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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莊區 |
羅莊區教體局 |
主管全區教師工作。承擔教師資格制度有關實施工作,承擔教師資格認定事中事后監管工作 |
教師資格認定 |
3700000105026 |
行政許可 |
1.【法律】《教師法》(1993年10月通過,2009年8月修訂)第十三條:“中小學教師資格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的教師資格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組織有關主管部門認定。普通高等學校的教師資格由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由其委托的學校認定。具備本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公民,要求有關部門認定其教師資格的,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的條件予以認定。取得教師資格的人員首次任教時,應當有試用期。” 2.【行政法規】《教師資格條例》(1995年12月國務院令第188號)第十三條:“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后,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后,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或者組織有關部門認定。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托的高等學校,負責認定在本校任職的人員和擬聘人員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在未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托的高等學校任職的人員和擬聘人員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按照學校行政隸屬關系,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或者由學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
2 |
羅莊區 |
羅莊區教體局 |
指導全區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與國防和電化教育工作。 |
招收適齡兒童、少年進行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社會組織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批準 |
3700000105034 |
行政許可 |
1.【法律】《義務教育法》(1986年4月通過,2018年12月修正)第十四條:“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批準招收適齡兒童、少年進行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社會組織,應當保證所招收的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2.【地方性法規】《山東省義務教育條例》(2009年11月通過)第十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招用或者變相招用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國家規定,招收適齡兒童、少年進行文藝、體育等專業訓練的社會組織,應當保證招收對象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應當按照規定將招生情況、辦學條件、師資配備、經費保障、課程設置和教學計劃等,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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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莊區 |
羅莊區教體局 |
歸口管理全區教育系統出國留學和高等學校接收外國留學生工作 |
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審批 |
3700000105035 |
行政許可 |
1.【行政法規】《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2004年6月29日國務院令第412號,2009年1月29日修改)附件第20項: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審批。實施機關:教育部。 2.【法律】《國務院關于第六批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2〕52號)附件2(一)第5項: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審批。下放后實施機關:省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 3.【省委省政府文件】《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2015年第二批削減省級行政審批事項的通知》(2015年12月魯政字〔2015〕277號)將“開辦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審批”下放至設區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