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qū)委巡察辦:
2019年7月29日至9月29日,區(qū)委第一交叉巡察組對我局進行了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回頭看”,2019年10月30日反饋了巡察意見,共指出問題23項,并就做好下一步整改工作提出3條意見建議。根據(jù)區(qū)委第一交叉巡察組的意見和建議,我局逐條逐項進行了研究分析,并本著“邊整邊改、立足長效”的原則制定了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細化了整改臺帳,通過班子成員緊抓實干,認真落實了整改任務,現(xiàn)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開展情況
人社局黨組把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發(fā)揚“釘釘子”精神,集中力量、時間抓好整
改,確保整改工作取得扎扎實實的成效。
(一)統(tǒng)一思想,提高站位。區(qū)委巡察組向我局反饋巡察意見后,我局立即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會議,研究成立由黨組書記、局長王建軍為組長,領導班子任副組長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并成立綜合組、黨建組、扶貧組、督導組四個專項小組,對巡察整改工作進行安排部署。班子成員既要抓好分管領域和牽頭負責任務的整改,又搞好自身問題的整改,切實發(fā)揮表率作用。
(二)細化措施,分類整改。按照“問題導向、分類整改、突出重點、務求實效”的原則,我局多次召開會議,完善《羅莊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關于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回頭看”反饋意見的整改方案》,從黨建、人事、財務、扶貧、黨風廉政建設、機關作風建設和人社業(yè)務職能(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社會保險)等7個方面進行分類整改。按照整改方案落實的責任領導、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對號入座,層層落實,確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開展。
(三)完善機制,務求長效。針對反饋意見涉及問題,建立健全規(guī)章制度,不斷鞏固和擴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銜接、相互配套的長效工作機制。整改期間,我局先后成立巡察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意識形態(tài)工作領導小組,重新調整扶貧工作領導小組,印發(fā)了《關于2019年開發(fā)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yè)困難人員就業(yè)的報告》、《關于公布新增羅莊區(qū)青年見習基地名單的通知》,制定了《羅莊區(qū)2019年全面參保計劃擴面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羅莊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抓黨建工作責任制實施意見》、《羅莊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關于黨建品牌創(chuàng)建工作實施方案》、《羅莊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意識形態(tài)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健全制度體系,堵塞制度漏洞,扎緊制度籬笆,將人社工作始終置于制度監(jiān)督之下,強化制度約束,規(guī)范權力運行。
二、整改工作完成情況
(一)針對“黨組政治站位不高,對巡察整改重視不夠”的問題,著力抓好3項整改
存在問題:1、未把巡察整改作為一項重大政治任務。自2018年10月11日反饋以來,局黨組僅于當年10月19日和11月2日分別召開黨組會研究整改工作,兩次會議僅將整改工作作為其中一個議題,且主要是通材料、改措辭,作“紙面文章”。特別是對整改完成時限為11月或12月底的問題是否整改到位未再過問,對整改情況也未公開公示。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將巡察整改工作擺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定期召開會議研究。巡察整改期間分別于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2月5日、2020年1月15日召開四次巡察整改專題會議,研究成立領導小組、討論巡察整改方案、調度推進整改工作。二是黨組書記對整改工作及時督促指導,建立整改工作認領臺賬;堅持每兩周一調度,建立整改工作調度臺賬,確保整改工作落實到位、取得實效。三是巡察整改期間,及時在布告欄張貼巡察整改領導小組文件、巡察整改調度臺賬、巡察整改方案。
存在問題:2、組織領導不力。局黨組未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職責履行不到位,如“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發(fā)揮不充分”問題整改措施為“落實黨組書記抓黨建主體責任”,實際是與黨總支、黨支部書記簽訂黨建目標責任書,整改責任上推下卸。領導班子成員“一崗雙責”履職不到位,對整改材料不審核、不把關,如2019年1月18日制定的《關于黨組抓黨建工作責任制》文件,行文無紅頭、標題不規(guī)范、落款不正確,內容照搬2006年文件,仍然在提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且文中出現(xiàn)“安康突破發(fā)展”和“按照市直機關工委安排”等字樣,抄襲造假。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于2019年11月1日在巡察整改專題會上研究成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并成立綜合組、黨建組、扶貧組、督導組四個專項小組,印發(fā)紅頭文給全局各科室、單位。二是黨組書記高度重視,多次調度工作,對整改文件仔細研究、嚴格把關;局黨組成員積極參加巡察整改調度會,在會上積極討論,獻言獻策。三是在2019年12月17日召開的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針對抄襲造假的問題,分管局長對其分管人員抄襲造假一事深刻檢討并承諾,黨建科工作人員作出檢討承諾,并在黨務公開欄上予以公開。四是于2019年10月28日召開黨組會研究《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抓黨建工作責任制實施意見》,10月30日印發(fā),進一步落實黨建工作責任,推動黨建工作順利開展。
存在問題:3、巡察整改民主生活會不深不實。無批評與自我批評環(huán)節(jié),原因分析不深刻,且有三名黨組成員的發(fā)言材料不同程度抄襲網絡范文,難以達到紅臉出汗的效果。如發(fā)言材料“存在問題和不足”部分抄襲淘豆網范文;“原因分析”抄襲人民網黨性分析材料,出現(xiàn)“不具備用鄧小平理論認識問題能力”;“原因分析”部分也來自網絡材料,只是稍作刪減。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民主生活會、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中嚴格按照會議程序召開,做出批評和自我批評,提高了會議質量。研究制定了《羅莊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關于進一步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的意見》。二是黨組書記對民主生活會所有材料嚴格把關,未發(fā)現(xiàn)抄襲現(xiàn)象。三是2019年12月17日召開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黨組書記王建軍同志對相關黨組成員做出批評;黨組成員就個人材料抄襲一事做出深刻檢討。
(二)針對“整改落實不力,整改效果較差”的問題,著力抓好6項整改。
存在問題:1、措施“空頭口號”多,針對性、操作性不強。部分問題整改措施不具體,多為作表態(tài)、作承諾,而不是以完善制度來查補漏洞、以執(zhí)行制度抓整改落實。如“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發(fā)揮不充分”問題的整改措施是黨組書記抓黨建,缺乏針對性;“貫徹黨的方針政策不積極、不主動”的整改措施是表態(tài)保證;“黨建資料不完整、材料不真實”等問題的整改措施是自我批評,作承諾。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對照巡察工作要求,2019年11月1日在黨組擴大會上研究成立了領導小組、討論巡察整改方案;11月18日再次召開黨組擴大會,重新梳理巡察整改工作措施,調整充實整改方案和臺賬。由整改工作領導小組牽頭,組織人員對每條問題整改措施、過程、效果等進行檢查,兩周一調度,建立巡察整改工作臺賬。二是2019年10月28日召開黨組會研究《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抓黨建工作責任制實施意見》,10月30日印發(f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抓黨建工作責任制實施意見》;2019年9月18日、11月20日分別專題研究黨建工作。三是局黨組多次在黨組會議、黨組擴大會上研究貫徹黨的方針政策情況。四是各支部明確了專人負責整理黨建材料,三個支部分別于2019年11月7日、11月13日、11月6日召開支部會議督促黨員認真對待和嚴肅撰寫整理個人黨建資料。
存在問題:2、整改工作推進不力。黨組和領導班子存在過關思想,對整改工作部署很少,跟蹤督促落實更少,特別是2018年11月后既無安排部署也未跟進落實,整改工作陷入停滯。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高度重視巡察整改工作,將巡察整改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來抓,納入2020年工作計劃,與業(yè)務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二是建立巡察整改督導調度機制,嚴格執(zhí)行一月一會一總結,兩周一報一臺賬的調度機制,確保各項整改工作取得實效。
3、敷衍應付、紙面整改等形式主義問題突出
存在問題:(1)支撐材料不深不細,實際整改敷衍應付。如與黨支部書記簽訂的責任書只簡單羅列五方面責任,無目標、無落實、無考核、無獎懲,且于年底11月簽訂當年責任書,敷衍應付。針對“黨的基本理論知識匱乏”提出每年進行理論知識考試,實際是以常規(guī)德廉知識測試來代替。在財務方面整改材料只作簡單說明,資金流向、發(fā)放名單等仍未補充,對個別問題責任人的處理也偏輕、偏軟。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三個黨支部分別于2019年11月7日、11月13日、11月6日召開支部會議傳達巡察關于黨建方面問題,同時在會上黨支部班子做出整改承諾。2019年12月研究制定《羅莊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2019年度黨建工作考核方案》,積極推動黨建責任制的落實。二是2020年1月16日黨組書記重新與班子成員、黨總支及黨支部書記簽訂黨建目標責任書。三是抓好主題黨日學習,結合主題教育,加強對黨章、習近平關于“不忘初心、牢記使命”論述摘編、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的學習,并利用學習強國、燈塔在線進行自學。四是于2019年11月25日組織全體黨員進行黨員基本知識測試,并統(tǒng)計出成績,全體黨員成績及格。五是財務科根據(jù)巡察反饋問題,已查找出憑證等原始資料,并已通知經辦人將資金流向和發(fā)放名單補齊,完善了相關手續(xù)。六是對財務問題責任人的處理決定依照規(guī)定由區(qū)紀委、區(qū)監(jiān)察委員會做出,我局對問題責任人作出相應處理。
存在問題:(2)整改措施很多,真正落實很少,做“紙面功夫”。如在意識形態(tài)方面提出黨組會每年作兩次專題研究、通報情況和納入考核等措施均未落實。在黨建方面提出加強對支部書記和委員的培訓、每半年開展黨務專項督查、每季度上黨課活動等均未開展,“三會一課”計劃備案表未制定,對參加組織生活不正常的黨員未作相應處理。在選人用人方面提出制定輪崗和混編混崗解決方案,實際未制定。在全面從嚴治黨方面,組織渙散、紀律松弛問題依然存在,有20人長期不納入考勤管理。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根據(jù)巡察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建立了巡察整改配檔表,統(tǒng)籌推進整改工作。二是對整改問題實行臺賬管理,分別建立了巡察整改認領臺賬、巡察整改調度臺賬,并定期調度進度,推動巡察整改工作穩(wěn)步推進。三是2019年11月18日召開意識形態(tài)專題會議,成立意識形態(tài)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意識形態(tài)工作實施方案》,通報意識形態(tài)工作情況。12月10日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將意識形態(tài)責任落實情況納入到民主生活會發(fā)言材料當中。四是2019年12月對各黨支部進行了黨務檢查,對發(fā)現(xiàn)的問題向支部書記進行反饋,并要求做好整改,2020年1月10日組織全局黨支部書記、支部委員召開黨建培訓會。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班子成員魏運來、李兆星、張振濤分別10月23日、11月7日、11月15日到第一黨支部上黨課,王京10月18日到第二黨支部上黨課,王建軍12月6日到第三黨支部講黨課。五是由于造成混崗使用最根本的原因是核定編制不能滿足工作需要,鼓勵符合公務員招錄條件的混編混崗人員報考公務員。六是根據(jù)巡察組提出的整改意見,結合全局整體工作推進情況,經局黨組研究決定,于2019年10月份對部分人員進行了輪崗調換。下一步,將以部分單位編制重新設置為契機,繼續(xù)研究科學有效的輪崗方案,逐步形成輪崗交流長效機制。七是因我局辦公地點分散,考勤采取刷臉機和手簽兩種方式,經自查,采用手簽的零工市場在向巡察組報送考勤記錄時有遺漏。現(xiàn)已將所有人員納入考勤管理制度,重新修訂了《羅莊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工作人員考勤管理規(guī)定》,定期公示通報考勤情況;針對因不考勤被巡察組談話的工作人員,已作出批評,并責令2人作出書面檢討。
4、弄虛作假,甚至邊改邊犯
存在問題:(1)弄虛作假問題依然突出。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制度落實不到位,材料造假,如2018年10月集體研討未開展。中心組會議記錄主題和內容不相關,班子成員學習筆記時間不一致。2018年8月與9月會議照片為同一場景。2018年度學習總結抄襲網絡范文,出現(xiàn)“提振全體員工精神”字樣;2019年6月集體研討材料照抄搜狐網文章。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黨組書記已在2019年12月17日召開的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對相關當事人做出批評,當事人也做出檢討和承諾。二是黨組書記對民主生活會所有材料嚴格把關,未發(fā)現(xiàn)抄襲現(xiàn)象。三是堅持每月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圍繞政治建設、全面從嚴治黨、沂蒙精神等進行研討。
存在問題:(2)邊改邊犯問題依然存在。如對“民主集中制落實不力”問題提出認真落實黨組工作條例并形成長效機制,但2019年6月20日黨組會研究優(yōu)秀黨員和先進個人事宜仍出現(xiàn)“咱局給”和“指定給”等字樣,違反議事規(guī)則;“三重一大”事項研究和報備制度仍然執(zhí)行不到位,如就業(yè)培訓等專項資金支出未列入“三重一大”事項,也未提供“三重一大”報備材料。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在2020年1月8日召開的黨建專題會議上學習了《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認真落實并形成長效機制。二是“優(yōu)秀共產黨員”由科創(chuàng)園指揮部推薦,并到我局征求意見;“2018年外專先進嘉獎”是由區(qū)委組織部人才辦推薦,對我區(qū)人才工作作出突出成績的工作人員予以表彰,到我局征求意見。在以后的工作中,局黨組嚴格執(zhí)行黨組議事規(guī)定,認真落實黨組工作條例。三是我局專項資金主要為社會保險基金、就業(yè)基金,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yè)促進法》規(guī)定的發(fā)放標準和流程執(zhí)行;“三重一大”針對的是公用支出類資金。
(三)針對“鞏固深化整改不到位,長效機制未建立”的問題,著力抓好3項整改。
存在問題:1、不重視深化整改工作。局黨組對巡察整改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黨組會僅僅對巡察整改材料進行了研究,對整改結果無跟蹤無督導無落實,更未將深化整改工作作為重點。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在2019年11月1日召開的巡察整改專題會議上學習了《關于印發(fā)<區(qū)委第一交叉巡察組關于對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開展脫貧攻堅專項巡察“回頭看”的反饋意見>的通知》,在2020年1月8日召開的黨建專題會議上學習了《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進一步加深對巡視巡察整改工作的認識,以巡視整改工作為契機,促進整體工作的規(guī)范和提升。二是加強跟蹤督導,強化責任落實,局黨組在巡察整改期間召開五次專題會議對巡察整改工作進行了研究部署,跟蹤督導,確保巡察問題徹查徹改。
存在問題:2、未開展共性問題查擺和專項整治等工作。查閱資料未發(fā)現(xiàn)局黨組開展查擺面上共性、普遍性問題活動;也未對重點領域開展專項整治。特別是在政治建設、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問題比較突出的領域未做到舉一反三、以點看面。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開展了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影響黨群干群關系問題的專項整治,并在12月10日主題教育專題民主生活會材料中從政治建設、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等方面進行了查擺。二是深入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影響黨群干群關系問題、信訪和12345問題的專項整治,2019年度,我局在全區(qū)綜合考核中位列第二方陣,實現(xiàn)了“保三爭二”的年度目標。
存在問題:3、制度約束意識不強,長效機制成為空話。局黨組缺乏對問題原因的根源分析,缺少從源頭解決問題的責任擔當,缺失制度約束的思想意識,制定的整改措施普遍存在避實就虛、就事論事的問題,未建立以制度制定和執(zhí)行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指出問題中,該建立長效機制的6個問題未提出建立,提出建立長效機制的8個問題實際未建立,長效機制成為空話。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2020年1月20日“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總結會暨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會議上學習了《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二是已找出應該建立長效機制的6個問題以及提出建立長效機制實際未建立的8個問題,將問題與此次巡察整改想結合,制定切實可行的長效機制。三是巡察整改領導小組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的重大事項、難點問題,聽取整改工作情況匯報。
(四)針對“脫貧攻堅責任落實不到位”,著力抓好4項整改
存在問題:1、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脫貧攻堅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存在“溫差”“落差”。查閱資料和個別談話發(fā)現(xiàn),存在對脫貧攻堅重大決策部署認識不到位,對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缺乏政治敏銳性的問題。特別是局黨組對承擔的脫貧攻堅任務不重視,未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加以推動,2016年以來黨組會對行業(yè)扶貧工作僅部署過三次,且每次只是簡單安排,其中兩次還是安排整理檔案盒專項治理,未研究過具體的扶貧措施。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在2020年1月20日扶貧工作專題會議上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在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座談會上的講話,不斷加深對脫貧攻堅工作的認識,進一步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擔當意識,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二是高度重視脫貧攻堅工作,印發(fā)《關于2019年深人推進全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工作實施方案》,對扶貧工作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調整,舉行“就業(yè)扶貧日”政策宣傳活動,在黃山和沂堂舉行就業(yè)扶貧專場招聘會。2020年1月20日召開扶貧工作專題會議,會上學習了市、區(qū)相關文件,通報了2019年全局扶貧工作情況。
存在問題:2、主體責任缺位,組織領導不力。局黨組僅于2016年5月成立了扶貧工作領導小組,此后未隨人員調整進行更新,領導小組成員不知道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哪里。主要負責人對承擔的脫貧攻堅任務不重視,只在2016年5月黨組會上說“扶貧是重點,實施方案已出來,有任務的領導傳閱著看看,無意見向上報”。全局扶貧工作也無人抓總,而是有了任務就直接分到對口科室上報材料了事,行業(yè)扶貧工作督導落實很少。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結合領導班子調整,印發(fā)《羅莊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關于調整就業(yè)與社會保障精準扶貧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進一步充實扶貧工作領導小組,由黨組書記任組長,明確分管負責人和具體工作人員,并將辦公室設在區(qū)人開中心。二是局黨組、領導小組通過定期召開會議,研究部署扶貧工作。黨組書記對扶貧工作、第一書記幫扶工作親自過問,親自指導,第一書記幫扶工作取得了優(yōu)秀的成績,陸續(xù)投資40余萬元完成侯沂莊村黨群服務中心和村民文化健身廣場建設。
存在問題:3、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走過場。2017年12月開展的扶貧領域專項治理工作,雖制定了實施方案,但專項治理流于形式,監(jiān)督檢查落實不到位,未排查出問題。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2019年10月31日,在局會議室召開街鎮(zhèn)人社系統(tǒng)會議,會議傳達學習了區(qū)委的《關于對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的專項整治實施方案》、《關于2019年深入推進全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工作實施方案》,我局人開中心主任最后在講話中要求,各人社所要緊盯貧困人口動態(tài)數(shù)據(jù)、扶持資金等重點環(huán)節(jié),聚焦工作不精準、責任不落實、監(jiān)管不嚴格、整改不到位等問題,認真排查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脫貧工作中的風險點和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及早發(fā)現(xiàn),及早解決。2020年1月20日召開扶貧工作專題會議,重新學習了市人社局《關于2019年深入推進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區(qū)委《關于對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的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精神。二是10月24日,印發(fā)《關于2019年深人推進全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重點區(qū)域、領域以及問題表現(xiàn)。排查出思想重視程度不夠的問題,并制定加強人員的理論知識學習、印發(fā)實施方案,召開會議部署工作要求兩條整改措施,現(xiàn)已完成整改。三是根據(jù)《關于2019年深人推進全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工作實施方案》,加強與紀檢監(jiān)察機關、扶貧部門聯(lián)動,定期通報扶貧領域違規(guī)違紀問題。
存在問題:4、行業(yè)扶貧推進乏力,措施不實,收效甚微。局黨組未定期研究過脫貧攻堅工作,整體推進乏力。扶貧措施不細不實,如精準就業(yè)采取開發(fā)就業(yè)崗位措施,如何開發(fā)未再提及,實際只是依托農村公益性崗位,未開發(fā)其他就業(yè)崗位。職業(yè)技能培訓和精準就業(yè)服務效果差,2016年以來共培訓貧困人口16名,隨機電話抽查9名,大部分表示培訓后并未上崗就業(yè)。截至巡察全區(qū)只有29名農村公益性崗位人員,兜底安置作用發(fā)揮不充分。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2020年1月20日召開扶貧工作專題會議,聽取2019年全局扶貧工作情況匯報,持續(xù)推動扶貧工作不斷深入開展。二是分別于2019年8月28日、9月27日、10月21日向各街鎮(zhèn)人社所推送招聘崗位信息2000余個,并要求各街鎮(zhèn)通過工作群,向各個村居推送并做好宣傳工作;相關招聘崗位信息也一并推送扶貧部門,請扶貧部分協(xié)助一并向貧困村做好信息宣傳工作;2019年10月17日,舉行“就業(yè)扶貧日”政策宣傳活動。聯(lián)合區(qū)扶貧辦及各街鎮(zhèn)人社所,向群眾發(fā)放宣傳資料300余份,并將宣傳材料通過街鎮(zhèn)人社所下發(fā)到各個村里,提高政策知曉度。各街鎮(zhèn)人社所在轄區(qū)內設置分宣傳站點;2019年11月19日、22日聯(lián)合人社所和企業(yè),分別在黃山和沂堂展開招聘會,向群眾宣傳就業(yè)扶貧政策以及部分招聘崗位信息;2019年8月19日,向各街鎮(zhèn)人社所下發(fā)通知,利用一周的時間已對全區(qū)所有在崗農村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了實地檢查。三是2020年1月,積極做好農村公益性崗位補貼發(fā)放工作,共為31人發(fā)放農村公益性崗位補貼31620元。同時組織熱心大姐家政培訓學校、華強職業(yè)培訓學校、高新職業(yè)培訓學校走訪慰問“第一書記”幫扶村貧困戶,為他們送去了米、面、油、牛奶等生活物資。四是2019年11月22日聯(lián)合人社所和各培訓學校到沂堂街道進行技能培訓宣傳活動,將相關政策廣泛宣傳。五是2019年12月5日至12月10日,集中單位工作人員對有需求的農村貧困人員進行了實地走訪,逐人對接,提供精準就業(yè)幫扶,宣傳就業(yè)幫扶政策,送去崗位信息。
(五)針對“脫貧攻堅作風不實”問題,著力抓好3項整改
存在問題:1、不務實,甚至弄虛作假,未做到真扶貧。局黨組多以常規(guī)業(yè)務的開展來充當扶貧工作成績,如貧困人口就業(yè)情況排查都是在上級部門要求排查才通知街鎮(zhèn)進行排查,排查數(shù)很少,被排查人還多為前期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職業(yè)技能培訓和“春風行動”是人社局常規(guī)業(yè)務,每年正常開展,局黨組在上述業(yè)務開展后從人員名單中篩選出貧困人員作為行業(yè)扶貧的成績。走訪被培訓人員,其中一人并未真正參加培訓,而是上交身份證就可在村商店領取一包洗衣粉,職業(yè)培訓弄虛作假。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分管領導在2019年12月17日召開的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做出深刻檢討。二是充分認識扶貧工作的重要性。2020年1月20日召開扶貧工作專題會議,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在解決“兩不愁三保障”突出問題座談會上的講話,重新學習了市人社局《關于2019年深入推進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區(qū)委《關于對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的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精神,不斷加深對脫貧攻堅工作的認識,切實增強做好工作的使命感和責任感。三是主動對接區(qū)扶貧辦,2019年11月7日至8日通過各街鎮(zhèn)人社所牽頭,負責上下銜接,對有培訓意向的貧困人員進行登記,安排定點培訓學校進行培訓,培訓結束后為培訓學員提供崗位信息,更好的為貧困人員解決就業(yè)。經過調查落實16人,其中1人未參加培訓、4人未享受補貼、11人享受補貼,參加培訓人員未領取過洗衣粉。
存在問題:2、口頭扶貧、紙上扶貧等形式主義問題突出。主要負責人多是口頭強調“扶貧是重點,要抓好落實”,而不關注工作是否真正落實,表態(tài)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局黨組習慣以制定實施方案等文件來落實上級工作部署,2016年以來共制定了8份文件,多是為了上報,對落實無督導、無考核。
整改落實情況:一是主要負責人在2019年12月17日召開的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做出深刻檢討;多次在黨組會議、黨組擴大會議上調度扶貧工作進展,切實將扶貧工作抓牢抓實抓出成效。二是2019年10月24日印發(fā)《關于2019年深入推進全區(q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工作重點區(qū)域、領域以及問題表現(xiàn)。2020年1月20日召開扶貧工作專題會議,聽取2019年扶貧工作匯報。
存在問題:3、擔當作為不夠,履職盡責不力。對扶貧攻堅不上心、不擔當,對具體工作消極應付、慢作為、不盡責。扶貧送崗位活動一直未開展。創(chuàng)業(yè)帶動貧困人口就業(yè)措施未落實,2016年以來創(chuàng)業(yè)項目未吸納過貧困勞動力。農村公益性崗位只審核檔案資料,2017年以來未進行過實地審核。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分管領導在2019年12月17日召開的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做出深刻檢討。二是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著力增強全體工作人員的責任意識、職業(yè)素養(yǎng)、工作能力,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和機關文化。2020年1月20日召開扶貧工作專題會議,聽取2019年扶貧工作匯報,并就下一步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三是2019年10月17日,舉行“就業(yè)扶貧日”政策宣傳活動。聯(lián)合區(qū)扶貧辦及各街鎮(zhèn)人社所,向群眾發(fā)放宣傳資料300余份,并將宣傳材料通過街鎮(zhèn)人社所下發(fā)到各個村里,提高政策知曉度。各街鎮(zhèn)人社所在轄區(qū)內設置分宣傳站點,分別于2019年11月19日、22日聯(lián)合人社所和企業(yè),在黃山和沂堂舉行招聘會,向群眾宣傳就業(yè)扶貧政策、創(chuàng)業(yè)、創(chuàng)業(yè)貸款以及部分招聘崗位信息。四是分別于2019年8月28日、9月27日、10月21日聯(lián)合各街鎮(zhèn)人社所推送招聘崗位信息2000余個。五是2019年8月19日,向各街鎮(zhèn)人社所下發(fā)通知,利用一周的時間已對全區(qū)所有在崗農村公益性崗位人員進行了實地檢查。
(六)針對巡察反饋的其他五個方面問題
存在問題:1、落實區(qū)委決策部署不到位。2019年區(qū)委區(qū)政府開展“正氣充盈、擔當作為”集中教育活動,局黨組雖制定了實施方案,但開展不到位,活動無材料、措施落實差,流于形式。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分管領導在2019年12月17日召開的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做出深刻檢討。二是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積極對接,抓好落實,真正將區(qū)委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存在問題:2、黨建工作更趨薄弱。2018年以來局黨組只進行了一次黨建專題研究,其他多為順帶提提,只部署、不落實。巡察時黨建工作力量就比較薄弱,全局81名黨員配備2名黨務工作者,今年6月份只配備1名黨務工作者。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2019年12月13日調整黨建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實際研究好黨建工作,將黨建工作作為一項根本性工作來抓,擺在各項工作的首要位置。二是充分發(fā)揮黨組在黨建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分別于2019年9月18日、11月20日召開黨組會議專題研究黨建工作。三是在2020年1月8日黨建工作專題會議上,研究確定新增一名專職黨務工作者,確保專職黨務工作者不少于2人。
存在問題:3、黨風廉政建設表面化。被巡察以來,局黨組未專題研究過全面從嚴治黨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部分班子成員述職述德述廉報告不嚴肅,如某黨組成員2017年度報告中參加“三嚴三實”專題教育,而其他黨組成員參加“兩學一做”學習教育;某黨組成員2017和2018年度報告雷同,且兩年度報告均出現(xiàn)“一學兩做”錯誤說法;兩名領導干部報告也部分雷同。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將黨風廉政建設貫穿其中,于10月16日組織全體工作人員到臨沂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組織干部職工到孟良崮、沂蒙紅嫂紀念館、大青山、九間棚進行黨性教育。二是把黨風廉政建設列入2020年度工作計劃和重要議事日程,做到與業(yè)務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實。制定了黨風廉政建設配檔表,定期研究安排黨風廉政工作。三是按照要求,科級干部認真準備2019年述職述德述廉報告,并嚴格審核把關,嚴禁抄襲。四是相關黨組成員、科級干部在2019年12月17日召開的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上做出書面檢討。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認識再提高。堅持黨組帶頭,以上率下,堅定不移地向黨中央全面從嚴治黨、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zhàn)”的要求看齊,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和看齊意識,堅決扛起全面從嚴治黨和“脫貧攻堅”任務的責任擔當,真正使整改的過程成為提高領導班子凝聚力、戰(zhàn)斗力、創(chuàng)造力的過程,成為促進干部職工作風轉變的過程,成為推動人社事業(yè)科學發(fā)展、跨越發(fā)展的過程。
(二)措施再明確。針對巡察反饋的問題,建立臺賬管理,對照清單逐一銷號、逐項落實。對已經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務,適時組織“回頭看”,切實把巡察成果用好、用足、用到位。對需要長期整改的,明確責任單位、責任人和完成時限,加強跟蹤問效,確保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三)制度再完善。針對區(qū)委巡察組指出的問題,倒查制度缺陷,加強制度建設。對整改工作中已經建立的各項制度,堅決抓好落實,確保真正發(fā)揮作用。對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緊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對不科學、不健全的制度,進一步規(guī)范完善,防止問題反彈回潮,努力將巡察成果轉化成為人社事業(yè)健康發(fā)展的源泉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