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政字〔2022〕16號
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區政府各部門,市駐羅莊各單位,區直各事業單位:
為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推動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塑強“愛山東”政務服務品牌全面推進政務服務體系建設的實施意見》(魯政發〔2022〕7號)和《臨沂市營商環境創新提升2022年行動計劃》(臨政辦字〔2022〕56號)工作要求,經研究,決定向街鎮下沉部分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同時收回部分已下放至街鎮的行政權力事項。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調整范圍及方式
(一)下沉(51項)。通過直接下放、委托下放、下放實質性審核權、服務窗口前移4種方式,將51項政務服務事項(包括39項公共服務、7項行政確認、4項行政給付、1項行政許可)下沉至街鎮實施。
(二)收回(14項)。將14項(包括10項行政許可、4項其他行政權力)原委托下放至街鎮的行政權力事項,收回區直部門實施,街鎮不再受理此類事項。
二、工作要求
(一)設置調整過渡期。設置兩個月的過渡期,過渡期內,對于收回的事項,各街鎮要將相關審批材料統一交回區直有關部門;對于直接下放、委托下放的事項,區直有關部門要及時與街鎮簽訂《交接備忘錄》和《授權委托書》;對于下放實質性審核權、服務窗口前移的事項,區直有關部門要建立完善審核轉報機制,明確轉報流程與時限,防止審批脫節缺位。
(二)加強業務培訓指導。對于下沉街鎮的事項,區直有關部門要采取統一培訓、以干代訓等方式加大業務培訓力度,及時移交開展政務服務所需的各類文件、業務手冊、服務指南、檔案資料、證書等材料,確保事項下沉到位。下沉事項實行區和街鎮兩級通辦,區直有關部門繼續受理已下沉的事項,并做好常態化業務指導工作,保證辦件業務合理分流、服務資源高效配置。
(三)妥善做好事項承接。各街鎮要按照對口承接的原則,將區直部門下沉的事項對口落實到各站所,由各站所安排專人參與業務培訓學習,盡快實現事項平穩有序運行。各街鎮要按照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建設要求,進一步優化窗口布局,實現依申請政務服務事項“應進必進”,全方位做好下沉事項承接落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政府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此次事項調整工作;各街鎮、區直有關部門負責具體落實,逐項明確事項下沉、承接、收回的責任科室和責任人,確保事項分解到人、責任落實到人。
(二)強化評估檢查。區政府辦公室要加強督導檢查,通過現場檢查、實地暗訪、線索收集等方式,定期評估下沉事項運行情況,對于事項下沉后不能正常運行、影響群眾辦事體驗的,要實行重點督查督辦,并予以公開通報。
(三)廣泛宣傳引導。各街鎮、區直有關部門要在官網、公眾號等平臺,廣泛宣傳政務服務下沉基層事宜,深入做好下沉事項解讀工作,引導廣大群眾少跑腿、就近辦,進一步提升群眾知曉度、便利度。
附件:1、 下沉街鎮實施的行政權力和公共服務事項清單
2、調整收回的行政權力事項清單
羅莊區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
附件2:
調整收回的行政權力事項清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