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政辦發〔2019〕44號
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區政府有關部門,市駐羅莊有關單位,區直有關事業單位,羅莊經濟開發區:
《羅莊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羅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10月16日
羅莊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羅莊區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優化提升營商環境,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山東省優化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發〔2019〕9號)和臨沂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臨沂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臨政發〔2019〕8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認真落實省市關于深化“一窗受理·一次辦好”改革和優化營商環境部署要求,以便民利企為導向,持續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統一審批流程、信息數據平臺、審批管理體系、監管方式,構建便捷高效的審批管理體系,打造一流營商環境,切實增強企業群眾獲得感。
(二)改革內容
本方案所稱的工程建設項目,是指全區范圍內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本次改革覆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過程(包括從立項到竣工驗收和水、電、氣、通信等公共設施接入服務),覆蓋行政許可等審批事項和技術審查、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建設項目用地的不動產登記等其他類型事項。
(三)主要目標
全區社會投資類工程建設項目主流程審批時間控制在45個工作日以內,一般社會投資類建設項目全過程審批時間控制在70個工作日以內,中小型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全過程審批時間控制在50個工作日以內,帶方案出讓土地的工業建筑工程項目全過程審批時間控制在32個工作日以內,精簡類建設項目全過程審批時間控制在24個工作日以內;全區政府投資類工程建設項目主流程審批時間控制在47個工作日以內,政府投資房屋建筑類(含市政場站設施)建設項目全過程審批時間控制在73個工作日以內,政府投資市政線性類建設項目全過程審批時間控制在60個工作日以內。
按照區政府部署要求,在全區初步建成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數據平臺的基礎上, 2020年3月底前,啟用全市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
二、統一審批流程
(一)精簡審批環節
1.減少審批事項。全面梳理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堅決取消不符合行政許可法的行政許可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其他審批事項。本次改革擬取消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確定(一般建設工程)。
2.承接審批權限。按照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的原則,對上級下放或委托我區機關審批的審批事項,認真貫徹執行市配套制度和培訓方案,做好下放審批事項的承接工作,提高審批效能。
3.合并審批事項。對由同一部門實施的管理內容相近或者屬于同一辦理階段的多個審批事項,整合為一個審批事項。將工程質量、施工安全監督手續與施工許可合并辦理。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將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水土保持費合并征收,實行“一費制”。
4.轉變管理方式。設計方案審查只審查規劃條件、建設條件及相關技術規定確定的規劃控制要求,不再審查建筑內部平面及剖面設計。在開展數字化“多圖聯審”前,將項目信息推送至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由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根據項目信息自行填寫相關內容后將項目報建信息推送至相應層級審批部門。
5.調整審批時序。地震安全性評價在工程設計前完成即可;環境影響評價、文物影響評價、節能評價等評估評價和取水許可等事項在開工前完成即可;用地預審意見可以作為使用土地證明文件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報裝提前到開工前辦理。其中,住宅小區領域的報裝提前到建筑設計階段,與建筑物同步進行設計和施工圖審查,在工程施工階段同步完成相關設施建設,竣工驗收后直接辦理接入事宜。
6.集中事項辦理。發揮市、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相對集中行政許可優勢,實行“一窗受理、集中審核、集成服務、一次辦好”。如建設項目用地預審、選址意見書核發、可行性研究報告批復、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4項審批集中審查,一并批復。
(二)規范審批事項
1.建立統一審批事項清單。區級各部門要對照本方案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進行全面梳理,按照“兩級十同”的標準化要求,統一事項名稱、申請材料和辦理時限等內容。上級有清單要求的按上級執行,尚未制定的盡快制定,形成與上級統一的事項清單,并實行動態管理。區級各部門制定的審批事項清單原則上要與市級一致,超出市級政府審批事項清單范圍的,要報市級部門備案并說明理由。
2.實行“拿地即開工”審批模式。對一般工業建筑工程項目,以項目投資人自愿申請為前提,以作出相應承諾為基礎,在取得土地出讓合同后,可直接開展設計方案聯合審查,方案通過并取得立項批文后即可進行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的,限時依次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
(三)合理劃分審批階段。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主要劃分為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四個階段。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主要包括項目審批核準(備案)、選址意見書核發、用地預審、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核發等;工程建設許可階段包括設計方案審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等;施工許可階段主要包括施工許可證核發等;竣工驗收階段主要包括規劃、土地、消防、人防、檔案等驗收及竣工驗收備案等,房地產開發項目還包括綜合驗收備案。其他行政許可、強制性評估、中介服務、市政公用服務以及備案等事項納入相關階段辦理或相關階段并行推進。
(四)分類制定審批流程。建設項目按照投資來源分為政府投資類和社會投資類。其中政府投資類分為政府投資房屋建筑類(含市政場站設施)建設項目和政府投資市政線性工程類建設項目;社會投資類分為一般社會投資類建設項目、中小型社會投資建設項目和帶方案出讓土地的工業建筑工程項目。對建設規模和投資規模較小的項目列為精簡類投資建設項目。對工業企業“零增地”技術改造項目的審批流程,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1.政府投資房屋建筑類(含市政場站設施)建設項目。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主流程事項集中審查,一并批復,不再互為前置、依次辦理,其他同步辦理事項根據項目適用情形開展,實行“多評合一”,同時出具審查意見。地震安全性評價在工程設計前完成即可,其他事項在開工前完成即可。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主流程事項同步辦理。施工許可階段主流程事項集中同步辦理,工程施工期間需要辦理的事項,納入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流程監管,實行申請材料共享,在本階段完成即可。竣工驗收階段,實施聯合測繪和聯合驗收。
2.政府投資市政線性工程類建設項目。政府投資市政線性工程類建設項目主要指城市內各類道路、管線等設施。該類項目可將工程建設許可階段與施工許可階段合并,按照立項用地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三個階段進行審批。根據線性工程類建設項目特點,精簡相關審批事項。
3.一般社會投資類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或取得不動產權證后,進入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其余三個階段與政府投資房屋建筑類(含市政場站設施)建設項目三個階段基本一致,根據項目情況相應增減審批事項。
4.中小型社會投資類建設項目。中小型社會投資建設項目主要是指建筑面積不超過5000平方米、高度不超過24米的民用建筑,且風險性較低、設計方案簡單、功能單一、投資規模較小的項目,有風貌保護等特殊要求的項目除外。該類項目可將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與工程建設許可階段事項合并,按立項用地規劃許可階段、施工許可階段、竣工驗收階段三個階段進行審批。
5.帶方案出讓土地的工業建設工程項目。推行工業項目土地帶方案出讓制度。對于帶方案出讓土地的工業建設工程項目,在土地出讓前完成區域評估、各類方案及施工圖設計等前期工作。將工程建設許可階段和施工許可階段合并為一個階段,審批時不再進行設計方案審查和施工圖審查,在取得土地出讓合同后,即可依次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6.精簡類投資建設項目。精簡類投資建設項目主要包括建筑外立面改造項目,城市道路改造,廣場改造,綠化景觀提升項目,建筑面積不大于2000平方米的廠房、倉儲、研發樓等生產辦公設施項目,投資規模小于400萬元的小型單體項目。針對精簡類投資建設項目,可按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的兩個階段進行審批。
(五)實行聯合審圖和聯合驗收。制定全區施工圖設計文件“多審合一”實施辦法和聯合竣工驗收管理辦法。設計方案審查時,區自然資源局應牽頭相關部門和水電氣暖等專營單位參與聯合審查,并分別提出意見。將消防、人防、技防等技術審查并入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綜合圖審機構審查,實行“多審合一”,相關部門不再進行技術性審查;對水電氣暖等專營設施實行多圖聯審。全面推進“竣工測驗合一”改革,按照統一標準、聯合測繪,以測帶核、核審分離,多驗整合、依法監管的思路,鼓勵培育竣工綜合測繪機構,統一委托測繪機構進行竣工綜合測繪,將工程實測結果與聯合審查的施工圖進行比對,出具竣工綜合測繪報告及圖件。實行規劃、消防、人防、園林、檔案及建設條件落實等事項限時聯合驗收,統一竣工驗收圖紙和驗收標準,統一出具驗收意見。
(六)推行區域評估。制定實施區域綜合評估實施細則,在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棚戶區改造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推行由政府統一組織或者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環境影響、節能、地質災害危險性、地震安全性、壓覆重要礦產資源、水土保持、考古調查勘探、文物影響、防洪影響、交通影響等事項開展區域綜合評估評審。實行區域評估的,相關部門應在土地出讓或劃撥前,主動向建設單位告知相關建設要求;單體建設項目審批時,簡化相關環節、申請材料或不再進行評估評審,區域內工程建設項目共享區域評估評審結果。
(七)推行告知承諾制。對通過事中事后監管能夠糾正不符合審批條件的行為且不會產生嚴重后果的審批事項、已實施區域評估的工程建設項目,實行告知承諾制。加快制定實施羅莊區工程建設項目告知承諾制審批管理辦法,公布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事項清單,制定具體要求以及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措施等,申請人按照要求作出書面承諾的,審批部門可以根據申請人信用等情況直接作出審批決定。在辦理行政許可和公共服務過程中,要求市場主體以規范格式做出公開信用承諾,并將信用承諾履行情況納入“信用中國(山東臨沂)”網站“信用承諾”專區記錄,接受社會監督,并作為事中事后監管參考。
三、統一信息數據平臺
學習、復制國家試點城市成熟做法,按照“統一受理、集中審批、實時流轉、限時辦結、跟蹤督辦、資料共享”的原則,在2020年3月底前,羅莊區啟用臨沂市統一的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和管理體系。按照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使用管理辦法,對審批環節進行全過程跟蹤督辦及審批節點控制,杜絕體外循環,對項目審批錯時環節實行“亮燈”管理制度。
四、統一審批管理體系
(一)“一張藍圖”統籌項目實施。借鑒先進地區“多規合一”經驗,全面梳理羅莊區各類規劃與空間管制要素,建立“多規合一”協調機制,為形成管控邊界清晰、責任主體明確和管控規則明晰的“一張藍圖”奠定基礎。加快構建“多規合一”信息協同平臺,按照統一的坐標系和技術標準,統籌整合各部門空間規劃和專項規劃,建立生態管控明確、建設管理清晰的控制體系,著力解決空間規劃矛盾,實現發展目標、空間坐標、用地指標無縫銜接,逐步形成“一張藍圖”,為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策劃生成項目提供規劃依據。
(二)完善項目策劃生成機制。制定項目策劃生成管理辦法,統籌協調各部門對工程建設項目提出建設條件以及需要開展的評估事項等內容。有關部門依據“一張藍圖”、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和各有關行業發展規劃,提出近期項目策劃建議,建立項目儲備庫。發展改革部門對工業項目、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項目等提出建設條件要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對住房保障、城建基礎設施及房地產開發項目提出建設條件要求;其他相關部門共同參與項目策劃生成。
(三)“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按照全省“一窗受理”改革要求,設立工程建設項目綜合窗口,實現一窗受理、集中審批、統一發件。進一步細化工作規程,實現全區標準統一。強化人員培訓和管理,打造穩定高效、素質過硬的“沂蒙紅色”幫辦代辦隊伍,全方位為申請人提供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咨詢、協調和幫辦代辦等服務。
(四)“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強化“一份辦事指南、一張申請表單、一套申請材料、完成多項審批”的運作模式,在各審批階段制定統一詳細的辦事指南、申請表單和申請材料目錄,申請人只需提交一套申請材料。不同審批階段應當通過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服務系統共享申請材料,不得要求申請人重復提交。審批部門生成的結果性文件無需作為要件材料由建設單位提交。
(五)“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各個階段配套制度,以及牽頭部門負責制、協調機制、督查制度、“多規合一”協同規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運行規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制度等,并根據改革實踐不斷修改完善,確保審批各階段、各環節無縫銜接。根據本方案的改革措施,各相關部門主動加強與人大及司法機構的溝通協調配合,加快推進改革涉及的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工作,建立依法推進改革的長效機制。建立督查督辦制度,實時跟蹤審批辦理情況,對全過程實施督查。
五、統一監管方式
(一)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建立審管聯動機制,依托羅莊區政務服務網和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等平臺,完善審管信息交流與反饋機制,實現審批監管信息即時雙推送。對于實行告知承諾制的審批事項,明確監督檢查辦法,承諾人未履行承諾的,監管部門要及時告知審批部門,依法撤銷行政審批決定并追究承諾人的相應責任。依托網上政務服務平臺、“12345”政務服務熱線等途徑,接受企業群眾投訴建議,確保審批依法依規。
(二)加強信用體系建設。依托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系統,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信用信息平臺,與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對接,加強信用信息共享。制定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失信聯合懲戒辦法,建立“黑名單”制度,將企業和從業人員違法違規、不履行承諾的不良行為向社會公開,形成“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懲戒機制。
(三)規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全面清理建設項目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事項,推動中介服務進“超市”,建立中介服務網上交易平臺,制定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務管理制度,實行服務承諾制。鼓勵組建中介服務聯合體,實現一家牽頭、多家配合的“1+N”綜合中介服務模式。供水、供電、燃氣、熱力、排水、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務要全部入駐政務服務中心,實施統一規范管理,為建設單位提供“一站式”服務。
六、加強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羅莊區優化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由區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擔任組長,領導小組負責改革工作的組織推進與統籌協調,研究重大問題,完善工作機制,壓實工作責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改革工作的日常工作。財政部門要為改革工作提供組織和經費保障,積極推動各項改革措施落地,確保按時保質完成任務。交通、水利、能源等一般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應按照本實施方案,結合行業實際同步推進實施。
(二)加強溝通協調。建立上下聯動的溝通協調機制,及時研究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各牽頭部門要制定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范圍,針對重點難點問題,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對領導干部、工作人員和申請人的業務培訓,對相關政策進行全面解讀和輔導。
(三)嚴格督導落實。加大督查問責力度,對重視不夠、改革不力、進展緩慢的部門進行通報和嚴肅問責。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納入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分解落實責任,嚴明改革紀律,確保改革令行禁止、措施落地生根。
(四)強化宣傳引導。通過多種形式及時宣傳報道相關工作的改革措施和取得的成效,加強輿論引導,增進企業群眾對試點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及時回應群眾關切,提升企業獲得感,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附件:1、羅莊區優化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2、各類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
3、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事項明細表
4、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任務分解表
附件1
羅莊區優化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名單
組 長:彭 波 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副組長:張偉峰 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
牛司正 區委常委
張其偉 區政府副區長、財政局局長
成 員:劉秀光 市公安局黨委委員、羅莊公安分局局長
張洪道 區鎮域經濟發展中心主任
李先開 區委編辦主任
劉克區 區委改革辦副主任、區發改局局長
劉夫慶 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何福華 區司法局局長
楊鳳強 區自然資源局局長
李軍祥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仲啟明 區水務局局長
姚振遠 區文化和旅游局局長
蘭秀利 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梁清湛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
顧 偉 區市場監管局局長
徐建龍 區綜合執法局局長
鞏國江 區大數據局局長
張紅群 羅莊生態環境保護分局局長
張閩生 羅莊交通分局局長
尤勇強 國網臨沂供電公司羅莊供電部經理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梁清湛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附件2
各類建設項目審批流程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