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區委統一部署,2022年5月6日至7月6日,區委第一巡察組對羅莊區地方金融監管局黨組進行了巡察。10月25日,巡察組向羅莊區地方金融監管局黨組反饋了巡察意見。按照黨務公開原則和巡察工作有關要求,現將巡察整改情況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開展情況
區地方金融監管局把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發揚“釘釘子”精神,集中力量、時間抓好整改,確保整改工作取得扎扎實實的成效。
(一)思想高度重視。按照區委第一巡察組巡察反饋的意見,緊貼全區金融工作實際,成立由黨組書記任組長,分管領導為成員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孫煬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與區委巡察組聯系并做好整改工作期間的日常工作。認真梳理巡察反饋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和加強反腐倡廉建設的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責任和使命擔當,以堅決的態度、有力的措施,抓好整改落實,堅定不移地把黨風廉政建設引向深入,為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提供堅強的支撐保障。
(二)嚴格落實責任。整改工作由局黨組書記負總責,其他分管領導按照整改方案明確的內容及工作職責分別牽頭。各科室針對整改內容細化整改方案,明確具體責任人員及工作要求,精心謀劃,抓好落實,嚴格檢查考核,整改落實工作情況與干部職工年終評先評優掛鉤。
(三)及時報告情況。堅持把巡察整改作為改進和推動工作的一次難得機遇,以落實整改、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為動力,把解決具體問題與普遍性問題、解決當前問題和長遠問題緊密結合起來,注重從源頭上、根本上解決問題,做到舉一反三,確保解決一個問題、堵塞一個漏洞、完善一套有效制度,切實防止出現類似問題。
二、整改工作完成情況
(一)針對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金融領域重要講話精神不到位,凝心聚力推進金融工作高質量發展勁頭不足的問題,著力抓好以下4項整改。
存在問題:
1.學習貫徹有關金融工作的理論政策及區委工作要求不夠深入。一是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風險的講話精神學習研究不夠。如,未學習傳達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2021年8月17日)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2020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8日)中關于金融領域的重要講話精神。二是理論中心組學習“打折扣”,專業性和實用性不足。2020年以來,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僅限于學習上級安排的常規內容,未將上級出臺的金融組織管理方面的辦法、規定等文件納入理論中心組學習內容,利用理論學習推進工作落實的成效不明顯。三是對標區委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還有差距。(1)2020年以來,未組織傳達學習十四屆區委歷次全會精神,未能做到對全區重點工作第一時間研判、第一時間把握,工作缺乏前瞻性。(2)金融服務全區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作用發揮不明顯。如,根據《羅莊區支持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2020〕6號)要求,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承擔成立企業應急轉貸基金等職責,截至2022年8月,該項任務未完成。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加強了金融理論學習,2023年以來,組織學習了中央、省、市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防范和化解重大金融風險的講話精神等。二是將上級金融組織管理方面的辦法、規定等文件納入理論中心組學習內容。如于2022年12月理論中心組組織學習了《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督察工作規定》、《金融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監督管理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金融業綜合統計工作的意見》等。三是加強了業務知識的學習,如今年以來,如無特殊情況,在每周五下午的集體學習時間,共同原文學習了《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等。
2.履職盡責不到位,推動全區金融工作高質量發展有差距。
一是上市工作服務推進力度有待進一步增強。2020年來,全區無一家新上市公司,黨組對如何調動企業上市的積極性辦法不多。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充實了上市后備資源庫,增加了兩家后備企業。二是奧星新材料2022年11月15日成功掛牌新三板基礎層,計劃2023年下半年推動奧星從新三板基礎層轉入創新層。
二是破解金融改革創新難題魄力不足。(1)綠色金融發展推進乏力。2020年啟動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創建工作,至今未獲得省政府審批,工作無法推進。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積極探索綠色金融改革,2022年7月率先在全市縣區層面建立了綠色金融項目庫,實施花木資金合作計劃,13家銀行金融機構為首批入庫的10家花木企業集團授信9.2億元,截至去年底僅臨商行就為花木企業發放綠色貸款4050萬元,全區綠色金融貸款余額占比較前年同期上浮近10%左右。二是全力爭創綠色金融管家試點工作。緊密結合羅莊老工業基地新舊動能轉換、產業轉型發展的特殊時期特點,積極打造以盛莊街道為試點的“綠色金融管家”試點,大力助推區域內花木、電商等產業轉型升級,2022年,我區盛莊街道已被列為省第三批金融管家試點。
(2)金融創新中心發展成效不明顯,招引工作進展緩慢。如,2019年8月,與山東省智慧金服產業園管理有限公司簽訂合作協議,約定2022年8月之前引進金融機構40家以上,其中年納稅超500萬元的企業不少于5家,稅收達到5000萬元。截至2022年5月,引進企業僅有21家,累計納稅金額不足190萬元,無年納稅超500萬元的企業。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2022年區政府與智慧金谷續簽協議,重新約定了新的納稅額度,要求企業按新協議履行,同時配套了相關違約措施。二是加強對金融創新中心監管,于2022年11月對金融中心4個平臺20多家企業進行了專項審查,促進中心平 臺公司規范運營。
3.底線思維樹得不牢,金融風險化解用心用力不足。
一是不良貸款金額較大,存在金融風險。如,截至2022年6月,全區仍有不良貸款余額5.45億元,在全市排名第10。此外,江泉集團、紅日化工等企業貸款遺留問題比較突出,金融風險較大。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進一步健全“政府牽頭、企業自救、銀行配合、政監金企密切協作”的風險防控機制,完善政銀企風險處置合作機制,落實金融風險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二是落實銀行業金融機構沖銷核銷及減免息的扶持獎勵政策,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處置不良資產,切實改善金融機構資產質量。三是加強數據調度,堅持每月調度銀行貸款投放情況、貸款逾期情況,密切關注經濟結構調整和過剩產能化解過程中出現的各類風險隱患,加大對重點風險企業的處置力度,推動“擔保圈”破圈斷鏈。四是積極配合市區江泉專班和區紅日專班,加快江泉集團和原紅日集團債務處置。
二是非法集資管控力度有待加強,監管責任未壓緊壓實。如,2013年10月,原區金融辦作為牽頭單位對涉嫌非法集資的各類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排查,共發現11家涉嫌非法集資的合作社,一直未能采取有效措施,截至2022年5月,仍有3家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資,涉及群眾118戶集資款310.04萬元,逾期未收回貸款1662.82萬元。
整改完成情況:2023年1月15日至1月20日,組織為期一周的防范非法集資宣傳活動,組織各街鎮開展防范非法集資推進會,督導各街鎮非法集資宣傳情況,通過一封信、村喇叭、張貼年畫等方式進行宣傳。2023年三月底,聯合羅莊區融媒中心,通過羅莊首發發布公告、羅莊電視臺日播宣傳資料等途徑向群眾廣泛宣傳防非知識,提高全民的防范非法集資意識。4月11日,冊山街道開展防范非法集資工作推進會,對非法集資工作做了進一步安排,增強人民群眾防騙意識,樹立正確的金融消費觀念。4月15日結合國家安全日,在雙月湖公園開展了金融安全宣傳活動。
三是對民間融資機構監管不嚴。2021年5月,一公司因未經省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批準,進行了主發起人法人股東變更,被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通報,并要求其暫停開展業務。經了解,直至2022年3月該公司才將被通報事項整改完畢,期間其業務未按要求暫停。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于2021年5月14日已對該公司出具監管函,2021年7月1日到該公司進行約談,責令其停業整頓,該公司作出檢討并出具承諾書,并向市金融局做出說明。二是加大對地方金融組織監管力度,于2022年11月聘請第三方對全區7家地方金融組織進行了審查,我區其余地方金融組織已由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進行了審查。2023年4月已完成對小貸公司以及民資公司的分類評級工作。
4.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未落實。一是2020年以來,未開展意識形態專題培訓。二是意識形態工作制度不健全,缺少意識形態匯報通報、責任制告知書、督導考核和問責等制度。
整改完成情況:已建立健全意識形態工作制度,制定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貫徹落實《黨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細則》實施方案、黨組網絡安全責任制檢查考核、網絡安全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意識形態工作風險防控、意識形態工作責任書等制度。2022年局黨組分別于6月23日、12月6日專題部署兩次意識形態專題研討會,始終堅持把意識形態工作擺在極端重要位置,納入黨組會議重要議事日程,召開黨組會專題研究落實意識形態工作,集中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另外,2023年2月10日,組織全局工作人員進行了意識形態專題培訓。
(二)針對為民服務意識不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的問題,著力抓好以下4項整改。
1.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樹得不牢,工作作風不扎實。一是對群眾反映問題未能用心用力解決。如,2020年4月至2022年4月,12345熱線14次反映羅莊境內的一公司貸款存在不合理問題,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僅以公司總部不在羅莊境內為由,對反映問題置之不理。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加強干部作風整頓建設,成立了領導小組,制定了整改方案。二是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加強干部隊伍能力建設,強化干部干事創業的激情。在2022年11月23日廉政自省日活動上,由副局長沈琳帶領全體人員學習《全區黨員干部作風整頓活動實施方案》,全體人員在日常工作中充分結合干部作風整頓活動,提升業務作風。三是結合2023年的干部作風提升年,集體學習區委彭書記在干部提升作風年大會上的講話,強化了干部的群眾意識和宗旨意識,不斷提高干部解決民生問題的能力和水平。每月設定集中學習日,學習相關金融業務知識,工作人員的專業能力素養得到提升,目前已經學習了《山東省地方金融組織條例》《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等。
二是狠抓落實的力度不夠。如,2020年至2022年工作要點中,年年提到羅欣藥業上市公司注冊地變更問題,但年年提,年年未解決。
整改完成情況:2022年以來,一是加強了與企業的溝通,局領導及區分管領導多次與公司主要和分管負責人進行了數次溝通。二是加強了與上級的匯報。區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親自研究,多次主動與市政府分管領導匯報溝通。三是多方尋求幫助。今年以來,公司也加強了與省證監局及浙江等方面的溝通協調。
2.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扛的不牢。一是上級會議精神傳達學習不到位。如,2020年以來,未組織單位人員學習國務院及省市區政府廉政工作會議精神。二是廉政風險防控存在盲點,廉政教育對象缺乏全面性。如,廉政自省日學習僅局限于黨員,未面向單位所有工作人員,警示教育有盲區。三是人員管理寬松軟,缺乏動真碰硬精神。如,個別工作人員工作不積極,不承擔具體業務工作,遲到早退頻繁,聘任中級職稱后該工作人員享受高待遇卻仍未承擔相應的義務,工作作風一如既往。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每月廉政自省日組織全體人員學習上級會議精神,學習國務院及省市區政府廉政工作會議精神。二是分別于2022年12月15日和2023年2月召開了兩次民主生活會,涉及相關整改人員在全體人員會議上作了檢討發言。三是主要負責人與科級干部、科技干部與一般人員之間進行了談心談話,掌握思想動態,及時調動工作的積極性。
3.財務制度執行不嚴格,存在廉政風險。一是支付程序不合規。2020年至2021年,工會福利和工作經費使用個人賬戶支出,合計資金7.5萬元。如,2020年12月政銀企合作推進工作經費1.5萬元,打到財務人員個人銀行賬戶,然后取現金支付。二是賬務處理不規范。2020年至2021年,日常支出附件不齊全,合計22.07萬元。如,2021年付地方金融組織監管經費審計費4.5萬元,未附被審計單位名單。三是違反財務管理制度,工會費收支未獨立記賬。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對單位財務人員進行培訓,在10月底前學習《財務管理制度》《山東省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等。二是在12月底前對所有財務資料進行重新核對,能補全按材料的補全,不能補全的作出說明,對審計出的6項問題已全部整改完畢。三是規范使用工會經費,做到專款專用,進行獨立記賬。
4.第一責任人職責落實不到位,權力運行缺乏有效制約。一是民主集中制執行不到位,在涉及人事、資金使用等重大問題的研究上,存在黨組書記先表態,再征求其他人意見的情況。二是主要負責人示范帶頭作用發揮不充分,自律意識不強。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發揮第一責任人作用,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在涉及人事、資金使用等重大問題的研究上,積極整改,做到最后表態發言。二是提升自己思想認識,發揮主要負責人帶頭作用,帶頭學習、研究、工作,發揮引領作用。
(三)針對黨組領導核心作用發揮不到位,機關黨的規范化建設存在不足的問題,著力抓好以下4項整改。
1.黨組議事規則不完善,決策程序不規范。一是非黨組成員參加黨組會并參與決策。如,2021年5月7日黨組會,非黨組成員參會并發表意見。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完善了黨組議事規則,規范決策程序。二是杜絕出現非黨組成員參與黨組會的情況。自2021年以來,未曾出現非黨組成員參與黨組會情況。三是針對金融局人事調動及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項,都及時召開黨組會進行專題研究、集體決策。
二是“三重一大”事項未經黨組會研究。如,截至2021年12月,支付印刷費用2.49萬元,未經黨組會研究。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對單位財務人員進行了培訓,學習《財務管理制度》等政策。二是嚴格履行了“三重一大”等事項需經黨組會研究決策的程序。
2.干部隊伍建設存在短板。中層干部未按要求及時報備。如,截至2022年5月,辦公室主任未履行中層競聘手續,未向組織部報備。
整改完成情況:目前已咨詢組織部中層備案的相關材料,擬于2023年6月底前按照要求準備相關材料并提報。
3.學習教育管理抓的不嚴,標準不高。一是學習重要性認識不足,相關記錄造假。如,2021年12月24日、2022年1月21日理論中心組學習使用同一張照片。二是學習研討材料不真不實。如,2021年12月,個別領導干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研討材料抄襲網絡內容。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經落實,因原黨務工作者個人提供材料錯誤,已整改完畢。二是個別領導班子成員因抄襲網絡內容的問題,在召開的民主生活會上作了檢討發言,已整改完畢。
4.黨內政治生活不夠嚴肅扎實。一是組織生活會互相批評問題淺顯,辣味不足。如,2021年8月31日召開的黨史學習教育專題組織生活會中,對黨務工作者的批評意見多為“要勇于擔當”“要勤學多干”“多學習”等,起不到“紅臉出汗”效果。二是執行談心談話制度變形走樣。如,2020年度民主生活會談心談話只是提出批評意見,未能真正發揮交流思想,凝聚共識的作用。
整改完成情況:在去年12月15日開展的省巡視民主生活會和今年2月24日開展2022年度組織民主生活會上,局班子及每名黨員都逐一發言,逐一就問題進行剖析,逐個點評,真正做到了一陣見血、辣味十足、紅臉出汗,達到了預期效果。會后,結合人員分工調整,也進行了個別談話。
(四)針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成效不明顯,金融“源頭活水”作用發揮不充分的問題,著力抓好以下2項整改。
1.學習貫徹營商環境工作新精神、新要求不到位。2020年以來黨組未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營商環境工作重要講話精神和上級關于營商環境工作的部署要求納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內容。
整改完成情況:加強理論學習,將營商環境有關工作部署納入納入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內容,2023年1月的黨組及全體人員會上,組織開展了加強營商環境相關內容方面的學習。
2.落實區委關于營商環境工作的要求還不夠有力。對區委營商環境工作出臺的新舉措、新要求學習研究不深入。如,《2021年羅莊區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點》印發后,黨組未進行研究,也未結合單位實際制定具體落實措施。
整改完成情況:一是制定了銀行考核辦法,加強對獲得信貸領域營商環境的考核,并注重結果的運用。今年擬修訂評估激勵辦法,進一步提高考核占比。二是2023年3月27日,分管區長召集的全區銀行行長座談會上,也對營商環境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三是2023年4月18日,局黨支部和銀保科組織召開了銀行營商環境專題調度會。
(五)針對巡察反饋問題整改不到位的問題,著力抓好以下3項整改。
1.巡察整改重視程度不夠,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批評意見辣味不足,針對性不強。2020年5月29日召開的巡察整改專題民主生活會中,未能結合巡察反饋問題開展針對性批評,多以建議代替批評。
整改完成情況:已于2022年12月15日召開巡查整改民主生活會(擴大會議),由黨組書記、局長袁崇榮帶頭開展自我批評,認領責任,各分管領導做表態發言,自上而下垂范,層層壓實責任,落實“一崗雙責”,推動整改工作落實落細。
2.問題整改缺乏長效機制,存在邊改邊犯情況。如,上次巡察指出“非黨組成員長期參與黨組會議,并表態”“在涉及人事、資金使用等重大問題的研究上,存在主要領導首先表態,其他班子成員發表意見不充分的問題”“2019年11月13日與11月19日主題教育‘夜間課堂’活動使用同一張照片”“抄襲現象較為突出”“民主生活會方案中均提到要開展談心談話活動及征求意見活動,但未見開展活動的相關材料”“財務報銷程序不規范……附件無明細”等問題,本次巡察中發現,以上幾類問題依然存在。
整改完成情況:加強巡察整改力度,認真對待整改問題,確保整改落實到位,責任到人,針對巡察出現問題作出深刻檢討,自我反省,發揮巡察作用。
3.整改措施落實不力,問題整改不徹底。如,上次巡察指出“推進全區企業上市掛牌工作指導力度不夠”,本次巡察中發現企業上市工作仍無進展。上次巡察指出“金融中心項目推進緩慢,招引的金融機構數量少、質量不高”問題,整改報告中指出“2020年底力爭完成注冊30家類金融機構”,本次巡察發現,截至2020年底僅招引23家,其中有13家已經離場。
整改完成情況:制定印發《羅莊金融創新中心2022年度考核激勵辦法》,鼓勵提高入駐金融機構服務實體經濟質效。截至目前,金融創新中心共引進各類金融機構四個平臺公司23家企業,安置就業人員200余人,山東產融服務發展中心平臺為企業實現投融資7.2億元。銀雁科技集團已入駐員工200余人,2022年度實現地方稅收246萬元。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對巡察整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如有意見建議,請及時向我們反映。聯系方式:電話8246287;電子郵箱lzqjrb@ly.shandong.cn。
羅莊區地方金融監管局黨組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