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2022年全區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安全為本、因地制宜、農戶主體、提升質量”原則,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改造,逐步建立健全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長效機制,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二、重點工作
(一)明確保障對象。農村脫貧享受政策戶、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低保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以及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等農村低收入群體。對農村低保邊緣家庭和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給予支持。
(二)嚴格工作程序。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未保障的,可由農戶向村委會(社區)提出申請,按照村評議、鄉鎮審核、區級審批工作程序,對經鑒定(評定)住房屬C、D級或無房戶予以支持,另有安全住房的不得納入危房改造范圍。對于保障對象本人無法提出申請的,由村委會(社區)幫其提出申請。深化政務信息公開,落實區鄉村三級公示制度,將補助對象的申請、評議、審核、審批和實際補助水平等情況進行公示。
(三)合理確定保障方式。根據房屋危險程度和農戶意愿選擇修繕加固、拆除重建等方式實施改造。對于已實施過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又變成危房且農戶符合條件的,有條件的可將其再次納入支持范圍。但已納入因災倒損農房恢復重建補助范圍的,不得重復享受農村危房改造政策。
鼓勵采取統建農村集體公租房、修繕加固閑置公房等方式為有需求的重點對象提供保障。村集體也可盤活閑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進行租賃或置換,地方政府可給予租賃或置換補貼。支持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和有需求的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
(四)強化動態監管。各街鎮相關部門要協調聯動,強化行業數據信息共享共用,健全完善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動態監測機制。充分依靠街鎮政府和村“兩委”等,落實安全日常巡查職責。完善自上而下排查和自下而上申報機制,優化工作流程,縮短工作時間。充分發揮村“兩委”干部、“第一書記”、駐村工作隊、幫扶責任人等人員作用,發現住房安全隱患后及時告知農戶,原則上要在5日內通過街鎮報送區級住建部門。區級住建部門一周內進行鑒定評估,確屬危房的,列入改造計劃,發現一戶,解決一戶。同時街鎮、村應采取措施,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改造面積。改造標準為面積適當、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結構安全、基本功能齊全。拆除重建或新建房屋建筑面積不得低于20平米,主房建筑面積原則上1至2人戶控制在40平方米;3-4人控制在60平方米,5人及以上戶控制在80平方米。但不得因建房原因致使脫貧群眾返貧。
(二)改造要求。1、主房嚴格按照危房改造施工圖集進行施工,抗震設防烈度為8度。2、配房、院墻、門樓、院內道路等附屬設施,可參照圖集。
對既有住房不能達到當地抗震設防要求的農村低收入人群,引導因地制宜選擇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方式改造,確保符合當地抗震設防要求。鼓勵對新建農房、既有住房采取節能改造,提高節能水平。
各街鎮在確保房屋基本安全前提下,提升農房品質,完善使用功能。鼓勵有條件地區推廣綠色建材和新型建造方式,推進水沖式廁所入戶改造和建設。
(三)監督驗收。各街鎮要認真落實《山東省鄉村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辦法》,開展鄉村建設相關人員培訓,加強現場巡查、指導,及時發現問題并督促整改。指導建設單位或個人做好竣工驗收,確保改造房屋安全。
(四)質量安全管理。各街鎮要按照《山東省鄉村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加強鄉村建設相關人員培訓,建立技術幫扶機制。加強現場巡查、指導,及時發現問題并督促整改,做好監督驗收,確保改造房屋安全。
四、資金管理
(一)強化資金籌措。建立農戶主體、政府補助、社會幫扶多元化資金籌措機制。結合實際制定農房保險政策,引導保險機構設立“農村住房安全保險”,減輕自然災害等影響。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向獲得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農戶提供貸款支持,地方可視情給予財政貼息等政策支持。
(二)明確補助標準。省級危房改造資金納入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范圍,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保障,將危房改造補助資金和排查、危房鑒定、第三方核查、農戶檔案管理等工作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補助標準參考如下:
1、對于危房被鑒定為C級,住房實施修繕改造的,每戶最高補助1.7萬元,資金不足1.7萬元的,按照實際結算價格進行補助;
2、對于危房被鑒定為D級,住房實施新建翻建的,在要求的面積范圍內,按照每平方米不高于800元的補助費用,不足部分自籌。
3.對抗震不達標非C、D級既有住房實施抗震改造,戶均補助一般不低于0.8萬元。
4.對非C、D級既有住房實施節能改造,戶均補助一般不低于0.4萬元。
以上實際費用不足補助標準的,按實際補助。
(三)完善支付方式。全面推行區級財政直接將補助資金支付到危改戶“一本通”賬戶制度。對開始組織施工的工程,由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向同級財政部門提出資金撥付申請,財政部門按規定補助標準50%的比例將補助資金預撥至農戶“一本通”賬戶,剩余補助資金原則竣工驗收合格后30日內完成支付。對于政府統一組織實施改造,以及統建集體周轉房等,可在明確改造標準、征得農戶同意并簽訂協議的基礎上,將補助資金支付給施工單位。
(四)加強資金管理,各街鎮應嚴格按規定使用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不得擅自擴大支出范圍。需按財政資金直達機制有關要求,及時將資金分配、撥付等信息錄入監控系統,加快資金支付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五、工作保障
(一)落實工作責任。區級相關部門要履行職責、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住建部門負責統籌推進危房改造工作,組織編制安全性鑒定、質量安全管理等政策規定和技術要求并組織實施;財政部門負責安排補助資金,加強資金使用監管;民政部門負責認定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農村低保邊緣家庭;鄉村振興部門負責認定脫貧享受政策戶、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符合條件的其他脫貧戶;民政部門、鄉村振興部門分別負責認定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
(二)加大督促檢查。各街鎮要根據實際,開展督導檢查,確保工作落實落地;各街鎮要對第三方核查以及巡視、審計、群眾反映等發現的問題,建立臺賬,限期整改。
(三)強化監督激勵。主動接受紀檢監察、審計和社會監督,堅決查處挪用、冒領、克扣、拖欠補助資金和索要好處費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執行年度績效評價與督查激勵制度,充分發揮正向激勵作用。
(四)加強檔案管理。加強危改農戶檔案管理,農戶申請、身份證明、區街鎮村三級審核評議及公示資料、住房等級鑒定表、三方服務協議、質量安全巡查記錄、竣工驗收表、資金撥付憑證等應齊全有效。
(五)完善工作調度。實行定期調度通報制度,各街鎮建委將會同民政、鄉村振興部門每月2日前匯總報送上個月危房改造進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