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號 |
行政合規事項 |
常見違法行為表現 |
法律依據及違法責任 |
風險等級 |
合規建議 |
指導部門 |
1 |
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應當如實向行政機關提交有關材料和反映真實情況,并對其申請材料實質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
申請人以虛假材料、不實承諾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第六十九條 第二款: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予以撤銷。 第七十八條 行政許可申請人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行政許可的,行政機關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許可,并給予警告;行政許可申請屬于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事項的,申請人在一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 第七十九條 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取得的行政許可屬于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事項的,申請人在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該行政許可;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 |
申請人應當提交真實、合法和有效的材料。 |
羅莊區行政審批服務局 項目建設科 市場準入科 社會事務科 涉農事務科 |
備注:發生頻率較高的風險等級為★★★,發生頻率一般的風險等級為★★,發生頻率較少的風險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