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莊區綜合行政執法局隨機抽查事項清單 |
序號 |
抽查事項 |
抽查對象 |
抽查內容 |
抽查依據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和頻次 |
備注 |
1 |
城市大型戶外廣告設置審批 |
申請單位 (個人) |
1、是否存在未按批準的時間、地點、形式、內容設置大型戶外廣告的行為。 2、是否存在到期大型戶外廣告、宣傳欄未按時拆除的行為。 3、是否存在大型戶外廣告破損未及時修復的行為。 4、是否執行大型戶外廣告設施設置技術規范和標準,按照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進行檢驗合格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實地檢查 |
半年一次 |
|
2 |
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張掛、張貼宣傳品審批 |
申請單位 (個人) |
1、是否存在未經審批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的行為。 2、是否存在未按批準時間、地點、形式、規格、內容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的行為。 3、是否存在在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到期未按時拆除的行為。 4、是否存在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破損未及時修復的行為。 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監督檢查事項。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實地檢查 |
半年一次 |
|
3 |
拆除城市環境衛生設施審批 |
環衛管理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業管理行為;因建設工程需要遷移、拆除、關閉城市環衛設施的企業單位、事業單位、其他組織等。 |
1、具有建設項目計劃立項批準文件或房屋拆遷批準文件。 2、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以及明確環衛設施復建或配套建設情況的控規、紅線等詳細規劃資料。 3、具有合理的拆遷方案及過渡期間采取的措施。 4、關閉、閑置或拆除生活垃圾處置的設施、場所是否采取相應的防止污染的措施。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實地檢查、書面檢查 |
一年一次 |
|
4 |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 |
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許可證,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活動的企業 |
1、日常作業質量、服務態度的情況、勞動用工的情況。 2、日常作業臺帳記錄情況。 3、日常作業車輛運作情況。 4、垃圾處置計量與檢驗的情況。 5、污染物防治措施和落實情況。 6、垃圾處置調度執行情況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實地檢查、書面檢查 |
一年一次 |
|
5 |
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 |
排水戶 |
排水戶排放污水的水質、水量及排水情況。 |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
實地檢查、書面檢查 |
一年一次 |
|
6 |
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 |
北城新區、濱河景區范圍內處置城市建筑垃圾的處置單位和個人 |
1、是否存在未經處置核準違規處置建筑垃圾的行為。 2、是否存在超出處置許可范圍處置建筑垃圾的行為。 3、是否存在使用未登記備案的建筑垃圾運輸車輛承運建筑垃圾的行為。 4、是否運輸處置建筑垃圾過程中存在污染行為。 5、其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監督檢查事項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實地檢查、書面檢查 |
一年一次 |
|
7 |
特殊車輛在城市道路上行駛審批 |
申請人 |
1、在城市道路上行駛的特殊車輛是否符合準予許可時所確定的條件、標準和范圍。 2、在城市道路上行駛的特殊車輛是否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及應急處置措施。 3、縣區(開發區)城市管理部門履行審批及批后監管職責情況。 4、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對在城市道路上行駛的特殊車輛需要檢查的其他事項。 |
《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
實地檢查 |
一年一次 |
|
8 |
市政設施建設類審批 |
申請人 |
1、是否存在挖掘城市道路工程結束后,挖掘單位或個人未按城市道路挖掘及修復技術規程的要求回填夯實,恢復道路平整的。 2、是否存在挖掘城市道路結束后,未及時向所在地的市城市道路主管部門申請驗收的。 3、是否存在超過批準的期限、范圍和要求挖掘城市道路的行為。 |
1、《城市道路管理條例》 2、《山東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 |
實地檢查 |
一年一次 |
|
9 |
污水處理企業經營許可 |
申請人 |
1、污水處理企業工藝運行、設備管理、環境監測與保護、財務管理、生產安全、計量統計等方面管理制度執行情況。 2、水質管理開展情況,包括進出水口在線監測設施運行情況,進出水質化驗以及出水水質達標情況。 3、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包括安全制度落實情況,應急預案演練情況,安全防護設備配備情況,視頻監控運行情況等。 4、所收污水處理費優先保障污水處理廠正常經營情況。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需要監督檢查的事項。 |
1.《山東省城市建設管理條例》 2.《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 |
實地檢查 |
一年一次 |
|
10 |
在街道兩側和公共場所臨時堆放物料、搭建非永久性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審批 |
申請人 |
1、街道兩側和公共場地臨時堆放物料,建設臨時建筑物、構筑物(特別是臨近市政管線)的施工是否符合規劃審批及安全要求。 2、經審批的臨時堆放物料、臨時建筑物構筑物,是否到期拆除。 3、縣區(開發區)城市管理部門監督管理情況。 |
《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 |
實地檢查 |
一年一次 |
|
11 |
拆除、改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許可 |
排水戶 |
在臨沂市規劃區域內遷拆除、改動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的單位和個人 |
《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 |
實地檢查 |
一年一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