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山東省政府信息公開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有關規定,按照市政府辦公室要求,根據政府各部門單位以及各街鎮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編制。全文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咨詢、行政復議和訴訟及申訴的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改進措施等四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報告的電子版可在羅莊區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htpco.cn)下載。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如對本報告有疑問,請與羅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聯系(地址:羅莊區開元路1號;郵編:276017;電話:0539-8243710;傳真:0539-8246532)。
一、概述
2011年度,在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我區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制度建設,積極創新工作思路,進一步完善平臺建設,深化擴展政府信息公開內容,不斷豐富政府信息公開形式,深入開展政府信息公開考核與監督,依法推進我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高了政府公信力,切實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知情權等合法權益,確保了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有效推進。
(一)組織機構建立情況。成立了以區政府常務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作為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機構,具體負責區政府和各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制度規范情況。按照《條例》的總體要求,區政府辦公室制定了《羅莊區政府信息發布協調工作規定(試行)》、《羅莊區行政機關公文類信息公開審核辦法(試行)》、《羅莊區行政機關澄清虛假或不完整信息工作辦法(試行)》、《羅莊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試行)》、《羅莊區政府信息公開責任追究辦法(試行)》、《羅莊區政府信息公開社會評議辦法(試行)》、《羅莊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辦法(試行)》等相關文件,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日常開展。
(三)《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學習、宣傳、培訓等方面的情況。《條例》發布后,我區組織相關單位、依托區委黨校干訓班組織干部職工認真學習,明確《條例》出臺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提高貫徹施行《條例》的自覺性。同時,組織相關單位工作人員參加全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業務培訓班學習。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一)我區2011年度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為2597條。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主要類別情況為:鄉鎮和部門機構職能類信息93條,占3.6%;政策、規范性文件類信息393條,占15.1%;規劃計劃類信息139條,占5.5%;部門業務工作信息974條,占37.4%;統計數據78條,占3%;其它信息920條,占35.4%。
(三)公開形式
1、互聯網
群眾可通過"羅莊區政府信息網"門戶網站可查閱公開的各類政府信息;通過"信息公開目錄"子欄目,可以提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2、公共查閱點
區檔案館發揮自身豐富的檔案資源,每年對外開放提供政府信息查閱服務500余人次。同時,區政務大廳通過電子顯示屏滾動顯示重要政府公告、信息等內容,為公眾提供政府部門行政許可信息的查閱。
3、其他途徑
區政府辦公室不定期印發《政府工作》、《政務信息》,區政府各部門不定期印發各類簡報信息,對近期政府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三、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咨詢、行政復議和訴訟及申訴的情況
本年度未發生因違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定而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申訴的情況。
四、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
(一)主要問題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業務量大,在主動公開,考核機制建設等方面仍需進一步完善和提高。
(二)改進措施
1.繼續抓好政府信息公開載體建設。充分發揮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功能,努力建成統一規范、相互融通、方便查閱的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平臺。通過工作人員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工作人員的平臺系統的操作水平,熟練掌握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的操作技能。同時,繼續拓展信息公開載體,延伸公開渠道,滿足社會公眾多層次需求,以更優質的工作服務水平為要求,以豐富多彩的公開載體為平臺,扎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2、進一步增強公開形式的便民性。目前,囿于各種條件的限制,網站成為公開政府信息的主渠道,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查閱咨詢點少,適合社區、農村等群眾查閱的公開形式少。下一步,要重點加大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查閱咨詢點的建設和網站改版和更新的投入,為公眾獲取政府信息提供更大的方便
3、。進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開的范圍和內容。增強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意識,堅持“公開是原則、不公開是例外”的要求,及時更新政府信息。同時,拓寬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就業、公共衛生等與人民群眾利益密切相關信息的公開,切實增強政府信息公開的主動性、時效性,滿足公眾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