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市決策部署,我區全面開展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信息采集工作。
采集時間為自11月13日起到2018年12月1日,之后新增加或注銷的采集對象,隨時更新。
信息采集對象主要包括以下十二類人員:1.軍隊轉業干部;2.退役士兵;3.軍隊離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4.軍隊無軍籍離休退休退職職工;5.復員軍人;6.退伍紅軍老戰士,包括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7.殘疾軍人;8.享受國家撫恤的傷殘民兵民工;9.烈士遺屬,包括烈士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0.因公犧牲軍人遺屬,包括因公犧牲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1.病故軍人遺屬,包括病故軍人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12.現役軍人家屬,包括現役軍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信息采集時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需主動提供如下申報材料:(1)身份證;(2)戶口本;(3)轉業證、退伍證、離退休證等(軍隊轉業干部、退役士兵、軍隊離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軍隊無軍籍離退休退職職工、復員軍人、退伍紅軍老戰士、西路軍紅軍老戰士和紅軍失散人員提供);(4)殘疾軍人證、傷殘民兵民工證、因戰因公傷殘人員證(殘疾軍人、傷殘民兵民工提供);(5)烈士證明書、因公犧牲軍人證明書、病故軍人證明書等相關證件(烈士遺屬、因公犧牲、病故軍人遺屬提供);(6)立功受獎證件;(7)其他所需材料或證明。
信息采集的內容主要包括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個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對象類別、基本生活狀況等,涵蓋戶籍、救助、社保、醫療、住房、撫恤優待、服役及安置情況等多項基礎信息和照片。
采集方式以采集對象戶籍所在地申報采集為基本原則,本次信息采集采取集中采集、自主申報、上門校核等方式進行采集。
信息采集工作是建立健全服務對象檔案和數據庫,加強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和工作運行體系建設,維護軍人軍屬合法權益的基礎,將為下一步光榮牌懸掛工作提供基礎數據。(羅莊區民政局 徐利峰 鄧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