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政辦發〔2019〕36號
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區政府各部門,市駐羅莊各單位,區直各事業單位:
《羅莊區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羅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8月27日
羅莊區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計劃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根據《羅莊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暨羅莊區依法行政第六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羅發〔2016〕7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制定該計劃。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1、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持續優化行政審批流程,降低市場準入門檻。推進實體政務大廳與網上電子服務平臺融合發展,打造“一網通辦、集成服務”品牌,實現政務服務數據共享。(牽頭單位: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大數據局)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嚴格落實國家和省、市取消、調整行政審批事項和修訂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堅持“超出清單無職權原則”,做好國家、省和市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承接工作。全面梳理形成全區賦權事項清單,減少審批層級,降低對市場主體的限制,激發基層活力。(牽頭單位: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3、優化政府組織機構,跟蹤評估政府部門“三定”規定執行情況,調整優化部門職能配置和機構編制事項。開展區政府機構改革驗收評估,做好市對我區機構改革調研評估相關工作。(牽頭單位:區委編辦)
4、全面深化建立權責統一、權威高效的市場監管體制,優化“審批和監管信息互動平臺”功能,實現信息“主動推送、適時互通”。不斷深化項目審批改革,打造“沂蒙紅色幫辦代辦”服務品牌,推行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建立完善容缺受理工作機制,壓縮審批環節外時間,實現行政審批服務和中介服務全流程一體化,力爭環評、能評、水評、穩評等評估時間壓縮50%。(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負責)
5、加快推進“證照聯辦”改革,完善商事登記制度,開展“多證合一”。推動銀行開戶、刻章、稅務登記等“一窗受理” “并聯審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大力推進“一次辦好”,實施好《臨沂市審批服務“一次辦好”標準化指引(試行)》,實現“群眾少跑腿、信息多跑路”。完善企業簡易注銷登記改革,讓市場主體退出更加便利。(牽頭單位: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區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負責)
6、全面推行信用監管,利用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探索在天然氣、煤炭、房地產等領域對企業實施分級分類監管。健全市場主體準入前信用承諾制度,把信用承諾履行情況納入市場主體信用記錄,接受社會監督,并作為事中事后監管參考。健全失信行為對象名單發布機制,繼續抓好涉金融、電子商務、政府機構等重點領域失信問題專項治理,依法依規對失信行為采取聯合懲戒措施。(牽頭單位:區發改局、區住建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住房保障中心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負責)
7、全面推進民政職權依法設置和公開透明運行機制建設,做好權力運行流程編制和權責清單動態管理,規范涉企收費清理和行業協會商會監管。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制度落實。(牽頭單位:區民政局)
8、創新社會治理,完善平安建設工作協調機制、綜治工作推動機制、社會組織培育引導機制和人民群眾動員發動機制。實施“雪亮工程+互聯網”模式,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會治理新格局,打造“雪亮工程”升級版。建立快速高效的接處警指揮調度體系,深化合成化巡防,提高見警率、管事率。著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創新重大安全風險防范化解方式,運用現代化科技手段加強動態監管。根據新出臺的《羅莊區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有效防范和化解市場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穩定,加強金融風險監測預警。(牽頭單位:區委政法委、區財政局、羅莊公安分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負責)
9、堅持不懈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消減污染負荷,確保空氣質量持續改善。開展固廢和土壤污染防治,確保2019年全區危險廢物能夠集中處置。加大聯勤聯動力度,開展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督查考核,依法嚴厲打擊非法處置危險廢物等違法行為。扎實推進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繼續打贏年度秸稈禁燒攻堅戰,做好秸稈“五化”利用。(牽頭單位:羅莊生態環境保護分局、區水利局、區農業農村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負責)
二、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10、統籌推進依法治區工作,加強對司法、執法、守法、普法等領域問題研究,著力解決法治政府建設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加強與人大、政府、政協、監察機關、政法機關的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抓好制度建設,將全面依法治區工作納入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軌道。以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為重點,推動法治政府建設。(牽頭單位: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
11、出臺年度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嚴格執行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落實“三統一”制度,認真進行合法性審查,主動做好備案審查工作,確保規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完善規范性文件有效期和評估制度。(牽頭單位:區司法局)
12、嚴格落實規范性文件備案登記、公布、情況通報和監督檢查等制度,加強備案管理,強化備案糾錯功能。建立完善全區規范性文件數據庫,做好規范性文件電子報備,加大對不合規文件的清理,實現動態化、信息化管理。(牽頭單位:區司法局)
三、健全依法決策制度機制
13、編制公布區政府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實行目錄化管理。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和聽證制度,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的法定程序,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牽頭單位:區政府辦公室、區司法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負責)
14、做好區委區政府外聘法律顧問到期續聘工作,對法律顧問加強考核和管理,引入退出機制,實行動態管理,提升法律顧問履職能力。(牽頭單位:區司法局)
四、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15、根據中央和省市改革部署要求,結合政府機構改革推進情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科學劃分執法權限,推進新成立執法部門的綜合執法融合工作。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建立信息共享、案情通報、案件移送制度。(牽頭單位:區委編辦、區司法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負責)
16、深入推進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強化督導落實,實現對所有執法行為和執法環節的全覆蓋。(牽頭單位:區司法局)
17、強化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動態管理,保證行政執法主體合法性。嚴格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完善退出機制,定期清理、確認行政執法人員資格。規范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在行政處罰中的適用。(牽頭單位:區司法局)
18、加強行政執法信息化建設和信息共享,健全完善經費保障機制,合理安排執法裝備和科技建設等方面投入。嚴格執行非稅收入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19、積極推動應用行政處罰(強制)權力網絡運行系統,加快形成執法權力運行新機制,實現自動留痕、過程可追可溯。(牽頭單位:區司法局)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20、自覺接受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民主監督、監察監督、司法監督,及時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積極配合監察機關對行政違法行為進行監督調查。自覺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被訴行政機關負責人應當出庭應訴,尊重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牽頭單位:區政府及區直各部門各單位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負責)
21、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制定年度監督計劃,規范監督過程,完善相關配套制度。組織開展行政執法專項監督檢查和案卷評查活動,依法糾正行政許可(審批)領域違法或不當行為。持續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加大證明事項清理力度。(牽頭單位:區司法局)
22、加大財政監督力度,強化預算績效考核管理,完善預算執行動態監控,創新政府采購監管模式。(牽頭單位:區財政局)
23、強化審計監督,積極探索在區委審計委員會領導下的運行機制。加大對黨中央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的跟蹤審計力度,持續推進大數據審計。拓展審計監督的廣度和深度,實現對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和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情況審計監督全覆蓋。(牽頭單位:區審計局)
24、嚴格遵循政府信息“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嚴格把握例外規定,實現信息公開制度化、長效化。加強政務公開信息化建設,拓展公開渠道,強化基本載體,建立動態調整機制。(牽頭單位:區政府辦公室)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25、創新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推進矛盾糾紛調處工作平臺建設,建立“多對接、多調化解、多方聯動”機制,主動做好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提升依法應對和處置群體性事件的能力,打造“楓橋經驗在沂蒙”羅莊升級版。依法加強對影響或危害食藥品安全、安全生產、生態環境、網絡安全、社會安全等方面重大問題的治理。(牽頭單位:羅莊公安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應急管理局、羅莊生態環境保護分局等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負責)
26、加大普法力度,引導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理性按程序表達訴求和維護權益。大力推進公共法律服務一體化建設,加快整合法律服務資源,建設覆蓋全業務、全時空的法律服務網絡。(牽頭單位:區司法局、區信訪局按職責分工分別牽頭負責)
27、深入推進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提高行政復議辦案質量效率。加大行政復議糾錯力度,堅決糾正違法和不當行政行為。健全行政復議決定執行機制,強化行政復議公信力和權威。完善制度建設,督促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強化對行政復議應訴案件的分析研判,發揮反映依法行政“晴雨表”功能。(牽頭單位:區司法局)
28、深化提升人民調解工作。加強人民調解隊伍建設,在信訪大廳設立人民調解組織,推進街鎮和社區(村)人民調解工作平臺建設,繼續開展以個人或地域文化特色命名的品牌人民調解室創建活動。積極推行“互聯網+人民調解”模式,深化全媒體形勢下人民調解工作。(牽頭單位:區司法局)
29、繼續改革完善信訪工作制度,把信訪納入法治化軌道。嚴格實行訴訪分離,依法分類處理信訪投訴請求,引導群眾在法治框架內解決矛盾糾紛。優化群眾信訪途徑,加強網上信訪受理,鞏固網上信訪主渠道地位,健全及時解決群眾合理訴求機制,維護信訪秩序。規范信訪工作程序,暢通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和權益保障渠道,建立健全信訪事項及時受理、按期辦理長效機制,提高信訪事項辦理效率質量。(牽頭單位:區信訪局)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30、強化政府工作人員學法用法。政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要系統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學好憲法以及與自己所承擔工作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按照《關于完善全市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法制度,增強政府工作人員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發展的能力水平。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推進“以案釋法”,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素養和依法行政能力。(牽頭單位:區司法局)
31、將法治課程列為領導干部和工作人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專題培訓以及各類業務培訓的必修課,加大公務員法律知識的培訓力度,增強公務員的法治理念。(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
32、健全行政執法人員崗位培訓制度,組織開展通用法律知識、專門法律知識、新法律法規等方面專題培訓。(牽頭單位:區司法局)
八、加強組織保障和完善落實機制
33、將法治政府建設擺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各級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推進法治建設的第一責任人,要認真履行職責、扎實推進各項工作。及時報告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工作情況,并將報告通過報刊、政府網站等向社會公開。(牽頭單位:區司法局)
34、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進展的督促檢查。結合法治政府建設年度重點工作,開展定期檢查和專項督查,抓好工作落實。強化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考核評價,優化指標體系,提升考核評價的科學性、全面性和認可度。(牽頭單位:區司法局)
35、大力開展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宣傳,通過報刊、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法治政府建設目標、工作部署、先進經驗、典型做法,正確引導輿論、凝聚社會共識,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法治政府建設的良好氛圍。(牽頭單位:區司法局)
以上工作任務原則上要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不能完成的,要在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中說明有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