反饋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結果,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抓好整改督導。
第三十一條與預算掛鉤。財政部門建立績效結果與預算安排和政策調整掛鉤機制,將部門整體績效與部門預算安排掛鉤,將分區域項目績效與專項資金分配掛鉤。對績效較好的政策、項目優先保障,對交叉重復、碎片化的政策和項目予以調整,對績效較差的政策和項目進行通報、約談,低效無效資金一律削減或取消,長期沉淀資金一律收回。
第三十二條信息公開。財政部門負責向社會公開區級預算績效評價總體情況、財政重點評價結果等績效信息。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將政策和項目績效目標、績效評價結果等向社會公開,并逐步將除涉密內容外的績效信息全部向社會公開。
第三十三條向區人大報告。按照預算法要求及相關規定,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績效結果向區人大報送工作,各部門單位按要求將重大政策和項目績效目標、績效評價結果等績效信息與預決算草案同步報送區人大。
第九章 工作保障
第三十四條健全工作機制。各部門單位要加強對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確定本部門單位預算績效管理牽頭科室,按照“誰實施、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相關職能科室績效管理職責,建立分工明確、職責清晰的工作機制,實現績效管理和業務工作有機結合,把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措施落到實處。
第三十五條明確責任約束。各部門單位是本部門單位預算績效管理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單位預算績效負總責,要抓部署、抓調度,督導工作開展;分管負責人要按職責分工具體負責,督促落實預算績效管理制度措施;項目責任人對項目預算績效負責,對重大項目責任人實行績效終身責任追究。將預算績效結果與政府績效和干部政績考核掛鉤,作為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選拔任用及公務員考核的重要參考。
第十章 監督問責
第三十六條各部門未按照本辦法第二章有關規定履行預算績效管理職責的,責令改正,并視情節輕重進行績效問責,問責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約談有關責任人員、通報批評、調減單位預算、組織處理、政務處分等。
第三十七條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對績效管理工作中發現的財政違法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報送區政府和有關部門作為行政問責參考依據,發現重大違紀違法問題線索,及時移交紀檢監察機關。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各部門單位要按照本辦法規定,完善本部門單位績效管理細則或操作規程。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由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