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政字〔2021〕19號
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羅莊經濟開發區,區政府各部門,市駐羅莊各單位,區直有關事業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省、市政府關于政府職能轉變及“放管服”改革的總體部署要求,進一步增強區級服務企業、群眾能力,全力打造精簡高效政務生態,經研究,決定調整實施部分“市縣同權”改革事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及方式
區直有關部門(單位)要做好對市級納入“市縣同權”改革范圍的43項行政權力事項(35項行政許可、8項其他行政權力)、1項公共服務事項的承接和落實工作。同時,做好對2項行政許可關聯事項、市級調整實施范圍和實施方式的6項行政權力事項的承接、銜接落實工作,確保關聯事項能在區級實現“一鏈辦理”。
調整后,除法律明文規定為縣(區)級權限的事項外,市、區兩級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由企業和群眾自主選擇到市或區政務服務中心的業務窗口就近辦理、便捷申報。區直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法依規辦理相關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受理業務申請。
二、工作要求
(一)妥善做好事項承接、銜接工作。區直有關部門(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研究制定承接落實方案,細化配套措施,完善審批信息系統,配齊配強工作力量,做好事項的承接、銜接落實工作。要主動加強與市直業務部門溝通,及時將開展審批服務所需的各類文件、業務手冊、服務指南、檔案資料、證書等材料承接到位,并主動報告承接、銜接落實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確保8月30日前將調整事項全部落實到位。對市級下放的“一鏈辦理”關聯事項,要加強業務整合,確保企業和群眾按照“一件事”的標準實現“一次辦好”。要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各部門做好事項、人員進駐區政務服務中心工作,做到“大廳之外無審批”。要及時做好更新公示,對直接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各部門對權責清單管理系統及時更新,并在山東政務服務網予以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二)加強審管聯動。區直有關部門(單位)要按照“一窗受理·一次辦好”改革有關要求,對“市縣同權”事項深入實施流程再造,精簡審批環節,壓縮審批時限,推動行政審批服務提速增效。區直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主動與市級業務部門對接,結合監管工作實際,科學確定執法監管責任體系,編制事中事后監管細則,明確監管層級、監管部門、監管方式,完善監管規則和標準,著力構建相互協作、齊抓共管的高效監管機制。各部門要嚴格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依法履行對相關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職責,對行政許可事項和其他依申請行政權力事項,逐項編制業務手冊、服務指南、事中事后監管細則,切實提升審批和監管效能。要強化審管聯動,對由區行政審批服務局承接的事項,有關部門要依法界定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行業主管部門及相關執法機構之間的職責關系,逐項理順職責分工,厘清職責邊界,編制職責邊界清單。
(三)強化評估檢查。區政府辦公室要加強督導檢查,定期評估“市縣同權”事項運行情況,確保“市縣同權”改革任務落實到位。區直有關部門(單位)要將承接、銜接落實情況(加蓋單位公章后掃描成PDF格式)、業務手冊、服務指南、事中事后監管細則,于2021年8月30日下午5:00前通過協同辦公系統報送羅莊區營轉辦。
附件:1、 調整由區級實施的行政權力事項
2、調整由區級實施的公共服務事項(1項)
3、承接“一鏈辦理”的關聯事項(2項)
4、調整實施范圍和實施方式的行政權力事項(6項)
羅莊區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6日
附件2:
調整由區級實施的公共服務事項

附件3:
承接“一鏈辦理”的關聯事項


附件4:
調整實施范圍和實施方式的行政權力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