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杰 山東誠杰律師事務所律師
一、《工作辦法》出臺背景
為規范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制定程序,加強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根據《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辦法》《臨沂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羅莊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羅莊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二、《工作辦法》起草過程
羅莊區政府針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事項的現狀及存在問題開展了專項調研,征求了各單位及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再此基礎上研究起草了《管理辦法》初稿,并于2022年07月08日羅莊區政府召開區政府常務會議,會議聽取了《羅莊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辦法》討論稿的匯報,,并邀請專家進行研討論證,充分征求意見,對修改意見研究、多次修改后形成送審稿,經合法性審查后提交局黨組會議審議通過。
三、《工作辦法》主要內容與亮點舉措
《管理辦法》共十八條。第一至三條明確依據、標準,第四至七條明確牽頭單位、目錄范圍、工作要求及內容,第八至九條明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申報流程,第十條明確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動態管理,第十二至十三條明確了重大行政決策的公開及民眾意見的征集,第十四條至十六條明確決策承辦單位的職能職責及相關法律責任,第十七條要求各街鎮及區直相關部門參照執行。
《管理辦法》主要規定了以下幾個內容:
一是適用范圍。主要規定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申報、審核、公布及管理,對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具體內容、適用范圍、應當履行的程序等事宜,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山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目錄管理辦法》的規定履行。
二是制定目的。制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加強對目錄的管理,有利于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的決策程序,降低決策不當風險。及時將目錄向社會公眾公布,有利于決策透明化、民主化,切實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法治政府建設。
三是執行要求。明確了目錄管理相關單位職責、工作要求及報送程序。對應當報送而未報送、未及時報送、未履行相關程序,造成重大影響及嚴重后果的,應當追究相關單位及責任人責任。
四、《管理辦法》對法治工作的現實意義
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是建設法治國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關系到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實現,規范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制定程序,加強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也是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舉措。《管理辦法》的出臺,能夠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范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健全重大行政決策機制,有利于進一步提高重大行政決策的質量和效率,對推動我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規范化管理十分必要。
羅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羅莊區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管理辦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