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做好藥品安全高質量發展考核工作。
具體措施:一是提高辦理藥械化一般程序案件率,提前完成大要案件辦理,和大隊綜合科研究制定方案和分工。二是第一時間落實完成網絡銷售藥品違法行為線索處置,涉及轄區相關所、網監科、大隊綜合科、法規科、藥品科、食品科,根據職責,進行細化分工辦理。三是持續開展“沂械安”程序注冊、使用工作,今年,將按照四級監管比例要求,細化監管措施,完善臺賬,進一步做好監管覆蓋率檢查工作。四是加強部門溝通協調、形成監管合力。積極對接行政審批局做好溝通協調,在藥械化證件審批、變更等過程中要嚴格材料審查和實地查驗工作,把好經營主體“進口關”。五是加大調度力度。對各所藥械化日常監督檢查實行周調度。主要調度各所對藥械化監管情況是否按照高質量發展考核要求錄入山東省一體化平臺和市局開發的“沂械安”程序,是否建立問題臺賬和銷號臺賬。
2、開展藥品安全重點領域百日整治工作。
具體措施:一是確定監管重點。重點對一級以上醫療機構、民營醫院、區疾控中心等使用單位檢查,重點查看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特殊藥品購進、處方開具等情況。二是對藥品網絡銷售單位的監督檢查。藥品網絡銷售重點查看藥品連鎖零售企業,是否存在無證經營藥品等行為。按照“線上線下一致”原則,掌握藥品經營企業通過網絡銷售藥品的基本情況,深入開展動態調查,組織藥品網絡銷售企業按要求及時報告,全面摸清底數,完善監管工作臺賬。制定下發通知轄區各藥店,嚴格按照藥品網絡銷售辦法第十一條規定,報送《羅莊區藥品網絡銷售單位報告表》和《羅莊區藥品網絡銷售經營承諾書》,完善建立藥品網絡銷售經營單位臺賬,根據臺賬,持續開展監督檢查工作。三是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常規疫苗質量監管工作。聯合衛健局對疾控機構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單位和常規疫苗接種單位開展全覆蓋檢查;建立健全疫苗監管臺賬,查看是否確保票、賬、貨一致,動態完善疫苗日常監管數據信息。
3、做好醫療器械監管工作。
具體措施:一是按照市局要求全面推進醫療器械清單化管理工作,完善梳理一、二、三、四級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建立完善臺賬,根據四級監管工作要求,結合高質量發展考核要求,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取得實效。二是繼續開展可用于醫療美容醫療器械經營使用質量安全監管。根據省市局要求,重點做好注射用A型肉毒毒素藥品、注射用透明質酸鈉凝膠、射頻(皮膚)治療儀等醫療器械的摸底排查,完善信息報送等工作。三是加大培訓力度。對監管執法人員的培訓,讓每一位監管人員都成為醫療器械管理的“明白人”。加強對監管相對人的培訓,繼續深入貫徹新修訂《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通過召開現場會議、微信、公眾號等載體,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訓,使企業牢固樹立企業第一責任人意識。四是加大“沂械安”APP程序推廣應用工作。重點根據“沂械安”程序,完善企業注冊、監督檢查、企業自查、企業人員考試,以及做好相關企業的核銷工作。
4、持續開展化妝品“線上凈網、線下清源”專項活動。
具體措施:一是統籌推進化妝品國抽、省抽、市抽任務,做好不合格產品核查處置工作。完成省抽新冠用藥。二是積極開展區抽工作。根據省市局下達的抽檢任務,在保質保量完成工作的基礎上,適時組織自行開展區級抽檢工作。三是開展線上線下安全用妝科普宣傳活動,利用每年的315宣傳周、“5·25愛膚日”,通過集中宣傳、發放宣傳材料、現場解答等方式開展化妝品科普宣傳活動。
5、全面完成市局下達的藥械化安全監測工作任務。
具體措施:一是優化人員分工。將藥物警戒中心人員按照職責進行重新分工,調整人員,優化組合。二是開展對上學習。組織人員到市藥物警戒中心、兄弟縣區局進行現場學習,提升不良反應和不良事件的處置水平。三是爭先進位。全市整體排名達到縣區的中等偏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