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委統一部署,2021年8月16日至9月10日,區委第三巡察組對停車管理進行了巡察。2022年1月17日,巡察組向羅莊區稅務局黨委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反饋問題
對停車場領取發票情況存在監管漏洞。如,目前18家備案的停車場中,2家(正乾商貿停車場、龍潭尚街停車場)未向稅務部門申領發票;4家未備案的停車場中,2家(萬泉停車場、樂榮街停車場)未向稅務部門申領發票。
二、整改情況
一是及時對接轉辦。按照巡察反饋信息,第一時間轉辦至稅政一股和羅莊稅務分局、盛莊稅務分局,要求對照問題清單逐條核實。
二是迅速組織落實。羅莊分局、盛莊分局安排人員對未申領發票的停車場逐個實地考察,檢查其稅務登記情況和發票領用及開具情況,明細如下:
1.正乾商貿停車場,位于濱河大道與清河南路交匯處向南100米附近,運營主體為臨沂正乾貿易有限公司,該停車場為非封閉停車場,主要為公司職工使用,不對外營業收費,無需領取發票。
2.龍潭尚街停車場,位于羅莊街道龍潭路187號,運營主體為臨沂市厚豐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該停車場目前為收費停車場,正常經營,稅務登記信息完整,營業收入已申報,未領購發票,已責令企業立即到辦稅服務廳辦理發票領用手續。
3.萬泉停車場,位于羅四路與寶泉路交匯處向南200米路西,萬泉商城以東。運營主體為臨沂市依琳市場經營管理有限公司,該停車場目前為免費停車場,無需領取發票。
4.樂榮街停車場,位于清河南路與通達南路交匯西南,運營主體為臨沂榮茂物業服務有限公司,該停車場目前為免費停車場,無需領取發票。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四章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 所以未收費經營的停車場無需領取發票。
三是嚴格督促整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章第十五條規定:“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經辦人身份證明、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式樣制作的發票專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發票領購手續”。我局對整改情況進行跟蹤落實,臨沂市厚豐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5月7日申請并領取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20份,根據其實際用票情況可隨時申領。
三、工作措施
一是加強政策宣傳。充分利用電視、廣播、電子顯示屏、微信公眾號等手段宣傳發票管理辦法及稅收征管法,增強稅收法律意識。
二是加強發票檢查。充分利用稅收大數據,堵塞發票管理漏洞,防范發票違法行為的發生。
三是加大處罰力度。及時處理消費人納稅人訴求,對發票違法違章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提高正確使用發票的意識和能力。
四是大力推行發票電子化。全面推進發票電子化改革,簡化開票流程,優化納稅人辦稅體驗,提升管理質效。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電話:0539-8932819;郵政信箱:臨沂市羅莊區雙月園北路107號 辦公室(收)。
羅莊區稅務局黨委
2022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