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1日,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臨沂市2021年第5批次建設用地實施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1〕1189號)批準征收我市羅莊區土地13.219公頃。現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塊1:為盛莊街道吳家白莊村、十里堡社區土地,位于盛莊街道中部,總面積3.0770公頃,其中:農用地0.2149公頃(耕地0.003公頃,林地0.2119公頃);建設用地2.8282公頃(住宅用地0.2639公頃,交通運輸用地2.5643公頃);未利用地0.0339公頃(草地0.0339公頃)。該地塊土地用途為交通運輸用地。
地塊2:為盛莊街道十里堡社區土地,位于盛莊街道東部,總面積2.8521公頃,其中:建設用地2.8521公頃(住宅用地0.7903公頃,交通運輸用地2.0618公頃)。該地塊土地用途為交通運輸用地。
地塊3:為盛莊街道十里堡社區、大埠東社區土地,位于盛莊街道東部,總面積7.2899公頃,其中:建設用地7.2899公頃(住宅用地3.1870公頃,交通運輸用地4.1029公頃)。該地塊土地用途為交通運輸用地。
二、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
(一)土地征收費用
1、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0〕74號)公布的臨沂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
農用地位于臨沂市第II級區片,補償標準為10萬元/畝;
建設用地位于臨沂市第II級區片,補償標準為10萬元/畝;
未利用地位于臨沂市第II級區片,補償標準為10萬元/畝。
按照上述標準,依據《土地征收勘測調查清單》確定的現狀地類,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總額為¥1982.8500萬元。
2、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補償費標準: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國土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臨沂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國土資字〔2017〕388號)規定的標準執行。地上附著物補償費總額為¥182.1924萬元,無青苗補償費,共計補償總額¥182.1924萬元。
(二)安置方式
按照《山東省土地征收管理辦法》的規定,經與居委協商,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1、貨幣安置:土地征收補償安置費總計¥1982.8500萬元,由羅莊區財政局撥付到大埠東社區、十里堡社區、吳家白莊社區賬戶,由居委集體經濟組織按照居民議事規定落實具體分配方案。
2、社會保障安置:羅莊區人民政府對本次征收土地按照1.8765萬元/畝標準,一次性支付社會保障補貼費¥372.0818萬元,由羅莊區財政局將上述補貼資金于征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當地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土地征收經批準后,由羅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盛莊街道、大埠東社區、十里堡社區、吳家白莊社區落實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關部門按照簽訂的土地征收補償安置協議,及時支付補償費用,相關各方應及時清理地上附著物,按照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予以發布,并在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公告。對本公告行為有異議的,可以于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山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臨沂市2021年第5批次建設用地實施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2021〕1189號)有異議的,可以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向省政府申請行政復議。行政復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系人:趙明亮 聯系電話:0539-8729063
臨沂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