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政辦發〔2021〕18號
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區政府各部門,市駐羅莊各單位,區直各事業單位:
《羅莊區公路“路長制+”實施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羅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9月30日
羅莊區公路“路長制+”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四好農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及交通強國戰略部署,加快推進我區公路建管養運全面協調發展,提升公路服務品質,優化公路路域環境,提升公路整體形象,加快構建區、鄉、村三級公路管養長效機制,全面推行“路長制+”模式,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交通運輸部關于全面做好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的通知》和《臨沂市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要求,創新公路養護管理新模式,將路長制與鄉村振興、全域旅游、環境保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為民服務等協同推進、融合發展,著力構建責任明確、協調有序、監管嚴格、服務優質的公路管養新格局和以“路長制+”為依托的新型社會治理新模式,為加快建設交通強區提供有力支撐,為鞏固拓展脫貧攻堅、加快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促進全域旅游開發等提供堅實交通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政府主導、屬地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上下聯動、部門協作、運轉高效、社會共治原則,構建公路管理工作新機制。
(二)堅持遵循公路與自然環境并重,統籌規劃,精心設計,文明施工,科學管理,推進公路高質量發展。
(三)堅持問題導向、因地制宜、因路施策、系統治理原則,注重長遠效果。
(四)堅持城鄉統籌、區域合作,干線公路、農村公路協調推進原則,提升整體管理水平。
(五)堅持融合發展,將公路養護管理與鄉村振興、全域旅游、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協同推進、一體發展,加快推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三、工作目標
以構建養護管理長效機制為目標,按照“一路一長”的要求,大力推動“路長制+鄉村振興”,堅持交通先行,全力打造鄉村振興“致富路”;大力推動“路長制+全域旅游”,通過完善旅游景點公路基礎設施、標志標牌,全力打造全域旅游“景觀路”;大力推動“路長制+環境保護”,通過嚴管公路兩側水體、大氣污染源,全力打造環保生態“綠色公路”;大力推動“路長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通過在國省道、縣鄉公路重點卡口安裝視頻監控,全力打造社會治安“平安路”;大力推動“路長制+為民服務”,通過加快建設交通驛站、公路驛站,提高公路應急救援能力,全力打造為民服務“連心路”。
到2021年底,全區公路列養率達到100%,中等及以上公路占比不低于80%,干線公路路面優良率達90%以上,通行條件和路域環境明顯提升,形成路聯管、路全管、路共管、路常管的公路發展格局,人民群眾滿意度大幅提升。
四、主要任務
(一)治理公路破損、邊溝阻塞和缺失現象。對路面出現的龜裂、坑槽、斷板、嚴重破損、翻漿等問題及時進行處理,及時開挖疏通邊溝,確保排水暢通。
(二)治理占道經營和交通擁堵現象。屬地街(鎮)清理馬路集貿市場,整治占道經營、擾亂交通秩序現象,嚴禁在公路上擺攤設點、占道經營、加水洗車,進一步整治穿城、穿鎮、穿村兩側經營店戶的牌匾,做到規范有序。
(三)加強公路建筑控制區管理。嚴禁在公路建筑控制區內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構筑物;清理和拆除公路沿線影響行車安全或有礙觀瞻的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如公路兩側搭建的臨時工棚、活動板房、圍墻、非法廣告、非公路標志等。
(四)規范平交道口管理。嚴禁私設、私自加寬改造平面交叉道口;已硬化平交道口,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拓寬改造;未硬化的平交道口必須按規范硬化,嚴禁車輛帶土、帶泥上路;未經許可,嚴禁私開私設平交道口。
(五)進一步規范一級公路路段中央護欄管理。嚴禁私自開設護欄開口,嚴禁破壞人行道立柱,對開口過多、過密路段的中央護欄進行封堵整治。
(六)維護路產路權,切實保障公路安全暢通。嚴禁私自挖掘、占用、破壞公路及其附屬設施;嚴禁未經許可進行穿越、跨越等涉路工程建設施工。
(七)常抓不懈,進行路域環境整治。嚴禁在公路用地范圍內傾倒垃圾、亂堆亂放;及時清理公路兩側可視范圍內的“五大堆”。
(八)加強公路綠化管護,加快綠色通道建設。嚴禁向綠化帶內亂扔垃圾,嚴禁在公路綠化帶放養牲畜,嚴禁隨意砍伐、破壞行道樹(綠化帶)。實施彩化工程,在普通國省道和縣鄉公路兩側,因地制宜栽植綠化苗木花草,美化路域環境。
(九)嚴厲打擊各種涉路交通違法行為。整合執法力量,合理設置執法站點,加大聯合治超、源頭治超力度,有效遏制超限超載行為。加強源頭治理和路面執法,嚴厲查處運輸車輛拋灑滴漏等違法行為。
(十)圍繞鄉村振興,建幸福鄉村路。繼續加快“四好農村路”和城鄉、鎮村快速通道建設,高標準培護路肩邊坡,大力實施公路彩化工程,改善農村公路路域環境。
(十一)圍繞全域旅游,建秀美度假路。加快景區旅游道路建設,強化日常養護管理,規范設置旅游標志標牌。
(十二)圍繞環境保護,建生態健康路。加大公路兩側可視范圍內河道、溝渠、汪塘等水體治理力度,嚴禁向內傾倒垃圾,嚴禁在公路一定距離范圍內進行挖沙、采石、取土等影響公路和橋梁安全的行為,督促兩側砂、石等各類料廠嚴格落實環保措施。
(十三)圍繞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建平安和諧路。利用公交車視頻監控、在國省道及縣鄉公路安裝的視頻監控等,及時發現解決社會治安有關方面問題,提升基層社會治理水平。
(十四)圍繞為民服務,加快交通驛站、公路驛站建設。研發使用交通APP等信息化平臺應用于“路長制+”管理體系,服務群眾安全便捷出行。
五、組織體系
(一)成立區“路長制+”領導小組。由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分管負責同志任副組長,交通、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公安、交警、綜合行政執法、財政、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農業農村、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生態環境、水務、林業、文化和旅游等有關部門及各街(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具體見附件)。負責全區公路“路長制+”的統籌協調、監督指導、資金保障、工作考核等工作。
(二)分級設立路長。按照分級管理、屬地負責的原則,建立區、街(鎮)、村三級“路長制+”體系。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總路長,區政府分管領導擔任副總路長,區級路長由包街(鎮)區級領導擔任;鎮級路長由街(鎮)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村級路長由路段所在村居兩委主要負責人擔任。
(三)分級設立路長辦公室。區級路長辦公室設在區交通運輸分局,主任由副總路長兼任,副主任由區交通運輸分局、羅莊區公路中心主要負責人兼任,承擔全區“路長制+”工作日常事務。各街(鎮)相應設立本級路長辦公室。
六、工作職責
(一)路長職責
1.總路長職責。總路長是本行政區域“路長制+”的第一責任人,承擔總督導、總調度、總指揮職責,負責“路長制+”的組織領導,統籌解決公路養護管理及“路長制+”資金籌措保障等重大問題,每年至少組織召開1次工作調度會議。副總路長受總路長委托,主持“路長制+”日常工作,定期調度、協調檢查、督導各級路長和相關部門履職盡責到位,每半年至少組織召開1次工作調度會議。
2.區級路長職責。負責監督檢查下一級路長履行職責情況,協調解決所轄范圍內國省道干線公路和農村公路涉及養護管理、路域環境治理、路產路權保護等方面的重大問題,協調解決與“路長制+”相關聯的鄉村振興、全域旅游、環境保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每季度至少組織召開1次工作推進會議,每月至少帶隊開展1次道路巡查督導。路段包保單位負責落實區級路長安排部署,協助開展包保路段的養護管理、路域環境治理、安全隱患整改、應急處置等工作。
3.街(鎮)級路長職責。負責行政區域內鄉村道路養護管理。負責行政區域內國省道干線公路、縣鄉公路的路域環境整治工作,將轄區內縣鄉公路納入城鄉環衛一體化保潔范圍。審定鄉村道路養護管理和轄區內國省道、縣鄉公路路域環境整治方案及年度計劃,落實上級路長部署、督辦的各項任務。協調解決跨村公路“路長制+”工作,檢查指導村級路長、養路員履行職責,并做好相關考核工作。協調解決與“路長制+”相關聯的鄉村振興、全域旅游、環境保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問題。每月至少組織召開1次工作推進會議,每周至少帶隊開展1次道路巡查。
4.村級路長職責。負責組織落實上級路長的工作部署,組織開展道路巡查和日常養護管理,解決村道保潔管理方面突出問題,宣傳發動群眾愛路護路。參與支持鄉村振興、全域旅游、環境保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具體工作。每半月至少組織召開1次工作會議,每日帶隊組織村民進行日常巡查。
(二)路長辦公室職責
1.區級路長辦公室負責落實總路長、副總路長、路長聯席會議確定的事項;擬訂“路長制+”工作規劃、管理制度和考核辦法;負責各有關街(鎮)、區直相關部門的關系協調,整合力量資源,依法處理路產路權保護、路域環境整治、應急處置等方面的重大問題;負責在“路長制+”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對街(鎮)、村“路長制+”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定期公布考核結果,及時向領導小組提報獎懲建議并兌現考核獎懲措施。
2.街(鎮)級路長辦公室在區級路長辦公室的指導下開展工作,協助街(鎮)級路長處理日常工作,建立統籌協調、督辦落實、檢查考核等機制;負責做好轄區內鄉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及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協調轄區國省道干線公路、縣鄉公路路域環境整治工作,協助開展路產路權保護;負責協調與“路長制+”相關聯的鄉村振興、全域旅游、環境保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有關工作;開展巡查督查,受理投訴舉報,并督促和指導村級路長工作。
(三)成員單位職責
羅莊交通運輸分局:負責縣道日常養護管理及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指導街(鎮)做好鄉村公路的日常養護及路域環境治理;依法查處損壞路產、侵犯路權的行為,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涉路工程許可項目的監督檢查和驗收;聯合有關部門對超限超載、貨車拋灑滴漏污染路面、占道經營、馬路市場、洗車加水等違法現象進行治理;負責縣鄉村道“路長制+”推動及督查考核工作。
羅莊區公路中心:負責普通國省干線公路的養護,達到國家規定的規范標準;指導并協助街(鎮)做好普通國省干線公路的路域環境治理;強化普通國省干線公路路產的管理及路產損失、損壞的追償工作;按照上級要求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普通國省干線公路涉路工程項目的行政許可工作,并做好項目實施階段的巡檢工作;加強日常公路保護巡查,發現侵犯路權、侵占路產等違法行為及時勸止并報告有關執法部門;負責普通國省道“路長制+”推動及督查考核工作。
羅莊公安分局:負責依法打擊偷盜、破壞公路設施違法行為,及時調查處理各級路長及“路長制+”辦公室移交的涉路違法案件。
羅莊交警大隊:負責各責任路段(尤其街(鎮)駐地)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動態交通秩序和靜態規范停車管理,負責交通信號燈的管理,聯合有關部門對超限超載、貨車拋灑滴漏污染路面、占道經營等違法現象進行治理。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全區農村公路被列入城鄉環衛保潔一體化范疇的相關工作;負責對占道經營、店外經營、亂設廣告牌匾、亂貼亂畫、馬路市場的處罰;負責公路建筑控制區以及可視范圍內的亂搭、亂建、亂放、取土、采石、采沙等影響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的違法行為進行處罰。
區財政局:負責按上級要求落實農村公路日常養護資金的投入比例,將“路長制+”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保障,做好“路長制+”以獎代補資金的籌措保障工作。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規范農村集貿市場及街(鎮)市場管理秩序,對店外經營、占道經營、占道擺攤設點、無證經營等現象進行管理,參與有關聯合執法。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城區路段并指導街(鎮)做好路燈的設置及管理,參與有關聯合執法。
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配合區交通運輸部門對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范圍內建設進行監督,加大對控制區范圍內違法用地的查處力度,嚴格控制公路兩側建設和村民建房用地審批,對公路兩側可視范圍內擅自挖沙取石采礦行為進行查處。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應對公路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減災救災工作等。
羅莊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公路路域環境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指導,對公路沿線可視范圍內汪塘、溝渠、河壩進行生態治理,查處公路沿線工業企業污染物亂排放等違法行為。
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街(鎮)鄉村振興工作,做好公路沿線農田環境整治,配合交通執法部門對農業機械車輛設備擅自行駛并損壞公路行為進行查處。
區林業中心:負責可視范圍內的荒山、土坡、裸山等綠化工作,不斷提升公路兩側建筑控制區的林木覆蓋率,保護公路兩側的綠化苗木,參與有關聯合執法。
區水務局:負責可視范圍內河道的生態治理,指導街(鎮)清理水面漂浮物、河道內垃圾等,查處在跨河橋梁禁止采砂區域內的非法采砂行為,參與有關聯合執法。
區文化和旅游局:負責做好公路沿線街(鎮)全域旅游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在區域旅游景區、景點統一設計、規范設置公路旅游標識標牌,在公路沿線合理設置旅游服務設施。
七、管理流程
“路長制+”管理流程:“巡查→報告→處置→督查→通報”。
(一)巡查:總路長、區級路長、鎮級路長及路長辦公室安排相關人員進行定期巡查,汛期、惡劣天氣、重大活動、重要節假日等加大巡查頻率。
(二)報告:巡查中發現問題后,第一時間通過交通APP、微信、電話、視頻監控平臺等形式向路長或路長辦公室報告。
(三)處置: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以及總路長、區級路長、街(鎮)級路長、路長辦公室交辦的事項,各相關部門、街(鎮)、村居(社區)要各負其責,根據職能職責進行及時有效的處置,并做好記錄。
(四)督查:巡查發現的問題交辦到責任單位后,路長辦公室對所轄區域問題辦理情況及時進行督查,對處置不力的,責令限期整改;對造成重大影響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五)通報:路長辦公室對問題處置和督查情況進行書面通報,并作為考核依據。
八、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街(鎮)、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推動“路長制+”取得實效。各級路長要認真組織開展工作,及時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區路長辦公室要定期通報“路長制+”落實情況,督促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落實責任,協調聯動。
(二)落實經費保障。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依據《山東省深化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實施方案》,每年每公里“縣道10000元,鄉道5000元,村道3000元”標準將農村公路養護經費列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區財政每年列支預算1000萬元作為“路長制+”專項工作經費,重點用于保障路域環境綜合治理、信息平臺維護及突出問題整治、考核獎勵等工作。
(三)嚴格檢查考核。將“路長制+”工作納入績效考核,作為全區年度綜合考核的重要參考依據,并建立完善相關績效考核制度,對全區8個街(鎮)“路長制+”工作開展情況每年進行1次綜合考核排名并給予以獎代補支持,設一等獎1個,給予30萬元獎勵;二等獎2個,給予20萬元獎勵;三等獎3個,給予10萬元獎勵。
(四)廣泛宣傳發動。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等媒體,大力宣傳“路長制+”工作,突出先進人物和典型事例宣傳,營造全社會愛路、護路的良好氛圍,引導廣大群眾積極參與公路養護管理,增強全社會對公路養護管理的責任意識和參與意識。
(五)加強社會監督。在公路路口顯要位置設置路長公示牌,明確路長姓名、工作職責、路線名稱、行政等級、包保單位等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
羅莊區農村公路“路長制+”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張 強 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
副組長:楊振龍 區政府副區長
成 員:劉克區 區政府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
王宏偉 區財政局局長
李軍祥 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
張金寶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仲啟明 區水務局局長
李啟飛 區農業農村局局長
姚振遠 區文化和旅游局局長
燕常林 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劉文峰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主持羅莊商城管委會工作)
徐建龍 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劉 樸 羅莊公安分局黨委委員、反恐怖大隊大隊長
張守富 羅莊交警大隊大隊長
張洪群 羅莊生態環境分局局長
張閩生 羅莊交通運輸分局局長
周振華 羅莊區公路中心主任
董字亮 羅莊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徐桂銀 盛莊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汲 飛 傅莊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魏 波 高都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辦事處主任
趙汝江 冊山街道辦事處黨工委書記
苗士青 沂堂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李永嶺 褚墩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林 倩 黃山鎮黨委副書記、鎮長
“路長制+”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交通運輸分局,張閩生、周振華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人員從領導小組成員相關單位抽調人員開展集中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