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政辦字〔2019〕11號
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區政府各部門,市駐羅莊各單位,區直各事業單位:
《羅莊區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羅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5月10日
羅莊區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開展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的通知》、《臨沂市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按照中央和省、市關于生態文明建設與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以推動環境質量持續改善為根本目的,加快推進全區建筑垃圾減量排放、規范清運、有效利用和安全處置工作,不斷完善政府主導、社會參與、行業主管、屬地管理的建筑垃圾管理體系,著力提升全區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水平。
二、總體目標
到2019年底,應完成下列目標:
(一)建筑垃圾申報處置率達到100%。計算公式:建設(拆除)單位依法辦理工程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手續的數量占全部建設(拆除)工程數量的百分比。
(二)建筑垃圾收運率達到90%。計算公式:采取暫時存放、簡易填埋、綜合利用和資源化處置等方式的實際處置量占建筑垃圾申報處置量的百分比。
(三)建筑垃圾安全處置率達到100%。計算公式:經評估達到安全處置標準的建筑垃圾量占總堆放量的百分比。
(四)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率達到60%。計算公式:采取直接回用、綠化回填、堆景造景、土地平整、修基筑路等綜合利用方式和資源化處置再生總量占建筑垃圾申報處置量的百分比。
三、工作任務
(一)加強政策法規體系建設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修訂《羅莊區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辦法》,制訂《羅莊區中心城區建筑垃圾處置工地監管標準》《羅莊區建筑垃圾消納場建設與運行管理標準》等相關文件,會同財政、物價等部門進一步探索并完善建筑垃圾處置收費制度。
(二)建筑垃圾存量摸排治理
1、摸清積存建筑垃圾現狀。各街鎮負責對轄區內建筑垃圾積存量、建筑垃圾產生量及處置量進行摸底調查,并統計建檔。
2、清理積存建筑垃圾。各街鎮組織制定專項計劃,及時清理轄區內的積存建筑垃圾,實現建筑垃圾產生與消納的基本平衡。
(三)加強建筑垃圾全過程管理
1、建筑垃圾源頭管理
建筑垃圾源頭包括:建設工地、拆遷工地、裝飾裝修垃圾產生地(包括住宅小區、辦公或商業用房等裝飾裝修垃圾)。
(1)健全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制度。建設(拆遷)單位開工20日前必須提出申請,并報送建筑垃圾處置方案,明確建筑垃圾的種類、方量、處置方式和處置場所,經核準通過并發放《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證》后方可處置建筑垃圾。
(2)加強建筑垃圾源頭監管。各街鎮、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住建、房管、公安交警等部門負責組織加強對建筑垃圾產生源頭建設(拆遷)工地的監管,對建設工地開挖渣土和拆遷工地外運建筑垃圾的,應嚴格按要求辦理建筑垃圾處置核準手續,落實施工工地現場聯合勘驗制度,重點查看建設(拆遷)單位是否與有資質的運輸公司簽訂建筑垃圾運輸合同,是否制定建筑垃圾處置方案,是否落實工地出入口防污染措施、安裝車輛沖洗設備、安裝監控裝置等;負責落實轄區內社區(村居)及小區裝飾裝修垃圾管理主體責任,每個小區在內部適宜地點設置專門的裝飾裝修垃圾暫存點,居民必須按照物業公司要求到指定暫存點投放裝飾裝修垃圾,物業公司定期清運到街道辦事處設置的裝飾裝修垃圾臨時存放場,清運前必須安排保潔人員對不宜混入裝飾裝修垃圾的各種垃圾(塑料、木板、生活垃圾、園林垃圾等)進行分揀處理。
(3)落實項目經理責任。區綜合行政執法、住建、房管部門要加強各類建設(拆遷)工地監管,將建筑垃圾運輸管理納入項目經理責任制。建設(拆遷)工地要嚴格執行“兩不進、兩不出”制度,即:無備案登記手續的車輛不許進入施工工地,無密閉裝置或密閉裝置破損的車輛不許進入施工工地;超量裝載的車輛不許駛出施工工地,遮擋污損號牌、車身不潔、車輪帶泥的車輛不許駛出施工工地。建設(拆遷)工地出入口防污染措施必須落實到位,工地出入口安裝車輛沖洗設備,并有專人負責進出工地出入口車輛清洗工作;并做到每天早6:00(冬季早7:00)前完成工地出入口兩側各200米范圍內的道路沖洗保潔。
2、建筑垃圾運輸過程管理
完善建筑垃圾經營性運輸登記備案制度。城管部門負責建筑垃圾運輸公司及車輛登記備案手續的辦理工作,建立建筑垃圾運輸公司信用積分管理制度和進入、退出制度,發放《建筑垃圾經營性運輸登記證》;公安交警部門負責制定建筑垃圾運輸路線,對取得《建筑垃圾經營性運輸登記證》的車輛辦理《建筑垃圾運輸通行證》;交通部門負責運輸公司及車輛的道路運輸手續的辦理;建設(拆遷)單位和小區物業公司外運建筑垃圾、裝飾裝修垃圾時必須使用經核準備案的建筑垃圾運輸企業、車輛,嚴格按照公安交警部門審批的路線行駛,做到“兩證齊全”,嚴禁將建筑垃圾交給個人或未經核準備案的單位運輸;建筑垃圾運輸企業和運輸車輛應取得城管部門的核準備案登記資質,車輛必須達到“四統一”標準,即“統一安裝頂燈、統一車輛標識、統一安裝GPS定位系統、統一密閉改裝”,GPS定位系統要接入市區數字化城市管理監管平臺。
3、建筑垃圾末端處置管理
(1)加強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和資源化處置。鼓勵建設(拆遷)單位采取直接回用、綠化回填、堆景造景、土地平整、修路筑基等方式進行建筑垃圾的綜合利用。按照特許經營協議,盡快完成區級的資源化處置項目建設。發改部門負責將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和資源化處置項目納入國民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和爭取促進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和資源化處置的政策措施;科技部門負責鼓勵和扶持高校、科研機構研究開發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和資源化處置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自然資源部門負責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和資源化處置項目用地保障工作;稅務部門負責落實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和資源化處置項目稅收優惠政策,增值稅實行即征即退;規劃、住建、工信部門負責將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產品納入建筑節能技術產品認定范圍、綠色建材推廣目錄,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示范工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優先采用符合國家、省相關標準的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置產品;物價部門負責會同綜合行政執法部門按照合理補償處置成本的原則,適時完善調整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和資源化處置費標準;房屋征收部門負責在拆除項目評估、招標、拍賣時,把建筑垃圾的運輸處置費用列入預算成本,明確要求拆除企業將建筑垃圾運輸到指定地點,并收取保證金,對未運送到指定地點的一律不予驗收并扣除相應保證金;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負責全區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和資源化處置的行業監管和建筑垃圾處置核準及運營、監督考核管理工作,聯合公安等部門查處違法傾倒、清運、中轉、處置建筑垃圾等行為。各街鎮要加大轄區內建設(拆遷)工地監管力度,嚴格按照建設(拆遷)工地申報的《建筑垃圾處置方案》監管落實建筑垃圾處置流向,加強拆除垃圾資源化處置管理,提高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和資源化處置水平。
(2)加大裝飾裝修垃圾臨時存放場建設力度。各街鎮要科學布局、合理規劃建設裝飾裝修垃圾臨時存放場,原則上每個街道至少建設1座。對轄區內社區、小區、辦公及商業用房裝飾裝修垃圾,要根據就近原則,全部運送至臨時存放場。裝飾裝修垃圾臨時存放場可委托給承擔轄區內環衛保潔任務的環衛作業公司經營管理,委托單位給予適當補貼。
4、建筑垃圾運輸處置專項整治
各街鎮負責組織開展轄區內建筑垃圾運輸專項整治行動,依法查處無《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證》處置建筑垃圾、無《經營性運輸登記證》運輸建筑垃圾及運輸過程中拋灑滴漏、亂傾亂倒建筑垃圾和裝飾裝修垃圾等違法行為。
(四)建立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監管平臺
建立完善建筑垃圾運輸管理系統和信息化平臺,融合住建、公安交警、綜合行政執法等部門的數字化管理設施和信息,進一步完善建筑垃圾源頭申報、運輸過程監管、末端處置場所和再生產品應用的全過程管理機制。建立信息化平臺共享機制,實現信息實時聯動共享。
四、進度安排
(一)啟動階段(2019年3月)。成立羅莊區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領導機構,制定出臺相關文件及具體方案,為試點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二)重點推進階段(2019年3月-2019年12月)。區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協調各街鎮及相關部門積極開展治理工作,不定期開展聯合整治及專項治理行動,加快建筑垃圾治理工作進度。
(三)總結驗收階段(2020年1月)。區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各街鎮和區直有關部門、單位建筑垃圾治理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驗收,整理并推廣工作經驗,進一步規范全區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和資源化利用工作。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各街鎮和區直有關部門、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羅莊區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名單附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具體負責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導推進。各街鎮和區直有關部門、單位要充分認識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的重要意義,將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和資源化處置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相應組織機構,安排專人負責,結合職責分工研究制定具體推進措施,及時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落實到位。
(二)嚴格督導考核。區政府將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列入2019年度區政府重點工作,適時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制定考核辦法,對各街鎮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和資源化處置工作進行監管考核。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級各有關部門、單位要依托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各類媒體,做好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積極宣傳建筑垃圾綜合利用和資源化處置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增強市民資源節約意識和環保意識,提高社會各界參與、支持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營造良好的治理氛圍。
附件:羅莊區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羅莊區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張偉峰 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副組長:徐建龍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成 員:韓成明 區發改局副局長、區服務業發展中心主任
李 林 區司法局主任科員
蘇循偉 區財政局黨組成員、區國有資產管理服務中心副主任
王明暉 區自然資源局執法大隊教導員
付信平 區住建局副局長
王建民 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副局長
凌 云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主任科員
朱海燕 區大數據局副主任科員
顏丕丞 區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
王樂尚 羅莊公安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郝魯寧 羅莊交警大隊副大隊長
張 亮 羅莊環保分局副局長(掛職)
郭 勇 羅莊交通分局副局長
劉 波 羅莊區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友永 羅莊規劃分局副局長
黃慶慶 羅莊街道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長
張天元 傅莊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楊寶衛 盛莊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張海峰 冊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掛職)
卞現兵 高都街道黨工委委員、武裝部部長
王秀平 沂堂鎮黨委副書記
劉金盾 褚墩鎮經濟發展辦公室副主任
鄭洪亮 黃山鎮副鎮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徐建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部門解讀:《羅莊區建筑垃圾治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