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鎮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和推進政府購買服務工作,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提高公共服務績效,創新社會治理,根據市局統一安排,我區制定單獨的購買服務目錄,現轉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一、明確應當實施政府購買服務的范圍。對納入《指導目錄》 且已有預算安排的服務事項,應當實施政府購買服務。同時,要避免出現一方面部門花錢購買服務,另一方面部門及所屬相關事業單位人員和設施閑置、經費不減等問題。
二、堅持先有預算、后購買服務的原則。各購買主體應當根據單位履職所需確定購買服務事項,以事定費,申請相應財政預算,不得以服務事項已納入《指導目錄》作為申請財政預算的依據。已納入《指導目錄》但沒有安排預算的事項,不得實施政府購買服務。
三、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包括人員參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不能作為政府購買服務的購買主體和承接主體。對于政府需求超出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承接能力的公共服務事項,業務主管部門如計劃交由社會力量承接,則應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組織實施,并將相關經費調整為部門本級預算。對于列入《指導目錄》的政府履職輔助性服務事項,計劃交由社會力量提供的,相關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可按照政府采購輔助性服務有關政策組織實施。
臨沂市羅莊區財政局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