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部門職責 |
事項名稱 |
事項類型 |
設定、行使依據及有關條款 |
實施權限 |
對應責任事項 |
追責情形及依據 |
備注 |
1 |
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管理 |
對實行備案管理的項目,企業未按規定將項目信息或者已備案項目的信息變更情況告知備案機關,或者向備案機關提供虛假信息的處罰 |
行政處罰 |
1.【行政法規】《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2016年11月國務院令第673號)第十九條:“實行備案管理的項目,企業未依照本條例規定將項目信息或者已備案項目的信息變更情況告知備案機關,或者向備案機關提供虛假信息的,由備案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p> 2.【部委規章】《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2017年3月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號)第五十七條:“實行備案管理的項目,企業未依法將項目信息或者已備案項目信息變更情況告知備案機關,或者向備案機關提供虛假信息的,由備案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 2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的罰款。” |
負責縣級對實行備案管理的項目,企業未按規定將項目信息或者已備案項目的信息變更情況告知備案機關,或者向備案機關提供虛假信息的行為進行處罰 |
直接實施責任: 1.執行省市級制定的行政處罰標準規范,也可結合本地實際,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具體標準。建立健全對行政處罰的監督制度。 2.依法依規實施本級行政處罰事項,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應當予以公開。 |
1.【行政法規】《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2016年11月國務院令第673號)第二十一條:“核準機關、備案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項目核準、備案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p> 2.【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監察法》《行政許可法》《國家賠償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等規定的追責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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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管理 |
對企業投資建設產業政策禁止投資建設項目的處罰 |
行政處罰 |
1.【行政法規】《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2016年11月國務院令第673號)第二十條:“企業投資建設產業政策禁止投資建設項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或者責令停產并恢復原狀,對企業處項目總投資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處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p> 2.【部委規章】《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2017年3月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號)第五十八條 企業投資建設產業政策禁止投資建設項目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投資主管部門責令停止建設或者責令停產并恢復原狀,對企業處項目總投資額 5‰以上 10‰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 5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依法給予處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
負責縣級對企業投資建設產業政策禁止投資建設項目的行為進行處罰 |
直接實施責任: 1.執行省市級制定的行政處罰標準規范,也可結合本地實際,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具體標準。建立健全對行政處罰的監督制度。 2.依法依規實施本級行政處罰事項,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應當予以公開。 |
1.【行政法規】《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2016年11月國務院令第673號)第二十一條:“核準機關、備案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項目核準、備案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監察法》《行政許可法》《國家賠償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等規定的追責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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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負責完善食鹽定點生產、批發專營制度和專業化監管體制 |
對食鹽專營工作違法行為的處罰 |
行政處罰 |
1.【行政法規】《食鹽專營辦法》(1996年5月國務院令第197號令,2017年12月修訂)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鹽業主管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生產經營的食鹽和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鹽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一)非食鹽定點生產企業生產食鹽;(二)非食鹽定點批發企業經營食鹽批發業務?!钡诙邨l:“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鹽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直至吊銷食鹽定點生產、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證書:(一)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非食用鹽生產企業未按照本辦法規定保存生產銷售記錄;(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未按照本辦法規定保存采購銷售記錄;(三)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超出國家規定的范圍銷售食鹽;(四)將非食用鹽產品作為食鹽銷售?!钡诙藯l:“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鹽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購進的食鹽,可以處違法購進的食鹽貨值金額3倍以下的罰款:(一)食鹽定點批發企業從除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其他食鹽定點批發企業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購進食鹽;(二)食鹽零售單位從食鹽定點批發企業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購進食鹽?!钡谌粭l:“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食鹽定點批發企業違反本辦法的規定,被處以吊銷食鹽定點生產、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證書行政處罰的,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5年內不得從事食鹽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不得擔任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食鹽定點批發企業的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食鹽定點生產企業、食鹽定點批發企業違反前款規定聘用人員的,由鹽業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吊銷其食鹽定點生產、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證書?!?/p> 2.【部委文件】《<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規范條件><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規范條件管理辦法>》(2018年4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第19號)附件1《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規范條件》:“六、監督管理:(一)定點企業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證書審核的,省級鹽業主管部門不予頒發證書,并給予警告,企業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定點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證書的,省級鹽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企業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三)定點企業涂改、倒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證書的,省級鹽業主管部門應當依法吊銷企業證書。(四)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含多品種食鹽定點生產企業)有下列行為的,省級鹽業主管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者,應依法處理。1. 委托非食鹽定點生產企業生產加工食鹽的;2. 為非食鹽定點生產企業承包生產加工食鹽的;3. 在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含多品種食鹽定點生產企業)證書載明生產地址之外的地點租賃其他企業廠房和設備設施生產加工食鹽的?!备郊?《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規范條件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省級鹽業主管部門應根據《規范條件》對定點企業實行動態監督檢查。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省級鹽業主管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者,應依法處理。(一)拒絕接受監督檢查。(二)不再符合《規范條件》要求。(三)違反國家食鹽專營管理政策法規、造成嚴重社會影響。” |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鹽專營工作違法行為的處罰 |
直接實施責任: 1.執行省市級制定的行政處罰標準規范,也可結合本地實際,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具體標準。建立健全對行政處罰的監督制度。 2.依法依規實施本級行政處罰事項,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應當予以公開。 |
1.【行政法規】《食鹽專營辦法》(1996年5月國務院令第197號令,2017年12月修訂)第三十三條 鹽業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2.【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監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等規定的追責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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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承擔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和發展工作 |
對偽造、冒用山東省傳統工藝美術標志或者冒用山東省工藝美術大師稱號的處罰 |
行政處罰 |
1.【省政府規章】《山東省傳統工藝美術保護辦法》(2010年4月省政府令第224號,2014年10月修訂)第二十六條:“違反本辦法規定,偽造、冒用山東省傳統工藝美術標志或者冒用山東省工藝美術大師稱號的,由傳統工藝美術保護主管部門給予警告,并可以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p> |
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偽造、冒用山東省傳統工藝美術標志或者冒用山東省工藝美術大師稱號的行為進行處罰 |
直接實施責任: 1.執行市級制定的行政處罰標準規范,也可結合本地實際,細化、量化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具體標準。建立健全對行政處罰的監督制度。 2.依法依規實施本級行政處罰事項,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應當予以公開。 |
1.【規章】《山東省傳統工藝美術保護辦法》(2010年4月省政府令第224號,2014年10月修訂)第二十七條評審委員會成員在評審活動中徇私舞弊或者違反保密規定的,由省傳統工藝美術保護主管部門取消其評審資格,并依法給予處分;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第二十八條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在傳統工藝美術保護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監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等規定的追責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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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負責工業行業管理,負責全區國防科技工業管理工作等 |
加處罰款 |
行政強制 |
1.【法律】《行政處罰法》(1996年3月通過,2017年9月修正)第五十一條:“當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的,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二)根據法律規定,將查封、扣押的財物拍賣或者將凍結的存款劃撥抵繳罰款;(三)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p> 2.【法律】《行政強制法》(2011年6月通過)第四十五條:“行政機關依法作出金錢給付義務的行政決定,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標準應當告知當事人。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的數額不得超出金錢給付義務的數額?!?/p> |
對本級職責范圍內的行政處罰案件依法實施加處罰款措施 |
直接實施責任: 1.依法依規實施加處罰款措施。 |
1.【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監察法》《行政許可法》《國家賠償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等規定的追責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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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負責工業行業管理,負責全區國防科技工業管理工作等 |
先行登記保存 |
行政強制 |
1.【法律】《行政處罰法》(1996年3月通過)第三十七條:“行政機關在收集證據時,可以采取抽樣取證的方法;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經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先行登記保存,并應當在七日內及時作出處理決定,在此期間,當事人或者有關人員不得銷毀或者轉移證據?!?/p> |
對本級職責范圍內的行政處罰案件依法實施先行登記保存措施 |
直接實施責任: 1.依法依規實施先行登記保存措施。 |
1.【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監察法》《行政許可法》《國家賠償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等規定的追責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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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管理 |
對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核準、備案行為的檢查 |
行政檢查 |
1.【行政法規】《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2016年11月國務院令第673號)第十六條:“核準機關、備案機關以及依法對項目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落實監管責任,采取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等方式,加強對項目實施的監督檢查?!?/p> 2.【部委規章】《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2017年3月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2號)第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本級政府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對項目核準、備案機關的監督制度,加強對項目核準、備案行為的監督檢查。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對企業從事固定資產投資活動實施監督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對項目核準、備案、建設實施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向有關部門檢舉。有關部門應當及時核實、處理?!钡谒氖鍡l:“上級項目核準、備案機關應當加強對下級項目核準、備案機關的指導和監督,及時糾正項目管理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钡谒氖鶙l:“項目核準和備案機關、行業管理、城鄉規劃(建設)、國家安全、國土(海洋)資源、環境保護、節能審查、金融監管、安全生產監管、審計等部門,應當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采取在線監測、現場核查等方式,依法加強對項目的事中事后監管。項目核準、備案機關應當根據法律法規和發展規劃、產業政策、總量控制目標、技術政策、準入標準及相關環保要求等,對項目進行監管?!钡谒氖邨l:“各級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及職責分工,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項目的監督檢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應當依法予以處理,并通過在線平臺登記相關違法違規信息。” |
負責縣級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核準、備案行為進行檢查 |
直接實施責任: 1.制定監督檢查計劃,通過在線監測、現場檢查等多種方式進行監督檢查。 2.加強與相關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開展聯合檢查,避免多頭執法、執法擾民等現象。 |
1.【行政法規】《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2016年11月國務院令第673號)第二十一條:“核準機關、備案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項目核準、備案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對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監察法》《行政許可法》《國家賠償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等規定的追責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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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負責化工行業管理工作 |
對從事監控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以及進出口單位的監控化學品有關情況的檢查 |
行政檢查 |
1.【行政法規】《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1995年12月國務院令第190號,2011年1月8日修訂)第五條:“生產、經營或者使用監控化學品的,應當依照本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向國務院化學工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化學工業主管部門申報生產、經營或者使用監控化學品的有關資料、數據和使用目的,接受化學工業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p> 2.【部委規章】《<中華人民共和國監控化學品管理條例>實施細則》(2018年7月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48號)第三條:“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全國監控化學品的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控化學品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監控化學品的管理工作?!钡谒氖臈l:“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或者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監控化學品管理部門,依法對從事監控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以及進出口單位的監控化學品有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第四十五條:“被監督檢查單位應當配合、接受監督檢查,不得拒絕或者阻礙檢查人員依法執行職務,不得隱瞞或者拒絕提供相關信息?!?/p> |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從事監控化學品生產、經營、使用以及進出口單位的監控化學品有關情況的檢查 |
直接實施責任: 1.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開展“雙隨機、一公開”檢查,通過現場檢查、書面檢查等多種方式進行監督檢查。 2.加強與相關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開展聯合檢查,避免多頭執法、執法擾民等現象。 |
1.【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監察法》《行政許可法》《國家賠償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等規定的追責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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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負責完善食鹽定點生產、批發專營制度和專業化監管體制 |
食鹽專營工作檢查 |
行政檢查 |
1.【行政法規】《食鹽專營辦法》(1996年5月國務院令第197號令,2017年12月修訂)第四條:“國務院鹽業主管部門主管全國鹽業工作,負責管理全國食鹽專營工作??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鹽業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本行政區域的食鹽專營工作?!钡诙龡l:“鹽業主管部門依法履行監督檢查職責,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情況;(二)查閱或者復制有關合同、票據、賬簿、購銷記錄及其他有關資料;(三)查封、扣押與涉嫌鹽業違法行為有關的食鹽及原材料,以及用于違法生產或者銷售食鹽的工具、設備;(四)查封涉嫌違法生產或者銷售食鹽的場所。采取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規定的措施,應當向鹽業主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書面報告,并經批準。鹽業主管部門調查涉嫌鹽業違法行為,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2.【部委文件】《<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規范條件><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規范條件管理辦法>》(2018年4月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第19號)附件2《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規范條件管理辦法》第十四條:“省級鹽業主管部門應根據《規范條件》對定點企業實行動態監督檢查。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企業,省級鹽業主管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者,應依法處理。(一)拒絕接受監督檢查。(二)不再符合《規范條件》要求。(三)違反國家食鹽專營管理政策法規、造成嚴重社會影響?!?/p> |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食鹽專營工作的檢查 |
直接實施責任: 1.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通過現場檢查、書面檢查等多種方式進行監督檢查。 2.加強與相關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開展聯合檢查,避免多頭執法、執法擾民等現象。 |
1.【行政法規】《食鹽專營辦法》(1996年5月國務院令第197號令,2017年12月修訂)第三十三條 鹽業主管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2.【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監察法》《國家賠償法》《行政處罰法》《行政強制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等規定的追責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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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
對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的現場安全檢查 |
行政檢查 |
1.【行政法規】《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2006年5月國務院令第466號,2014年7月修正)第四條:“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裼帽ㄎ锲沸袠I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組織查處非法生產、銷售、購買、儲存、運輸、郵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為?!?/p> 2.【省政府規章】《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規定》(2015年11月省政府令第293號)第十二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經濟和信息化部門履行下列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三)國防科學技術工業管理機構負責軍工單位和民用爆破器材生產銷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以及船舶工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
對本行政區域內民用爆炸物品生產或銷售企業每月檢查一次 |
直接實施責任: 1.制定年度監督檢查計劃,開展例行安全檢查或“雙隨機、一公開”檢查,通過日常檢查、專項檢查等多種方式進行監督檢查。 2.加強與相關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開展聯合檢查,避免多頭執法、執法擾民等現象。 |
1.【行政法規】《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2006年5月國務院令第466號,2014年7月修正)第五十三條 “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者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p> 2.【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監察法》《國家賠償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等規定的追責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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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
對民用爆炸物品生產企業的視頻監控檢查 |
行政檢查 |
1.【行政法規】《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2006年5月國務院令第466號,2014年7月修正)第四條:“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的安全監督管理?!裼帽ㄎ锲沸袠I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組織查處非法生產、銷售、購買、儲存、運輸、郵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為。” 2.【規范性文件】《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線視頻監控工作的通知》(工信廳安〔2013〕173號):“各級民爆行業主管部門應加快建立健全視頻監管制度,按權限登陸民爆行業視頻聯網監控平臺,查看當天民爆生產現場視頻監控信息,做好監控記錄等有關監管工作。” 3.【規范性文件】《轉發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民用爆炸物品生產線視頻監控工作的通知》(魯科工爆〔2013〕347號):“1.縣級民爆安全監管部門每3天至少對民爆生產線重點工序的視頻信息監管一遍,每周對民爆生產線的所有視頻信息監管一遍,并及時處理系統異常報警信息。2.市級民爆安全監管部門每周至少對民爆生產線重點工序的視頻信息監管一遍,每半月對民爆生產線的所有視頻信息監管一遍,并及時處理系統異常報警信息。3.省級民爆安全監管部門每半月至少對民爆生產線重點工序的視頻信息監管一遍,每個月對民爆生產線的所有視頻信息監管一遍,并及時處理系統異常報警信息?!?/p> |
每3天至少對民爆生產線重點工序的視頻信息監管一遍,每周對民爆生產線的所有視頻信息監管一遍,并及時處理系統異常報警信息 |
直接實施責任: 1.制定視頻檢查計劃,按規定頻次進行監督檢查。 2.加強與相關主管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報送相關信息。 |
1.【行政法規】《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2006年5月國務院令第466號,2014年7月修正)第五十三條 “民用爆炸物品行業主管部門、公安機關、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或者徇私舞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p> 2.【其他法律法規規章】《監察法》《國家賠償法》《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山東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等規定的追責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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