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療衛生單位:
為指導全區做好2018年免疫預防工作,落實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和疾控機構績效考核等要求,參照《2018年全市免疫預防管理工作意見》,結合我區實際,制訂了《2018年羅莊區免疫預防管理工作意見》,現印發給你們,望認真貫徹落實。
羅莊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18年1月29日
2018年羅莊區免疫預防管理工作意見
2018年全區將繼續貫徹執行《傳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預防接種工作規范》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17〕76號)等法律法規文件要求,持續推進擴大國家免疫規劃政策和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目標任務落實,鞏固消滅脊灰、消除麻疹、控制乙肝和其它免疫規劃疫苗針對疾病防控成果,加強預防接種單位標準化建設和精細化管理,繼續實施免疫規劃工作重點管理末位退出機制、接種率反饋通報和末位管理制度以及低接種率門診預警反饋機制,全面提升免疫預防工作管理水平。
一、完善管理舉措,繼續扎實落實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工作
(一)繼續落實擴大國家免疫規劃保障條件。各街鎮按照國家和省有關部門文件要求,抓住省市預防接種單位區域規劃和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的有利時機,積極作為,當好政府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參謀。按照原衛生部《關于加強預防接種工作的通知》(衛辦發〔2012〕50號)和區衛計委和區財政局聯合印發《羅莊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預防接種項目考核及經費使用管理辦法(試行)》(羅衛計發〔2014〕111號),提高預防接種工作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考核中的比重,按照“錢隨事走、多勞多得、優勞優得”的原則,合理測算預防接種補助經費標準;落實預防接種補助資金考核管理,充分發揮資金效用,并與查漏補種工作、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考核結合起來,對承擔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任務的接種單位進行補助,并根據接種任務完成數量、質量、及時性等指標,對預防接種人員給予適當補助。
(二)加強隊伍建設和人員培訓,提高擴大國家免疫規劃執行能力。接種單位要按照《山東省預防接種單位建設和管理工作標準(試行)》的要求配足工作人員。區級將繼續舉辦全區免疫預防綜合技術培訓班、全區免疫預防信息技術應用管理培訓班和全區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培訓班;縣級培訓將覆蓋到村級以及醫療機構相關醫務人員。
(三)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扎實推進。繼續落實重點管理制度,加大對重點區域和低接種率門診督導管理,扎實推進轄區免疫預防工作。區級繼續落實每個季度1次綜合檢查和臨時抽查相結合的方法,發揮日常網絡反饋和專項督導的效能,重點加大對重點鄉鎮和低接種率門診的督導。區級每月開展1次以預防接種規范管理和查漏補種為重點的日常督導,將工作薄弱鄉鎮(街道)預防接種單位和低接種率門診作為督導重點,每次督導不少于4處。被督導單位要對督導意見反映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于督導后1個月內書面上報整改落實措施和效果。
二、提高并保持高水平疫苗接種率,確保經濟社會發展免疫規劃工作目標實現
(一)加強第一類疫苗常規接種工作。各接種單位要繼續落實到期未種日瀏覽和臺賬管理制度,對8月齡+兒童和0~7歲到期未種和低接種率的兒童實行前移預約跟蹤、分類預警制度,提高及時接種率和單苗全程接種率,確保以鄉鎮為單位適齡兒童建證率、納入信息系統管理率達到100%,含麻疹成份疫苗常規免疫全程接種率達到95%以上,其它疫苗常規免疫接種率達到90%以上;含麻疹成份疫苗各劑次及時接種率達到90%以上;以縣為單位乙肝疫苗首針及時接種率達到90%以上。區里將前移預約跟蹤、分類預警以及反饋通報等接種率管理制度納入考核和長效管理機制,確保區域內含麻疹成份疫苗及時接種率和八苗全程接種率達到考核要求。
繼續做好脊灰疫苗策略轉換工作,原則上適齡兒童首劑使用IPV。在IPV供應不足的過渡期,為避免因脊灰疫苗全程接種率不高可能導致VDPV的發生,各鄉鎮應按照省疾控中心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過渡時期脊髓灰質炎疫苗接種管理工作的通知》(魯疾控免函[2017]61號)要求,根據現行脊灰疫苗免疫程序,在無接種禁忌證情況下,適齡兒童前3劑次基礎免疫使用bOPV,待IPV供應充足后,再補種1劑IPV,IPV與前一劑次bOPV間隔≥28天,并將該劑次IPV錄入到補充免疫。對因IPV供應不足延遲接種bOPV而導致脊灰疫苗全程接種率不高的地區,要立即組織開展查漏補種,并做好接種記錄,及時將接種信息錄入山東省免疫規劃信息管理系統。
(二)做好查漏補種工作。繼續按照《山東省免疫規劃疫苗查漏補種工作實施方案(試行)》(魯衛疾控字〔2014〕24號)要求,用好《羅莊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預防接種項目考核及經費使用管理辦法(試行)》政策,扎實開展按月、按季度查漏補種工作。充分利用信息系統查漏補種統計功能,查看每月查漏補種工作進度,結合接種率反饋通報結果,對接種情況較差地區開展針對性督導檢查。
(三)做好入托、入學接種證查驗與補種工作。各鄉鎮加強與教育部門的溝通與合作,明確各自分工和工作流程:接種單位做好預防接種證首次查驗和接種證明開具工作;托幼機構和學校做好預防接種證二次查驗工作,完成預防接種查驗登記表的填寫和上報;接種單位做好后續疫苗補種和登記表填寫上報工作。
(四)做好補充免疫和應急免疫工作。建立長效工作機制,繼續開展流動務工聚集人群、大中專院校新生、各級醫療機構50歲以下從業人員含麻疹成分疫苗補充免疫或查漏補種工作,接種率應達到95%以上。根據疫情特征及風險評估結果,合理做好相應人群、相應疫苗的應急接種工作。
三、切實落實《條例》的職責分工,強化第二類疫苗的管理工作
(一)加強第二類疫苗的采購管理。區疾控負責轄區內第二類疫苗招標采購的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區疾控嚴格按照《條例》和省市要求,做好第二類疫苗計劃制定,本著質量優先、價格合理、滿足防病工作需求的原則,通過省公共資源平臺進行陽光掛網采購第二類疫苗,嚴禁網下采購。
(二)規范第二類疫苗的使用管理。接種單位應客觀、公正地向受種者或其監護人介紹或推薦第二類疫苗,按照群眾知情、自愿、有償的原則,科學、合理做好第二類疫苗的接種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提供第一類疫苗而只提供其替代疫苗,也不得拒絕提供第二類疫苗接種服務。第一類疫苗應優先預約并安排接種,避免同時安排第二類疫苗接種。
(三)發揮第二類疫苗在預防控制相關傳染病中的作用。按照原省衛生廳、教育廳《關于加強全省水痘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做好水痘疫苗常規免疫兩劑次接種(12-24月齡第1劑次,4-6歲第2劑次)的基礎上,繼續開展12歲以下兒童水痘疫苗查漏補種工作。繼續開展15歲以下兒童含流腮成分疫苗、甲肝和乙肝等疫苗的查漏補種工作。
四、落實防控措施,全面鞏固疫苗針對疾病的控制成果
(一)繼續做好消滅脊灰工作。繼續加大消滅脊灰措施力度,嚴防脊灰野病毒輸入和脊灰疫苗衍生株病毒(VDPV)的傳播,確保維持無脊灰狀態。一是以街鎮為單位,實施監測指標專人專項跟蹤管理,確保各項監測指標達到國家及世界衛生組織(WHO)要求;發揮各級AFP病例臨床篩檢專家小組的作用,做好AFP病例篩檢和初步診斷工作,及時甄別和處置高危AFP病例和臨床符合病例。二是VDPV病例涉及羅莊區,我區繼續按照《臨沂市脊髓灰質炎野病毒輸入性疫情和疫苗衍生病毒相關事件應急預案》(臨衛疾控發〔2017〕40號)要求,依照其職責,做好病例定點機構的醫療救助和康復治療工作,加大病例居家隔離消毒技術指導和主動監測力度;三是做好大眾溝通與媒體宣傳。VDPV處置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技術問題,為避免群眾恐慌,我區應按照科學認真,內緊外松的原則,做好家長溝通,爭取患兒家長的理解與配合,并關注輿論引導,防止惡意炒作,避免群眾誤解及影響正常工作秩序。四是按照國家和省市統一要求,做好消滅脊灰基礎資料、各年度監測用表及常規免疫和補充免疫等資料的整理、完善和歸檔;按時完成維持無脊灰年度進展報告。五是繼續開展脊灰等腸道病毒環境監測工作。
(二)繼續做好消除麻疹工作。努力提高適齡兒童含麻疹成份疫苗常規免疫全程接種率和及時接種率,不斷提高監測系統的靈敏性(縣級排除率達2/10萬以上)和工作質量,加強風險評估和預警,做好消除麻疹工作。一是以街鎮為單位,實施監測指標專人專項跟蹤管理,各項監測指標達到《山東省麻疹監測方案(2014年版)》要求;加強麻疹易感人群聚集地疫情主動監測;定期對麻疹疫情開展風險評估,并按照《麻疹疫情調查與處置技術指南(2013年版)》要求對病例進行規范處置;切實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麻疹病人隔離治療及密切接觸者醫學觀察的技術指導,防止醫院感染的發生。二是繼續做好麻疹、風疹疑似病例血清和早期咽拭子或尿液等標本采集送檢工作,對所有疑似病例開展血清學診斷、病毒核酸檢測。三是區疾控定期信息反饋機制,及時預測預警;對轄區麻疹疫情、監測與控制工作進展情況及時分析通報。四是完善麻疹個案預警處置流程。區疾控接到預警信息后及時登錄麻疹自動預警信息系統確認,然后按照麻疹處置方案要求,做好調查個案調查報告工作。五是按照國家的統一要求,繼續做好消除麻疹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按時完成消除麻疹年度進展報告。
(三)繼續做好病毒性肝炎控制工作。一是繼續做好15歲以下兒童甲、乙肝病例監測、乙肝監測點監測,提高個案信息采集質量;加強戊肝病例監測,提高標本采集率;各項監測指標達到監測方案要求。繼續做好甲肝和戊肝聚集性病例調查和處置,出現甲肝爆發疫情后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甲型病毒性肝炎防控工作的通知》(魯疾控免發〔2014〕7號)要求做好疫情報告、病例調查、標本采集和疫情控制,避免疫情蔓延。二是按照《中國病毒性肝炎防治規劃(2017-2020年)》及省市相關規劃要求,加強病毒性肝炎綜合防控措施,減少疾病傳播。
(四)繼續做好其它疫苗針對疾病的控制工作。一是做好乙腦和流腦的防控工作。除落實乙腦、流腦疫苗常規免疫接種和疫情監測外,各街鎮要重點提高乙腦、流腦疑似病例報告和調查信息質量,加強疑似病例采樣(尤其是腦脊液)和病原學診斷工作,改善監測指標率。二是做好白喉和百日咳的防控工作。重點做好大年齡組兒童疫苗接種、疫情監控與分析,掌握動態,為及時防控提供依據。三是繼續做好風疹監測及信息報告管理以及暴發疫情處置工作,并根據國家要求,適時開展消除風疹工作。四是做好流行性腮腺炎和水痘的防控工作。加強各類托幼機構和學校的流腮和水痘疫情監測,及早發現疫情,開展暴發調查,采取應急免疫和傳染源管理等為主的綜合處置措施。繼續按照監測方案要求,做好水痘、流腮病例血清和病原學標本采集和實驗室檢測工作。
五、規范管理,有效提升免疫預防管理及服務水平
(一)規范疫苗、注射器管理。各接種單位要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實行疫苗、注射器專人負責和專賬管理,確保苗賬相符;對包裝無法識別、超過有效期、脫離冷鏈、經檢驗不符合要求和來源不明疫苗,要按照省規定的疫苗銷毀流程(另發)及時登記和規范銷毀。充分利用生物制品信息管理系統,切實提高數據上傳及時率和準確率。
(二)強化冷鏈系統管理。嚴格冷鏈管理制度,充分發揮冷鏈系統效能。區疾控使用冷藏車每月至少為下級單位免費運送1次第一類疫苗,區疾控根據工作需要定期向轄區預防接種單位運送第二類疫苗。充分利用冷鏈溫(濕)度監測管理系統開展冷鏈溫度監測,嚴格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要求做好疫苗儲存、運輸全過程的溫度監測和記錄。
(三)加強預防接種單位規范化管理。根據《山東省預防接種單位建設標準(試行)》(魯衛疾控發〔2016〕7號),區級規范縣區駐地預防接種門診設置規劃,制定縣區駐地預防接種門診設置規劃實施及考核計劃;按照《臨沂市預防接種信息化工作推進實施方案》(臨衛疾控函[2017]16號),繼續推進預防接種門診數字化系統配置與媽媽課堂建設,適時組織開展媽媽課堂及免疫規劃技能比賽。按照省衛生計生委即將下發的《山東省預防接種單位考核驗收標準》和《關于對全省預防接種單位實行“十統一”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強對預防接種單位規范化管理,統一規劃設置、統一標準建設和考核驗收、統一資質認證、統一人員管理、統一機構命名和外觀標識、統一管理制度、統一公示內容和格式、統一預防接種工作流程、統一預防接種記錄格式、統一知情同意等,進一步提升全區預防接種單位的外觀形象和內在服務質量。
(四)強化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和應用。繼續落實《山東省預防接種信息化工作推進方案》要求,確保完成各項管理目標。各地要落實系統硬件和人員保障,加強系統用戶權限管理和數據安全管理,預防接種單位全部啟用客戶端,所有受種者信息全部納入系統管理。提高預防接種個案錄入的及時性、完整性、真實性和準確性,預防接種記錄要與疫苗出入庫信息相吻合。區疾控加強對預防接種單位的技術指導和工作督導,減少修改率和補錄率。所有預防接種單位全部納入VPN管理,確保數據傳輸安全。定期進行預防接種個案信息核查清理,對重卡兒童進行查重剔卡。加強成人預防接種信息管理,及時在客戶端建立成人接種個案信息。2018年我省將啟用預防接種培訓及考試管理系統,各級要充分利用該系統加強人員培訓及考核管理。
(五)強化重點地區和人群的管理。繼續實施免疫規劃工作重點管理末位退出機制,加強對薄弱鄉鎮的管理,推進全區免疫預防工作均衡發展,加強對薄弱門診和薄弱環節的管理和整改。加強流動人口管理,至少每季度到流動人口聚集地開展一次專項調查,接種單位要將在本地居住滿3個月流動兒童接種記錄遷入本地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提供服務。積極爭取政府和部門的支持,在流動務工人口聚集的學校、廠礦、企業等單位設置接種門診,為流動人口提供常規免疫接種服務。
(六)加強預防接種安全及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處置工作。接種單位要嚴格按照技術規程操作,減少和避免預防接種不良事件的發生。各接種單位應將數據質量核查工作納入常規,切實提高數據質量,真正發揮疫苗安全性監測的作用。死亡、嚴重殘疾、群體性和對社會有重大影響的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須經區級及以上調查診斷專家組進行調查診斷;按照全國監測方案要求,做好監測、報告和調查處置,切實提高調查報告7日內上傳率,并且在調查診斷結束后7日內上傳調查診斷結論書。啟動預防接種異常反應保險工作,進一步完善預防接種異常反應補償機制。
(七)廣泛開展預防接種宣傳活動。充分利用新媒體,及時發布和更新預防接種有關服務信息,推廣媽媽課堂、社區大講堂等科普宣傳形式,組織好“4.25全國兒童預防接種日”、“7.28世界肝炎日”等重點宣傳日宣傳活動,積極開展大眾宣傳,探索建立媒體溝通機制,做好輿情監測與輿情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