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臨沂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實施意見》(臨政發〔2013〕50號)、《羅莊區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實施方案》(羅政發〔2014〕27號)、《關于切實做好2022年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障工作的通知》(臨醫保發〔2022〕30號)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覆蓋全區居民的基本養老、醫療保險體系,圓滿完成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結合羅莊區實際,羅莊區稅務局牽頭制定了《羅莊區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現將政策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是關系國計民生的一項重要舉措。二十大報告指出,要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安全規范、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而作為社保工作的第一環,居民“兩險”參保征繳工作又是建設高質量社保體系的重中之重。為按時圓滿完成2023年度城鄉居民養老、醫療保險參保繳費任務,在結合羅莊區實際的基礎上,出臺了《實施方案》。
二、制定目的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安全規范、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實施全民參保計劃,擴大居民醫保、居民養老參保覆蓋率,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
明確居民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參保范圍、繳費標準以及繳費方式。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區稅務局牽頭制定實施方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具體實施工作,同時負責征收工作,區人社局、醫療保障局負責居民兩險政策落實,區醫療保障局、人社局、農業農村局、民政局、殘聯、衛健局、退役軍人事務局等部門負責特殊人群信息導入。區教體局負責組織各類學校(幼兒園)填寫參保登記相關信息,將學生參加基本醫保的相關事宜傳達到每個學校并負責核實參保情況,確保應保盡保。
三、主要內容
(一)區人社局負責居民養老保險費參保范圍和繳費標準:
參保范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其他社會養老保險的居民,可以在戶籍地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首次繳納居民養老保險費的,需攜帶戶口材料到街鎮人社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繳費標準:個人繳費標準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個檔次。其中,100元檔次只適用于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的最低選擇,除100元檔次外,參保人自主選擇繳費檔次,按年繳費,多繳多得。
重度殘疾人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市、區政府每年聯合為其代繳最低標準即100元養老保險費;建檔立卡脫貧享受政策戶、防返貧監測戶、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城鄉特困人員四類特殊繳費人群參加居民養老保險的,區政府每年為其代繳最低標準即100元養老保險費;以上人群區政府同時承擔30元/人/年的繳費補貼。符合政府代繳最低標準居民養老保險費以上多項規定的,只能享受一項,也不重復享受政府給予的繳費補貼。當年未參保繳費,以后年度補繳的,政府不給予繳費補貼。享受代繳政策的繳費人群需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即2006年12月31日(含)前出生。已經正常參保企事業機關養老保險或個人參保靈活就業養老保險的,不享受代繳政策。已在外縣區參保居民保險,戶籍現屬于本地的,由各街鎮通知本人辦理居民養老轉移手續,轉入后可以在羅莊區正常享受代繳政策。
(二)區醫療保障局負責居民醫療保險費參保范圍和繳費標準:
參保范圍:具有本區戶籍且未參加職工醫療保險參保范圍的城鄉居民;本區行政區域內的全日制各類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中小學校和幼兒園的在校學生;未參加職工醫療保險但在本區常駐的非本區戶籍人員及其子女。
繳費標準及待遇享受期:2023年度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每年350元。各級財政補助標準按照上級規定執行。返貧致貧人口、低保邊緣家庭成員、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優撫對象、持證殘疾人等政府資助人員參加居民醫療保險,由區政府全額代繳個人繳費部分;70周歲以上老年人(1952年12月31日前出生)參加居民醫療保險,區政府對其個人繳費部分給予補助。
2023年度居民醫保集中繳費期為2022年9月1日起至2022 年12月31日,按照當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繳費,待遇享受期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在集中繳費期結束后(即2023年1月1日以后)參保并補繳當年度個人繳費標準后,設置3個月的等待期(含繳費當月),等待期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居民醫保不予報銷,自等待期結束后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享受居民醫保待遇,特困人員、低保對象等醫療救助對象參加居民醫保的,不設等待期。
新生兒出生后6個月以內(含)辦理居民新參保登記,并繳納出生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年度居民醫保待遇;未繳納出生年度個人繳費標準的,不能享受出生年度居民醫保待遇;在集中繳費期內只繳納出生次年居民醫保費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次年度居民醫保待遇。新生兒出生后超過6個月的,按規定繳納個人繳費標準的,自繳費的次月起享受繳費年度居民醫保待遇。新生兒出生后超過12個月的,執行普通居民繳費及待遇享受相應政策規定。
2022年12月31日之后新認定的政府資助人員,已繳費參保的不再進行政府資助,未參保的及時辦理居民醫保參保手續,年度內享受待遇不設等待期,待遇享受期為認定享受待遇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區稅務局負責居民兩險征繳方式:
參保居民可通過羅莊區農村商業銀行(原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建設銀行、工商銀行、中國銀行、郵政儲蓄銀行、臨商銀行的各營業網點柜臺,村居(社區)布設的農村商業銀行的農金通,支付寶中的社保費繳納模塊,微信中的山東稅務社保費繳納小程序,山東稅務微信公眾號中的微信辦稅模塊,云閃付APP,愛山東APP,裕農通APP,電子稅務局網頁端及手機APP端進行參保繳費。
(四)區醫保局、區人社局、區農業農村局、區民政局、區殘聯、區衛健局、區退役軍人事務局等部門負責特殊人群認定、信息導入:
居民養老:特殊繳費人群由區殘聯確定重度殘疾人(一、二級)名單,區農業農村局確定建檔立卡脫貧享受政策戶、防返貧監測戶名單,區民政局確定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城鄉特困人員名單。特殊人群名單由各有關單位于2023年1月前審核確定,并移送區人社局錄入系統,為保障特殊群體權益,名單一經錄入,不得隨意修改。
居民醫療:由區農業農村、民政、殘聯、衛健、退役軍人事務管理等部門根據職責,于2022年12月20日前向區醫保部門提供最終名單及信息。主要包括參保人員姓名、身份證號碼、人員類型等。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返貧致貧人口、防止返貧監測幫扶對象的確定;民政部門負責低保邊緣家庭成員、低保對象、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等人員的確定;殘聯負責持證殘疾人名單的確定;退役軍人事務管理部門負責優撫對象的確定。各業務部門后期政策內增加的名單需按月及時與醫保部門數據共享。
醫保部門負責對政府資助參保人員的名單進行匯總,剔除部門間的重復信息、按照脫貧享受政策、低保、特困等先后順序確定分類,審核后及時發送稅務部門,并向財政部門申請撥付醫療救助資金予以參保補助。根據稅務部門繳費信息,及時記錄被資助參保人員醫療保險權益。
稅務部門負責征繳財政資金為政府資助人員所繳納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及時將政府資助繳費信息共享給醫保、財政部門。
財政部門負責對相關部門資金申請進行審核,將政府為資助人員繳納的保費收入及時撥付“待報解社會保險費(政府資助人員)”專戶。
(五)確定召開會議、宣傳發動時間。在全區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征繳工作會議后,方案要求各街鎮、村居要層層召開征繳動員會議,傳達學習會議精神,安排部署參保征繳工作,制定工作計劃,分解任務目標,確保集中征繳工作及時啟動。
(六)精心組織、確定集中征繳時間(2022年11月17日—12月20日)。方案要求各稅務分局(所)會同街鎮人社所、居民醫保辦公室分別負責其街鎮居民養老和醫療保險的征繳工作。村居(社區)負責轄區內70歲以上老人參加居民醫療保險信息的采集報送、已繳費回村登記信息、信息上報等工作
四、重要意義
居民“兩險”集中征繳工作是一項惠民工程、德政工程,《實施方案》的出臺,統一了思想,提高了認識,明確了分工,對居民“兩險”集中征繳工作提出了具體目標及要求,充分體現了區委、區政府堅決落實中央、省、市決策部署,加快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安全規范、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全面實施全民參保計劃的真心和決心,對于全面推進鄉村振興、促進共同富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下步,各有關部門將全面落實《實施方案》,全面推動2023年度城鄉居民“兩險”集中征繳工作。
羅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羅莊區2023年度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醫療保險費征繳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