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住建局《全市住建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實施方案》和區安委會《全區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2023行動實施方案》統一部署,現結合我區住建領域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狠抓國務院安委會十五條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八抓20條”創新舉措和市委、市政府“12345”工作要求貫徹落實,堅持“入局”思維、“斷鏈”思維、“終端”思維和“辯證”思維,按照“安全重要應急重要、責任重要、群防重要、規律重要、行動重要、黨建重要”的工作要求,以明責履責問責為牽引,扎實推動企業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落實,加強住建領域安全監管,緊盯突出矛盾問題,抓預防、重整治、強監管、嚴執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持續提升全區住建領域本質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標
通過專項行動,全面摸清并動態掌握全區住建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底數;從嚴落實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嚴格執行重大隱患判定標準,制定落實執法檢查重點事項,深入宣傳貫徹,嚴格執行落實,實現隱患排查整治標準化、規范化;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推動企業負責人嚴格履行安全生產法定職責,建立健全并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落細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崗位責任,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改質量和本質安全水平明顯提高;對照“三個必須”強化安全監管認真履職盡責,聚焦重大事故隱患精準嚴格執法,積極主動控風險、除隱患、遏事故,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的意愿和能力水平顯著提升; 構建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確保重大事故隱患得到系統治理,重大風險防控取得明顯成效,持續保持生產安全事故起數、死亡人數“雙下降”,堅決杜絕重特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防范減少一般事故,為平安臨沂建設創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三、整治范圍
全區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城鎮燃氣等方面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
四、重點任務
(一) 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切實提高企業隱患排查和整改的質量。
督促企業、項目主要負責人在全面落實安全生產法定職責的基礎上,重點抓好以下八項工作。
1.壓實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壓緊壓實建設單位首要責任嚴格履行法定建設程序,保證安全生產投入,嚴防“未批先建””、轉包、違法分包、虛假招標、圍標串標、超資質承攬工程、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等非法違規行為。壓緊壓實勘察設計單位安全責任勘察單位應當嚴格執行操作規程,采取措施保證各類管線、設施和周邊建筑物、構筑物的安全,確保提供的勘察文件真實、準確;設計單位應當在設計文件中注明涉及施工安全的重點部位和環節,并對防范生產安全事故提出指導意見。壓緊壓實施工單位主體責任,嚴格落實責任、管理、投入、培訓、應急救援“五到位”和人防、物防、技防、智防“四防措施”,執行“安全日志”制度,堅決杜絕習慣性違章。壓緊壓實監理單位監理責任,按規定組建項目監理機構,監理人員專業配套、數量應滿足工作需要,嚴格履行旁站巡視,對發現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要求施工單位立即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應及時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壓緊壓實一線班組安全責任,認真開展班前晨會,增強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能,嚴格執行作業規程,切實做好個人防護,做到先安全后施工、不安全不施工。
2.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責任,帶動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落實,認真對照落實《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山東省生產經營單位全員安全生產責任清單》《山東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產工作任務清單(試行)》,進一步修訂完善本單位全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清單,明確從企業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安全總監、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班組長和一線從業人員 (包括臨時用工人員、勞務派遣人員、實習生等 )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全面消除責任盲區和管理漏洞。要突出管理團隊安全責任落實組織制定企業分管負責人、安全總監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本次專項行動工作清單;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總監制度,專項行動期間,企業安全總監要將組織實施重大隱患排查整治情況,向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專項述職; 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根據需要聘請安全生產專家強化技術指導,精準查找、科學治理重大事故隱患,提高隱患排查和整改的質量。建立健全內部考核獎懲機制,督促一線從業人員嚴格履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堅決杜絕“三違”行為。
3.對標對表開展自查自改。企業、項目主要負責人要學習研究住建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和重點檢查事項,組織制定實施本企業排查整治具體方案,公開做出重大事故隱患“清零”承諾。嚴格落實《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辦法》,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企業、項目重大事故隱患臺賬,實行閉環管理,并嚴格執行重大事故隱患直報制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查立改;需要一定時間整改的,要明確責任人、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并按分級屬地原則向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報告,整改完成由主要負責人、安全總監(分管負責人 ) 簽字銷號。及時吸取典型事故教訓,迅速組織排查整治本企業、項目同類事故隱患。專項行動期間,主要負責人每月要帶隊對本單位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整治情況至少開展1次檢查。
4.組織對動火、有限空間、高處作業、臨時用電等危險作業開展排查整治。企業主要負責人要深刻吸取近期違規動火引發的重特大事故教訓,組織開展1次全員安全警示活動;嚴格按照《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規定》《山東省企業危險作業報告管理辦法》,組織制定并嚴格落實電氣焊和其他動火作業、有限空間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等危險作業管理制度,每次作業前都嚴格履行審批手續督促作業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明確現場監護人員,嚴格落實安全措施檢查和作業過程監督,做到未審批不作業、無監擴不作業、安全措施不到位不作業。組織對現場施工設備(電氣焊設備等)、檢測設備、防護設施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嚴禁帶病作業,不得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設備設施。組織對動火等一線作業人員以及易產生重大事故隱患的其他關鍵崗位人員落實崗位責任情況進行1次全面排查,嚴禁聘用和招請未經安全培訓合格未取得相關證書的人員在特種作業崗位上崗作業,明確“誰招請無證人員,誰負責任”的管理制度。
5.組織對外包外租等生產經營活動開展排查整治。企業主要負責人要親自布置針對本企業生產經營項目和場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類似方式) 情況的全面排查,原則上專項行動期間企業主要負責人應親自到場,組織完成至少1次全面排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承包方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雙方未簽訂安全生產協議、安全生產管理職責不清、未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等問題,堅決依法糾正和消除非法違規行為; 將外包外租等生產經營活動納入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加強統一協調、管理,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問題的及時督促整改。
6.組織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開展排查整治。企業、項目主要負責人要專題組織對房屋市政施工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或重點檢查事項的全員培訓,使全體員工掌握隱患排查相關技能。同時,對照《山東省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清單(試行 )》,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培訓自查自改,重點檢查是否存在未規范制定落實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全員教育培訓虛化弱化;培訓內容針對性、適用性不強,安全教育培訓質量不高; 培訓范圍未全員覆蓋,施工人員安全意識和安全素質不高; 過度依賴主管部門、第三方機構,安全培訓搞形式、走過場,甚至弄虛作假;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等問題,補足企業安全教育培訓短板弱項。
7.組織對安全生產制度措施落實情況開展排查整治。企業主要負責人要聚焦安全生產相關制度措施,逐條對照、逐項落實,堅決避免“有制度不執行”或“口頭執行、紙面落實”等問題,打通制度落實“最后一公里”。重點組織建立符合實際的安全生產“晨會”“開工第一課””“大家談”“班組會”事故警示教育等制度;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有獎舉報“公告牌”制度,建立本單位內部事故隱患舉報獎勵制度機制,設立有獎舉報專項資金,鼓勵、發動員工發現舉報身邊隱患,經核查屬實的給予獎勵; 建立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企業、項目、班組、個人分級梳理管控風險,持續排查整治隱患問題,逐一落實風險防控措施,對重大危險源實施動態監控;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診斷制度,定期開展安全診斷,推動實現風險自辨自控、隱患自查自治;將一線作業的勞務派遣人員、臨時用工人員納入統一管理,履行安全生產保障責任;同時,結合企業和工程實際抓好其他制度措施落實。
8.組織開展事故應急救援演練活動。企業、項目主要負責人要根據房屋市政施工領域事故特點,每半年至少組織開展1 次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特別要讓全體從業人員主動落實安全生產崗位責任,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災路線),增強應急避險意識,切實提高從業人員應急處置能力。
(二) 強化安全監管職責認同,切實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強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及時發現并查處企業、項目的非法違規問題,堅決整治安全監管執法“寬松軟虛”,通過精準嚴格的監管執法倒逼企業主體責任落實;牢固樹立“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意識,壓緊壓實屬地責任。重點抓好以下九項工作。
1.積極主動擔責履責。結合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要求,“學思想、強黨性、重實踐、建新功”,把學習教育成果轉化為更好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實際行動,更好知責擔責、履責盡責。要按照《山東省安全生產行政責任制規定》和《山東省安全生產任務分工》要求,在本次專項行動中扎實履行監督檢查和監管執法職責形成“對監管對象應檢查未檢查就是失職,對問題隱患應發現未發現就是瀆職”的思想共識,發揚斗爭精神,增強斗爭本領,切實提升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水平。
2.明確細化排查整治重點內容。強化建筑市場、施工現場兩場聯動。深入推進建筑市場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對“未批先建”圍標串標、肢解發包、轉包、違法分包、以包代管、超資質承攬工程、無圖施工、任意壓縮合理工期等非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給予處罰;結合《重點行業領域重大安全風險隱患清單》,對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起重機械及吊裝工程、高處作業、臨時用電、有限空間作業、拆除工程、深挖工程等突出隱患問題進行集中整治。
3.加快推進隱患排查和安全檢查標準化。根據重點事項共性檢查表和住建領域重點事項專項檢查表,明確檢查內容、檢查方式、問題表現、判定依據、處罰標準、整改要求等基本要素,確保檢查可量化、可感知、可評價,推動檢查流程標準化、檢查內容標準化、隱患整改標準化,解決隱患排查泛化虛化、基層和企業“不會查、查不出隱患”等問題。
4.落實網格化監管責任消除事故隱患。結合本地實際,補充完善專項整治內容,逐企業、逐項目、逐設備精準排查和消除隱患,每月對直接監管項目至少開展1次全覆蓋巡查監督。密切關注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運用警示函、約談提醒、批評教育、現場通報會、提高抽查頻次等差異化監管手段防止隱患演變為事故。
5.大力開展監管執法專題培訓和對企業宣傳解讀。要組織開展監管執法人員安全生產專題培訓,重點學習并吃透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重點執法檢查事項及相關法律法規標準,提高專業素養和法治素養,規范檢查行為,切實提升監管執法人員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水平。要通過各種方式開展宣傳解讀,將排查整治重點和安全檢查要求通知到行業內企業單位,廣泛深入宣傳解讀隱患排查整治共性檢查內容和專項檢查內容,指導督促參建企業動態更新企業級工程質量安全手冊,確保企業明白“查什么、怎么查”,對重大事故隱患“會自查、會整改”。
6.聚焦排查整治重點精準嚴格執法。強化嚴懲重罰、嚴督實導、嚴查細糾,及時發現并嚴肅查處企業非法違規問題,堅決整治安全監管執法“寬松軟虛”,倒逼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對企業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隱患,已按規定報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處罰。對排查整治不力導致重大事故隱患依然存在或發生事故的,要依法對企業和企業主要負責人實行“一案雙罰”;重大事故隱患長期存在并多次受到處罰的,依法提請地方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并落實企業主要負責人行業禁入規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執法檢查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緊盯不放,督促企業堅決整改落實到位嚴禁以罰代管、罰而不管,嚴禁企業“帶病”生產經營。要根據監管執法情況,定期通報一批、約談一批、聯合懲戒一批、停產整頓一批,并在政務網站或主流媒體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產典型執法案例 (含危險作業罪)。
7.創新方式提升監管執法效能。通過幫扶式檢查、審計式檢查等檢查方式對照排查整治重點進行全面檢查,要運用“四不兩直”、異地執法、交叉互檢等工作方式不斷提高執法質量,對企業查深查透查徹底,避免走形式走過場。要依托“互聯網+監管”等信息手段,將在建工程統一納入信息化監管,實現部分省市縣四級信息互聯互通、閉環交圈。落實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企業( 項目 )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監督管理,對于大數據排查發現的屢查屢犯的企業負責人和重點企業實施精準有效監管。加快推進智慧工地建設和智能化替代,全域推廣應用電子證照,2023年底前完成電子證照換發,實現企業、項目、人員、設備全量全要素跨地區、跨層級協同監管,并利用系統數據分析,開展安全生產許可證動態排查,精準核查不滿足施工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單位。對于涉及多部門、區域性非法違規行為的,強化信息通報共享和部門協調聯動,開展跨部門聯合執法檢查、聯合信用監管。要組織專家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幫扶指導,積極服務企業對電焊等特種作業人員的排查整治工作。
8.建立倒查機制嚴格問責問效。建立健全安全監管執法責任倒查機制,嚴格執行“誰檢查、誰簽名、誰負責”,對該查不去查“走馬觀花”式檢查,明明有問題卻查不出問題,最后出事故的,嚴肅追責問責。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要理直氣壯開展約談通報,對排查整治不力的有關地方嚴肅指出存在的突出問題,情況嚴重的按規定予以問責處理。
五、時間安排
專項行動分四個階段,按照各階段工作重點有序壓茬推進。
(一)動員部署 (2023年5月31日前)
1.5月26日前,制定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對全區住建領域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作出全面部署。
2. 5月29日前,嚴格按照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做好住建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市住建局《市城鄉建設領域安全生產集中攻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和《全市城鎮燃氣安全大排查大整治鞏固提升行動方案》要求,持續開展住建領域安全生產專項檢查。
3. 5月31日前,組織學習省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制定出臺的動火等危險作業、外包外租等5個重點事項共性檢查表,并對照省住建廳制定的重點事項共性檢查表,結合工作實際,組織開展全區住建領域專項整治行動。
(二)企業自查自改和部門幫扶 (6月1日-7月31日)
1.企業聘請第三方服務機構或申請地方政府主管部門幫扶,對高風險單元進行一次全面安全生產診斷,找準查實問題隱患并閉環整改。
2.督促生產經營單位集中時間、集中力量開展起底式隱患排查,建立隱患臺賬,摸清重大事故隱患底數,切實抓好整改。
3.對重點區域、重點企業開展幫扶,積極送政策、送技術、送服務,幫助培養安全管理人才,提升安全管理能力。
4.集中完成安全生產監管執法人員專題培訓,做好對企業隱患排查整治內容宣講解讀,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活動。
(三)部門精準執法(8月1日-11月30日)
1.圍繞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和重點檢查事項,聚焦第一責任人履職情況,深入一線不間斷開展精準執法檢查,對隱患應查未查、應報未報、應改未改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從嚴處罰。
2.在全面開展執法檢查的同時,聚焦重點,靶向發力,統一組織開展動火等危險作業和外包外租專項執法,全員教育培訓、應急預案和演練專項執法,重點制度措施落實專項執法。
(四)總結提高 (2023年12月)
1.活動結束后,要全面總結專項行動開展情況,系統梳理好經驗、好做法,積極推動互學互鑒,不斷完善安全生產制度措施,建立完善長效機制,抓好鞏固提升。
2.要將隱患排查整治成果,作為企業安全生產分類分級管理的重要依據,落實差異化、精準化安全監管措施,推動我區住建領域安全生產治理水平邁上新臺階。
六、工作保障
(一)建立調度通報機制。成立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專班,具體負責協調推進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實行“周調度、月通報”,每周調度統計專項排查整治開展情況,每月通報整治進展情況,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二)建立隱患督辦機制。對發現的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由監管責任部門立即督促整改,實現閉環;對涉及多部門、區域性、問題原因復雜、整改難度大的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提請區安委會進行掛牌督辦。
(三)建立工作報告機制。及時向區工作專班報送住建領域開展專項排查整治的經驗做法、創新措施、典型案例等,定期書面報告工作情況,提出下步工作意見及建議。
(四)建立督導檢查機制。嚴格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大對住建領域專項排查整治情況的督查力度,堅持全面檢查與重點抽查相結合、明查與暗訪相結合強化跟蹤調度、閉環管理。將加強綜合督查嚴格執行警示、約談等制度措施,及時發現并推動解決突出問題。
羅莊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3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