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莊區地方儲備食用油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由羅莊區發展和改革局起草,經區政府同意后,于2022年3月23日印發實施。《辦法》共5章26條,分為總則、收購、儲存 動用和監督管理等,主要內容包括制定的依據、適用范圍、地方儲備食用油的所有權屬、地方政府職責的規定、主管部門和有關單位的職責、儲備規模調整機制、地方儲備油收購、采購和輪換銷售的方式、承儲企業的條件、地方儲備糧油的動用、地方儲備油的費用補貼管理、地方儲備糧油管理的有關違法行為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等方面。
明確定義范圍:在總則部分第2條明確規定,“本辦法所稱地方儲備食用油,是指羅莊區人民政府儲備的用于調節食用油供求總量、穩定食用油市場以及應對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其他突發事件的食用油。”
明確地方儲備食用油的所有權:第四章第十九條規定,“區級儲備食用油的所有權屬于羅莊區人民政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動用。”
明確地方政府職責劃分:第一章總則里明確了羅莊區糧食和物資儲備中心、農發行臨沂市分行、臨沂市羅莊區地方糧食儲備庫、區財政部門等的職責。
明確地方儲備食用油收購、采購和輪換銷售的方式:《辦法》第二章第七條指出,我區儲備食用油的收購計劃,由區糧儲中心根據區政府批準的區級儲備食用油規模、品種、質量標準等提出建議,經區發改、財政部門審核同意后,由區發改、財政部門和農發行臨沂市分行共同下達。對當年生產的新油進行采購,采取市場詢價方式確定供貨方。儲備油輪換根據區政府下達的輪換計劃,對儲存期滿的食用油進入山東省糧油交易平臺公開銷售。
明確承儲企業的條件:第三章第11條和第12條明確規定,儲存區級儲備食用油應當遵循合理布局、規模存放、結構優化、安全規范的原則,實行集中儲存。區級儲備食用油應當優先集中儲存于國有糧食企業。區級儲備食用油儲備實行靜態管理。承儲企業應當具備五大條件。
明確地方儲備食用油的動用方式:《辦法》第二章第七條指出,區級儲備食用油權屬羅莊區政府,區政府制定食用油安全應急預案和動用預警機制,由區政府根據實際情況下達動用指令。
明確定期輪換制度:第三章第十六條指出,區級儲備食用油實行定期輪換制度,每二年輪換一遍。承儲企業在輪入和輪出時,應及時報告區糧儲中心。小包裝儲備食用油應根據保質期的要求適時輪換。
明確地方儲備食用油管理的有關違法行為要承擔的法律責任:第五章監督管理中指,區糧儲中心應當采取措施,加強對承儲企業執行本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區級儲備食用油購銷、儲存、輪換工作的正常進行。承儲企業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區糧儲中心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取消其承儲資格,對承儲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區糧儲、財政、發改以及農發行的工作人員,在區級儲備食用油監督管理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羅莊首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