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原則
深入推進“兩為主、兩納入、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義務教育入學政策,減輕其提供材料負擔,原則上除戶籍類型、居住情況、從業情況及房產類型等證明材料外,取消其他入學證明材料,保障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堅持以公辦學校為主安排隨遷子女就學,切實做到陽光公開、公平公正,保障入學機會均等。實行混合編班、陽光分班、統一管理,不得將隨遷子女集中在少數學校、班級。根據實際情況需要,遇有學位不足,需要跨學校分流調劑等特殊情況,由羅莊區義務教育階段招生辦公室統籌安排,任何學校不得無故拒收。
二、小學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1.報名對象
2019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且未注冊過義務教育學籍的兒童。
2.報名條件
①適齡兒童及父母(監護人)均為羅莊區外戶口;
②父母(監護人)至少一方持有羅莊公安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③適齡兒童監護人至少一方在羅莊區內務工(經商)。
3.所需信息
①戶籍材料:戶口簿和適齡兒童父母(監護人)雙方身份證。
②居住證:提供適齡兒童父母(監護人)一方持有的羅莊公安部門核發的有效期內的居住證。
③務工或經商證明:在羅莊區務工者,提供適齡兒童父母(監護人)一方在羅莊區或市屬駐羅莊用工單位(或個人)連續繳納的社會保險(報名時需提供參保方身份證號),繳納情況以人社部門數據查詢結果為準;在羅莊區經商者,需在羅莊區稅務部門進行納稅申報(報名時提供納稅人身份證號),提供羅莊區營業執照及區稅務部門進行納稅申報的證明(該兩項證明材料截至2025年8月15日)。
4.具體流程
在手機應用商店搜索下載“愛山東”APP→適齡兒童監護人以本人信息進行注冊并實名認證→搜索“義務教育招生”進入→選擇“臨沂市羅莊區”→點擊“確認,去報名”→信息填報→選擇報名類型→申報學校→大數據比對審核報名信息(或由招生學校入戶考察核實),信息不符者予以駁回(修改信息或重新選擇符合條件的學校報名)→等待學校審核→錄取合格者→未被錄取的適齡兒童監護人完善信息再次申報有空余學位的學校。
5.錄取辦法
①計算居住證持有時間,社會保險繳納時間或稅務登記時間,按月計分,每月積1分,截至2025年8月15日;在羅莊區務工人員,以居住證連續持有月數與社保連續繳納月數之和積分;在羅莊區經商者,以居住證連續持有月數與納稅連續申報(包括零申報,下同)月數之和積分;如遇積分相同但受學位限制而不能同時入學的,依次比較社保積分、納稅申報積分、居住證積分和完稅數額。居住證居住信息顯示在服務片區內達半年以上,且能證明務工或經商地點也在服務片區內至少一年以上的,積分按照2倍計算。
②因居住證制度改革,蘭山區、河東區、沂河新區及臨沂高新區的戶籍人口,在羅莊區務工經商卻不能辦理居住證的,以在羅莊區或市屬駐羅莊用工單位(或個人)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月數,或在羅莊區稅務部門納稅連續申報月數積分(包括零申報)。
③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所申報居住地片區內學校有空余學位的,根據積分依次錄取,錄取滿額為止。因積分低未被錄取者可繼續申請區內其他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就讀。
二、初中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1.入學條件
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初中入學條件與小學入學條件相同。
2.工作流程
①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持相關證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在范圍內的初中學校申請報名,學校根據學位情況對符合報名條件者進行網上報名信息錄入與初審。
②區教體局對初中學校初審合格的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進行平臺復審,學校錄取復審合格學生。
③符合條件但因學位不足沒被錄取的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由區教體局統籌安排到區內其他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就讀,接收學校組織相關學生進行網上報名信息錄入與錄取。
④學校為已錄取的外來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打印入學通知書并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