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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2016年羅莊區轉移支付情況的說明
2016年上級安排的一般性轉移支付預算數為 82857萬元。具體情況如下:
(一)體制補助支出2489萬元,主要用于保持財政體制的連續性而給予縣區定額補助,保障縣區既得財力。
(二)均衡性轉移支付3549萬元,主要用于均衡縣區間財力差異,增強財政困難縣區基層政府履行公共服務職能能力。
(三)革命老區轉移支付1503萬元,主要用于促進革命老區各項社會事業發展,改革革命老區人民生產生活條件。
(四)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741萬元,主要用于增強基層政府“保工資、保運轉、保民生”能力,保障基層政府實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務以及落實中央、省、市各項民生政策基本財力需要。
(五)結算補助收入16908萬元,主要用于提高縣區財政保障能力,統籌用于保民生、促發展、防風險。
(六)企事業單位劃轉補助支出923萬元,主要用于支持縣區承擔下劃企業事業單位的支出責任,維持原有的分配格局。
(七)基層公檢法司轉移支付816萬元,主要用于支持改善基層政法部門辦公辦案條件和必要裝備配置。
(八)義務教育等轉移支付11888萬元,主要用于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善薄弱地區基礎教育辦學條件,推動教育資源均衡配置。
(九)基本養老保險和低保等轉移支付12502萬元,主要用于保障城鄉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發放,對城鄉低保對象等 低收入群體進行補助。
(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轉移支付17460萬元,主要用于補助城鄉居民醫療保險政府籌資部分,支持縣區持續推進實施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十一)農村綜合改革轉移支付955萬元,主要用于支持開展村級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和美麗鄉村建設,進一步改善農村人居環境。
(十二)固定數額補助收入3901萬元,主要用于幫助財政困難區和基層政府落實工資改革政策,提高基層工作人員收入水平;同時,對市縣因實施農村稅費改革形成的減收進行補助,確保鄉鎮機構和村級組織正常運轉,保障農村義務教育經費正常需要。
(十三)其他一般性轉移支付收入9222萬元,主要用于推進區域協調發展、城鎮化、扶貧攻堅以及村級組織辦公、村干部報酬以及村內公共設施管護等方面支 出等方面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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