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務事項
就業困難人員認定
二、辦理依據
《山東省就業促進條例》(2009年11月修訂)
三、受理單位和辦理地點
羅莊區教育巷1號財稅大廈羅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就業指導科
四、辦理條件
本行政區域內,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進行失業登記的下列人員:(一)女性四十周歲、男性五十周歲以上的人員;(二)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三)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四)撫養未成年子女的單親家庭成員;(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員;(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人員;(七)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難以實現就業的人員;(八)建檔立卡的農村貧困人員;(九)設區的市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
五、申請材料
1、申請書
2、身份證、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3張2寸彩色照片
4、就業困難人員登記認定表
六、基本流程
1、個人申請
申請人填寫《失業人員登記表》《就業困難人員登記認定表》并攜帶相關材料到常住地或戶籍所在地街道或鄉鎮人社所核實蓋章。將相關材料以及蓋章的《失業人員登記表》《困難人員登記認定表》提交到羅莊區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大廳“就業指導科”窗口。
2、認定復審
窗口工作人員對照政策和規定對申請材料的準確性和完整性進行初步審核。
申請材料符合要求的,當場做出決定。
補正材料:經初審,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情形的,申請人可當場補正,不能當場補正的,申請人可以補正后再申請。
3、核定認證
審核合格后,窗口工作人員給申請人打印相關證件。
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不收費。
八、辦理時限
即時辦理。
九、咨詢方式
(一)現場咨詢:羅莊區教育巷1號財稅大廈羅莊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開發服務中心就業指導科
(二)電話咨詢:0539-8243052、0539-8243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