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政辦發〔2019〕31號
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區政府有關部門,市駐羅莊有關單位,區直有關事業單位:
《關于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十條措施》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羅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8月8日
關于金融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十條措施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魯政發〔2018〕26號)、《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關于支持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等3個文件任務分工的通知》(臨政辦字〔2018〕206 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重點行業信貸需求。引導銀行機構大力支持新材料、新醫藥、新能源、新裝備、新陶瓷等區內重點產業發展,不斷加大對民營和小微企業貸款信貸投放力度,確保小微企業貸款實現“兩增”目標:即單戶授信總額1000萬元以下(含)小微企業貸款同比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同比增速,貸款戶數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推動金融資源配置與民營經濟在國民經濟中發揮的作用更加匹配,引導銀行機構在有效防范風險前提下,進一步加大對民營企業的信貸支持,逐步提高民營企業貸款在全部貸款中的比重。
二、加大財政政策支持力度。鼓勵引導企業通過資本市場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和制度創新,落實《關于加快金融業發展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意見》中的獎勵政策,對于企業在境內、境外正式獲準首次發行股票并上市后,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300萬元、200萬元,在新三板掛牌的獎勵100萬元,在齊魯股交中心、藍海股交中心掛牌的獎勵30萬元。積極對接上級財政關于引進金融機構、企業直接融資、信貸風險補償等金融扶持政策,落實地方配套資金獎勵措施。優化調整金融機構年度激勵指標,提升民營經濟信貸考核權重,加大對貢獻突出金融機構的獎勵力度。
三、搭建融資擔保對接平臺。加強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發揮好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作用,創新擔保方式,逐步減少反擔保等要求。減少融資擔保費率,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民營企業擔保費率原則上不高于2%。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大力拓展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民營和小微企業在保戶數不低于全部在保戶數的60%。
四、拓展多元化直接融資渠道。推動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發展前景好、盈利能力強的龍頭民營企業在主板上市,加快推進羅欣藥業公司上市輔導,爭取明年在主板上市;推動科技型、成長型民營企業在中小板、創業板、科創板上市;推動初創型、創新型民營企業在新三板和齊魯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組織開展應收賬款融資專項行動,引導區內優質核心企業為供應鏈民營和小微企業及時確認債權,開展應收賬款融資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機構通過發行專項公司債券募集資金專門用于紓解民營企業融資困境。
五、推動金融服務和產品創新。銀行機構整合業務辦理環節,推進“一次調查、一次審查、一次審批”的模式,對小微企業信貸業務實施模板化運作、批量化審批,切實提升信貸審批效率。推動商業銀行積極運用金融科技支持風險評估與信貸決策,大力推廣“小微快貸”“手機秒貸”“信易貸”等信貸產品,實現貸款線上申請、審批、簽約、支用、還款的全流程網絡化、自助化操作,提高貸款審批效率和便利度。推動銀行機構縮短審批時間,在本級授權范圍內,對民營和小微企業的流動資金貸款申請,原則上要在7個工作日內給予答復;對符合貸款條件的民營和小微企業的貸款,自企業申請日到貸款實際發放,原則上流動資金貸款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固定資產貸款最長不得超過60個工作日。
六、強化地方金融組織融資服務。小貸、民資、民融、典當、融資租賃、商業保理等地方金融組織是服務民營和小微企業的主力軍,要發揮好熟悉地區經濟發展狀況、信用環境和中小企業經營狀況的信息優勢,建立起與支持當地中小企業工作相適應的授信業務操作流程,包括針對具體行業和市場區域的市場風險評級模型以及擔保方式,通過創新擔保方式以及與政府、行業協會共同努力,建立起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解決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抵押難問題。創建有針對性的風險評級模型,建立起為中小企業提供信息登記、信用征集和信用公布為主要內容的信用評級制度。
七、建立政銀企聯誼會制度。發揮政策服務協調職能,促進銀企信息溝通,提高銀企合作水平。由區政府牽頭,借鑒外地經驗,成立金融產業聯盟,由區金融監管局組織,定期開展政銀企交流活動,各銀行機構、民營和小微企業參加,采取冷餐會、企業沙龍等形式,由銀行和企業輪流承辦,原則上每季度組織一次。
八、切實優化營商環境。督促銀行機構全面審視信貸制度,清理對民營企業不公平的規定,打破限制民營企業融資的“卷簾門”“玻璃門”“旋轉門”。督促銀行機構對各類所有制經濟一視同仁,同等條件下民營企業與國有企業貸款利率和貸款條件保持一致,對生產經營正常、暫時遇到困難的民營企業要穩貸、續貸。完善投訴處理機制,加大對銀行機構盲目抽貸、壓貸、斷貸行為的監管督導力度。
九、加大監管政策執行力度。金融監管部門進一步優化調整監管細則,建立民營和小微企業信貸工作月監測、季通報制度,督促建立落實無還本續貸、盡職免責和專項貸款定價等制度,落實對符合授信條件但暫時經營困難企業不抽貸、不壓貸、不斷貸政策,提升“普惠口徑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容忍度3個點等政策,督導銀行業金融機構落實人民銀行“三增一降一控”和銀保監會“兩增兩控”、“兩禁兩限”、“七不準四公開”等政策要求,全力支持民營和小微企業發展。
十、完善考核激勵機制。將民營和小微企業信貸投放與銀行業支持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目標考核獎勵掛鉤。推動銀行機構單列民營和小微企業信貸計劃,提高對民營和小微企業授信業務的考核權重。引導銀行機構適當提高對民營和小微企業不良貸款容忍度,細化不良容忍度內部管理辦法,明確盡職要求和免責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