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現將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日發布的《關于停止生產銷售使用吡硫醇注射劑的公告》(2018 年第 99 號)《關于停止生產銷售使用吡硫醇注射劑的通知》(國藥監藥管〔2018〕59 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國家藥監局通知中涉及我省兩家生產企業已經多年未生產該品種,前期兩家企業相關情況青島、菏澤市局已報送省局,請兩市局繼續監督企業做好兩家企業的產品退市相關工作。
二、請各市按照通知要求,認真履行監管責任,加大監督檢查力度,監督轄區內藥品經營企業、使用單位停止銷售使用吡硫醇注射劑,督促藥品經營使用單位做好協助召回工作。
附件:1.關于停止生產銷售使用吡硫醇注射劑的公告
2.關于停止生產銷售使用吡硫醇注射劑的通知
山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9 年 1 月 14 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