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目標
通過三年行動,完善和落實重在從根本上消除農村“煤改氣”事故隱患的責任鏈條、制度成果、管理辦法、重點工程和工作機制,建立農村地區燃氣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提高農村地區燃氣安全意識、責任意識,提升農村地區燃氣安全管理水平,扎實推進農村地區“煤改氣”工作,確保群眾用氣安全,讓群眾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幸福感。
二、主要任務
(一)統籌城鄉燃氣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統籌考慮城鄉燃氣設施布局,合理安排本行政區域管道布局、管網走向及輸配系統等,要結合農村特點,從源頭治理、風險防控、監督管理、保障能力、應急管理等方面。農村地區燃氣規劃建設應以城帶鄉、以城帶村,明確鎮村燃氣發展的氣源種類、供氣方式、供氣規模、設施布局以及建設時序等。落實燃氣管理各項制度,做好監管工作,保障用氣安全。
(二)加強農村地區“煤改氣”工程建設質量管理。加強“煤改氣”工程建設的過程管理,嚴格按照工程建設程序推進農村“氣代煤”工程建設,依法履行項目核準或備案、規劃、施工許可、工程驗收備案等手續。承接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業務的單位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單位承擔。統籌安排好設備采購、工程設計、建設施工、竣工驗收等工作,科學組織建設,確保工程質量。
(三)開展農村地區燃氣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行動。督促燃氣供應企業制定、完善各類隱患排查整改計劃,強化措施,確保隱患整改落實到位。實施農村地區燃氣安全隱患分級管控,明確各級隱患管控措施,并對各級隱患定期評估,并對重要安全隱患重點管控。
(四)加強燃氣設施運行管理和保護。一是強化燃氣設施運行管理。組織燃氣企業對天然氣門站、儲配站、調壓站、燃氣管網、各類罐裝站、加氣站、瓶裝供應站及附屬設備進行全面細致排查,消除安全隱患。對設施設備運行維護狀況進行摸查,加強對儀表和安全附件,特別是儲罐安全閥、管道安全閥、壓力表等定期檢測和運行維護。二是強化燃氣設施安全保護。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加強對燃氣設施保護范圍內施工作業的管理,落實地下管線及架空管線保護措施,防止管線設施被外力損壞,保障管線設施安全運行。督促燃氣企業完善相關標識標志工作。三是強化用戶設施安全檢查。本著“誰供氣,誰負責”的原則,督導燃氣企業開展用戶入戶檢查,檢查室內燃氣管道及附件、燃氣灶具、連接軟管、熱水器等設備。燃氣企業要設置村級燃氣安全綜合協管員,并加強對協管員的業務培訓,建立完善基層安全管理服務體系。
(五)嚴格落實燃氣安全管理責任。一是加強對農村地區用氣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做好燃氣安全監管工作,切實履行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職責,加強監管、規范秩序。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監管制度,切實加強燃氣安全管理。并按照職責,配合其他有關部門依法開展燃氣監督檢查工作。三是落實燃氣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燃氣經營企業安全運行主體責任,強化建設單位的質量安全責任。燃氣經營單位要依法從事燃氣經營活動,保障燃氣工程設施符合國家質量安全標準要求,落實教育培訓、隱患排查治理、應急救援等責任,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加大安全投入,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六)加強應急處置隊伍和機制建設。一是完善應急處置機制。燃氣經營企業要針對農村地區特點完善燃氣事故應急預案,提高突發事件處置水平。要建立健全燃氣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充分考慮農村地區道路交通、氣源種類、供氣方式、村居環境等具體情況,分別制定搶險、搶修、恢復供氣方案,做好本地區農村燃氣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二是建立專業應急搶險隊伍。燃氣經營企業要充分整合現有人員、設備等資源,建立具有快速反應能力的專業化搶險救援隊伍,認真開展定期演練。要配備適合農村地區使用的搶險救援車輛、設備,組織開展實地演練,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三是強化應急響應與保障。設立、公布應急電話,并保持暢通。燃氣經營企業要針對農村燃氣使用環境,根據運行發現問題或突發事故的嚴重程度,建立預警機制,分級啟動應急響應,保障應急過程中各環節通信通暢,應急物資、器材供應及時到位,確保應急迅速高效。
(七)加強燃氣安全使用培訓宣傳。一是組織開展教育培訓。燃氣經營企業要加強農村地區燃氣安全使用知識的宣傳教育,采取多種形式,對企業和用戶開展教育培訓,提高農村地區居民安全使用燃氣的意識和技能,掌握燃氣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方法。二是制作通俗易懂、簡單易記的宣傳材料。要根據農村地區留守老人多、新增氣代煤用戶安全知識欠缺等情況,制作、印發燃氣安全使用手冊、天然氣安全使用明白紙等宣傳材料,除室內安全用氣常識外,還要強化燃放煙花爆竹、車輛擠壓、自然災害等對戶外燃氣設施安全危害的宣傳教育。三是開展燃氣安全“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集中宣傳活動。燃氣經營企業要組織企業深入農村、社區、街道、氣代煤用戶家庭,發放燃氣安全使用手冊、明白紙等,手指口述,大力開展燃氣安全法規和使用常識宣傳。尤其對新增“煤改氣”用戶,要當面悉心告知燃氣安全注意事項、隱患和泄漏處置方法。
三、時間安排
從現在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2020年6月)。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指示精神,切實統一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增強開展專項整治提升行動的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各級燃氣管理部門要制定細化本地實施方案。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全面排查農村地區“煤改氣”領域及農村地區燃氣安全生產風險隱患,建立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制定時間表路線圖,明確整改責任和整改要求,堅持邊查邊改、立查立改,改進推進實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堅(2021年)。要動態更新問題隱患和制度措施“兩個清單”,針對重點難點問題,持續開展隱患問題集中整治,加強跟蹤整改,實施閉環管理,直至整改銷號。要加大專項整治力度,落實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動建立健全農村地區燃氣安全隱患排查和預防控制體系,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鞏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農村地區燃氣安全共性問題和突出隱患,深挖問題背后的深層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規標準、政策措施層面需要建立健全、補充完善的具體制度,完善長效機制,逐項推動落實。推進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及時報告,統籌協調研究解決。及時總結各市整治行動的成熟經驗,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省推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關于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決策部署上來,要緊密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抓好組織實施和督促落實,務求取得實效。
(二)強化督促指導。要加強動態檢查和過程檢查,確保責任落實到位、任務完成到位。要切實加強對專項整治開展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研究、協調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三)嚴格問責問效。加強對農村地區燃氣安全生產及“煤改氣”安全整治的監督,綜合運用通報、約談、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取得成效。對整治工作不負責任、不作為,分工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重大問題隱患懸而不決,逾期沒有完成目標任務的,依法依規堅決問責。
(四)強化輿論引導。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宣傳報道。加強正向引領和反面警示教育,積極營造濃厚社會輿論氛圍。加強社會監督和輿論監督,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支持、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