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學校(含幼兒園)食堂應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的任命,應有正式文件或
其他證明材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在食品安全管理、評價考核和獎懲等方面獲得充分授權。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按規定參加食品安全培訓,原則上每年應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后
方可上崗。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主要承擔以下職責:
(一)負責擬訂并組織實施本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各崗位的食品安全責任,強化過程管理。
(二)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教育培訓考核,普及食品安全知識。
(三)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管理;
(四)場所環境衛生管理;
(五)食品加工制作設施設備清洗消毒、養護管理;
(六)人員健康狀況管理;
(七)加工制作食品管理;
(八)食品添加劑貯存、使用管理;
(九)餐廚廢棄物處理管理;
(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確定的其他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管理。
四、開展定期自查。根據《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相關要求,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對檢查中發現不
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制訂實施有關整改措施,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隱患。
五、積極配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開展監督檢查。發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依法報告、處置食品安全事故。
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檔案。做好單位資質證件、人員管理信息、管理記錄、監管信息等資料的整理歸檔。
七、做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標準規定的其他要求。
餐飲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一、學校食堂應至少每學期對其從業人員進行一次食品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二、培訓考核內容為餐飲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知識、基礎知識及本單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工制作規程、食品安全管理技能、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知識等。
三、培訓可采用專題講座、實際操作、現場演示等方式。考核可采用詢問、觀察實際操作、答題等方式。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在從事相關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前,應取得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培訓合格證明。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完成培訓后,
應參加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考核。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原則上每年應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集中培訓。
六、學校食堂其他從業人員原則上每年應接受不少于40小時的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培訓。使用衛生殺蟲劑和殺鼠劑的人員應經過
有害生物防制專業培訓。
七、其他從業人員應在食品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八、學校食堂應對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情況等資料進行整理歸檔。
餐飲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和臨時參加工作的從業人員)應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并每年進行
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必要時應進行臨時健康檢查。學校食堂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在學校食堂顯著位置統一公示。
二、患有霍亂、細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傷寒和副傷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
等國務院衛生行政(衛生健康)部門規定的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應實行每日晨檢,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每天對從業人員上崗前的健康狀況進行檢查。發現患有發熱、腹瀉、咽部炎癥等病癥及
皮膚有傷口或感染等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疾病的從業人員,應暫停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必要時進行臨時健康檢查,待查明原
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手部有傷口的,使用的創可貼宜顏色鮮明,并及時更換。佩戴一次性手套后,可從
事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應建立健康管理檔案,對從業人員的健康體檢情況、晨檢情況等資料進行整理歸檔。
餐飲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一、從業人員應當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進入工作崗位前應當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制作人員,應
符合從業人員衛生要求。
二、從業人員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及在加工場所內吸煙等行為。工作時,工作帽應能將頭發全部遮蓋住,不得披散頭發,佩
戴的手表、手鐲、手鏈、手串、戒指、耳環等飾物不得外露。
三、專間的從業人員應佩戴清潔的口罩。
四、專用操作區內從事下列活動的從業人員應佩戴清潔的口罩:現榨果蔬汁加工制作;果蔬拼盤加工制作;加工制作植物性冷
食類食品(不含非發酵豆制品);對預包裝食品進行拆封、裝盤、調味等簡單加工制作后即供應的;調制供消費者直接食用的調味
料;備餐。其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宜佩戴清潔的口罩。
五、從業人員在加工制作食品前,應洗凈手部,手部清洗符合《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洗手消毒方法》。
六、加工制作過程中斷后,再次從事食品加工制作的,應及時洗手,保持手部清潔。
七、如佩戴手套,佩戴前應對手部進行清洗消毒。手套應清潔、無破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手套使用過程中,應定時更換手套,
出現需要重新洗手消毒的情形時,應在重新洗手消毒后更換手套。手套應存放在清潔衛生的位置,避免受到污染。
八、工作服宜為白色或淺色,應定點存放,定期清洗更換。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其工作服應及時清洗更換。食品處理區內加工制作食品的從業人員使用衛生間前,應更換工作服。工作服受到污染后,應及時更換。待清洗的工作服不得存放在食品處理區。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學校食堂應結合經營實際,全面分析自身食品安全危害因素和風險點,確定食品安全自查項目和要求,建立自查清單,制定
自查計劃。
二、根據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時發現并消除食品安全隱患,防止發生食品
安全事故。
三、自查應采用制度自查、定期自查和專項自查等方式。
1、制度自查。對食品安全制度的適用性,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自查。在國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規范性文件和食品安全
國家標準發生變化時,及時開展制度自查和修訂。
2、定期自查。學校食堂每周至少開展一次經營過程自查,重點檢查食品原料采購貯存、設備設施運轉情況、餐飲具清洗消毒保
潔情況、從業人員衛生狀況、食品加工制作過程、供餐情況等,并做好記錄。
3、專項檢查。獲知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后,應立即開展專項自查。專項自查的重點內容應根據食品安全風險信息確定。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對食品安全開展日檢查,重點為對從業人員實施晨檢、進貨查驗、儲存、加工過程等風險隱患防控,發
現問題、及時指導、向主要負責人報告,并做好記錄。
五、對自查中發現的問題食品,應立即停止使用,存放在加貼醒目、牢固標識的專門區域,避免被誤用,并采取退貨、銷毀等處
理措施。發現經營條件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應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對自查中發現的其他食品安全風險,應根據具體
食品進貨查驗及貯存制度
一、食品采購應選擇具有相關合法資質的供貨者,建立評價和退出機制,及時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貨者。大宗食品要建立固定的
供貨渠道,與固定供貨者簽訂供貨協議,明確各自的食品安全責任和義務。
二、采購食品時要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等要求查驗隨貨憑證、相關許可證、檢驗報告等材料,留存每筆購物清單
或送貨憑證。入庫前要對食品的外觀、溫度進行查驗并記錄,發現包裝破損、標簽標識不全、腐敗變質、超過保質期等食品,不得入
庫。
三、如實記錄采購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保質期、進貨日期以及供貨
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記錄。可采用電子方式記錄和保存相關內容。采購食用農產品應符合相關規定,留存購
貨憑證。
四、食品庫房應設有通風、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裝置,配有足夠數量的存放架。食品庫房內不得擺放有毒有害物品,擺放
個人物品、清洗消毒工具、洗滌劑、消毒劑應設獨立隔間或區域。五、食品貯存應做到分區、分架、分類、離墻、離地10cm存
放。散裝食品要使用密閉容器貯存,并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或者生產批號、使用期限等內容。按照標簽標注的保存條件及時貯
存。
冷凍柜、冷藏柜有明顯的區分標識。冷凍、冷藏柜(庫)要有可正確顯示內部溫度的外顯溫度計。
六、進貨查驗記錄和相關憑證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產品保質期滿后六個月,沒有明確保質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餐飲加工過程控制制度
一、應將本單位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量化分級等級、健康證明以及使用的食品添加劑等國家規定應公示的信息在就餐區醒
目位置公示。
二、應適時對食品原料控制、加工過程進行檢查。應實施“明廚亮灶”,通過視頻或者透明玻璃窗、玻璃墻等方式,公開食品加
工操作、清洗消毒等關鍵過程。
三、從業人員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在加工制作食品前,應洗凈手部,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從業人員,還應進行手部消
毒。
四、工具、容器和設備,宜使用不銹鋼材料,盛放熱食類食品的容器不宜使用塑料材料。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用品。
五、各類工具和容器應有明顯的區分標識,可使用顏色、材料、形狀、文字等方式進行區分。
六、餐飲具、盛放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應清洗消毒、保潔,不得使用未經消毒或消毒不合格的餐飲具。
七、學校食堂應加強對經營食品的運輸管理,不得將食品與有毒有害物品混裝配送。食品的溫度和配送時間應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應使用專用的密閉容器和車輛配送食品,容器的內部結構應便于清潔。
食品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洗消毒、維護、校驗制度
一、學校食堂應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推薦的餐飲服務場所、設施、設備及工具清潔方法,根據實際情況,明確清
洗消毒的對象、方法、頻率和人員等內容,確保清洗、消毒效果。
二、應明確食品經營場所及設施設備清潔、消毒責任人員,確保內外環境整潔、無衛生死角。
三、地面應保持經常性的清潔,無積水、無油污、無臟物、干凈、衛生。
四、排水溝設明溝的應保持清潔、衛生、通暢,無食物殘渣、油污和污水蓄積,設暗溝應保持流水通暢。排水溝出口應有防止有
害生物侵入的裝置,并保持正常運轉。
五、墻面應保持清潔,無霉斑、污斑,無破損脫落。天花板應保持清潔、衛生,無結塵、無蜘蛛網。
六、烹飪操作臺面清潔,無油污、食物殘渣,爐臺底部等無衛生死角;排煙、排氣設施清潔衛生,無油垢沉積、不滴油,油煙管
道定期清洗。
七、工作臺、水池、工用具及加工設備每次使用后應清洗,保持整潔。直接接觸食品工用具、容器必須清洗、消毒。
八、冷藏冷凍設施內外清潔,定期除霜。
九、定期清洗、維護和面機、絞肉機等食品加工、貯存等設施、設備,校驗保溫及冷藏冷凍等設備。
十、上述相關內容應形成記錄,并建立檔案。
九、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制度
一、應設置專用的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間)及設備,清洗消毒保潔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滿足加工經營和供餐需要。
二、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各類水池應以明顯
標識標明其用途。
三、餐用具使用后應及時洗凈,餐飲具、盛放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應消毒。
四、消毒后的餐用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溶性附著物;符合GB1493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消毒餐
(飲)具》。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用具,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五、餐用具消毒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清洗消毒保潔要嚴格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推薦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對餐
飲具進行,并做好記錄。
六、消毒后的餐用具應及時定位存放專用的密閉保潔設施內,保持清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具要分開存放。保潔設施有明顯
區分標識,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七、應定期清潔保潔設施,并保持正常運轉。采用自配化學消毒的,應配備檢測試紙,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一、食品處理區應設置餐廚廢棄物存放容器。餐廚廢棄物存放容器與食品加工制作容器應有明顯的區分標識。
學校食堂根據餐廚廢棄物的量,必要時在餐飲服務場所外適宜地點,設置結構密閉的餐廚廢棄物臨時集中存放設施。
二、餐廚廢棄物容器應配有蓋子,防止有害生物侵入、不良氣味或污水溢出,防止污染食品、水源、地面、食品接觸面(包括接
觸食品的工作臺面、工具、容器、包裝材料等)。廢棄物存放容器的內壁光滑,易于清潔。
三、餐廚廢棄物應分類放置、及時清理,不得溢出存放容器。每日或有需要時對餐廚廢棄物存放容器進行清洗,必要時進行消
毒。
四、餐廚廢棄物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或地方政府的規定進行處置。
五、應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時間、種類、數量、收運者等信息。
有害生物防治制度
一、學校食堂的墻壁、地板無縫隙,天花板完整,地漏使用水封式,人員、貨物進出通道要安裝防鼠板,排水管道出水口要安裝
金屬材料制成、縫隙間距或網眼應小于10mm的篦子。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風口、換氣窗應加裝防蟲篩網。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和可
開啟的窗,應設置安裝易拆洗、不易生銹的防蠅紗網或空氣幕。與外界直接相通的門能自動關閉。
二、根據餐飲服務場所的布局、面積及滅蠅燈使用技術要求,安裝一定數量的滅蠅燈。食品處理區、就餐區宜安裝粘捕式滅蠅燈,
電擊式滅蠅燈不得懸掛在食品加工制作或貯存區域的上方。
三、餐飲服務場所內應使用粘鼠板、捕鼠籠、機械式捕鼠器等滅鼠裝置,不得使用殺鼠劑。就餐場所外可安裝固定的抗干預型鼠
餌站。
四、在收取貨物時,要檢查運輸工具和貨物包裝是否有有害生物活動跡象,防止有害生物入侵。要定期檢查食品庫房或食品貯存
區域、固定設施設備背面等區域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活動跡象。發現有害生物,應及時將其殺滅,并查找和消除其來源途徑。
五、采購的衛生殺蟲劑和殺鼠劑應標簽信息齊全,并在有效期內。鼓勵采購低毒或微毒的衛生殺蟲劑和殺鼠劑。衛生殺蟲劑和殺
鼠劑產品應單獨存放在具備防火防盜通風條件的固定場所,由專人負責保管。不得存放在食品處理區和就餐場所。
六、衛生殺蟲劑和殺鼠劑使用人員應經過有害生物防制專業培訓,使用時要針對不同的作業環境,選擇適宜的種類和劑型,并嚴格根據衛生殺蟲劑和殺鼠劑的技術要求確定使用劑量和位置,設置警示標識。也可以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實施。
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制度
一、成立由學校主要負責人任組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為成員的食品安全事故處置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食品安全事故
處置和報告工作。
二、要定期檢查單位各項食品安全風險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隱患。
三、發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后,應急處置基本程序如下:1、及時報告。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和突發事故后,食品安全管
理人員及相關人員立即向學校主要負責人報告;同時立即停止供餐活動,封存導致或者可能導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
及用具、設備設施和現場。學校食堂應及時向當地市場監管局、衛生健康委等部門報告,并按照相關部門的要求采取相應控制措施。
2、立即組織救治。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立即將患病人員送到有急救能力的醫療機構救治。
3、保護現場。發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后,要保護好食品加工場所、可疑食物、食品用工具容器、留樣食品及病人的排泄物(嘔
吐物、糞便)等。
4、配合調查。學校食堂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及有關工作人員,應積極配合相關監管部門進行食品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如
實反映食品安全事故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溫度、時間等情況如實
向有關門反映。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及時召回已經銷售的相關食品。
5、及時總結,建立檔案。按照相關部門要求開展整改、總結等工作,并保存相關資料。
四、妥善處理投訴舉報。對接到的關于本單位相關食品的投訴舉報,學校應積極調查,妥善處理,確保食品安全,避免發生食品
安全事件。
學校分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學校需要現場分餐的,應建立分餐管理制度。分餐宜在備餐間(備餐專區)進行,在教室分餐的,應當保障分餐場所環境衛
生整潔。二、備餐間應符合相關要求,應安裝與專間面積相適應的紫外線消毒燈,紫外線燈應分布均勻,距離地面2米以內,在分餐前無
人工作時開燈30分鐘以上進行空氣消毒,并有消毒記錄。備餐專區應符合專用操作區相關要求。
三、分餐人員分餐前應更換清潔的工作衣帽,并將手洗凈、消毒,操作時戴口罩,操作時應當避免食品受到污染,離開后再次回
到分餐崗位工作應重新洗手消毒。
四、分餐用的餐具、工用具每餐做到清洗、消毒、保潔,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工用具。
五、操作人員應認真檢查待供應食品,發現有感官性狀異常的,應立即停止供應,并及時上報。
六、烹飪制作成品后的食品應盡快食用,其間隔不得超過2小時,超過2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高于60℃或低于8℃的條件下
存放,或確認無異常后再加熱后食用。
學校陪餐人員食品安全制度
一、學校陪餐人員應加強對食堂食品安全情況的檢查。陪餐人員因故不能陪餐的,應及時向學校報告,由學校在就餐前指定相關人員陪餐,并做好相關工作。
二、陪餐人員每餐應提前進入食堂,對食品及食品原料的感官性狀、食堂衛生環境、餐飲具消毒保潔、從業人員個人衛生、食品
留樣等情況進行檢查,對食品的感官、口味、質量等進行認真評價,征求就餐學生的意見建議,并做好陪餐記錄。
三、陪餐人員發現以下情況應當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及時整改到位:
1、食堂衛生環境較差;
2、食堂防蠅、防塵、防鼠等設施不能正常運轉;
3、食堂工作人員未穿戴清潔的工作服、披散頭發、佩戴首飾等個人衛生不符合要求;
4、食品加工燒熟至食用前超過2小時;
5、其他應當及時整改糾正以保障食品安全的情況。
四、陪餐人發現以下情況應當立即制止,并敦促食堂管理人員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1、食堂未采取防蠅措施,食品食用前受到蚊蠅、異物嚴重污染的;
2、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未按規定進行檢驗檢疫的肉及肉制品的;
3、食品有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
4、中小學食堂制售冷葷類食品、生食類食品、裱花蛋糕,加工制作四季豆、鮮黃花菜、野生蘑菇、發芽土豆等高風險
食品的;
5、食品質量較差,學生反映突出的;
6、供學生使用的餐飲具未進行清洗、消毒、保潔的。
五、陪餐人員就餐后發生頭暈、嘔吐、腹痛、腹瀉、嗜睡等明顯癥狀,排除自身身體原因的,應當立即向學校報告,并對當餐同
類食品就餐學生進行跟蹤觀察。
六、陪餐人員應嚴格履行職責,認真做好陪餐記錄,及時指出存在問題,食堂管理人員應認真聽取陪餐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對提
出的問題及時整改落實。
七、學校應當將本校陪餐情況在本校校園網或公示欄中進行定期通報。
學校集中用餐信息公開制度
一、學校應確定專門部門、人員,負責組織實施集中用餐信息公開工作。
二、學校應通過網站、信息公告欄、微信公眾號等公共信息平臺及致家長公開信、學校家長會、教代會、學代會等方式,發布集
中用餐信息。
三、學校集中用餐信息公開內容包括:
1、保障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舉報電話、信箱、郵箱。
2、食品進貨來源,包括米、面、油、肉及肉制品等大宗食品
名稱、供應商的名稱、經營地址、經營資質、產品合格證明文件等。
3、供餐單位信息,包括供餐單位食品經營許可證、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等級標識、日常監督檢查結果記錄表、從業
人員健康證明、就餐食譜;應采用“明廚亮灶”方式公開加工制作過程等。
四、學校在食品采購、食堂管理等涉及學校集中用餐食品安全的重大事項上,應聽取家長委員會或者學生代表大會、教職工代表
大會意見,保障師生家長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
五、學校應暢通投訴渠道,聽取師生、家長對食堂、外購食品以及其他有關食品安全的意見、建議,負責解答師生、家長提出的
疑問。
學校外購食品管理制度
一、學校外購食品的,應當索取相關憑證,查驗產品包裝標簽,查看生產日期、保質期和保存條件。不能即時分發的,應當按
照保證食品安全的條件要求貯存。
二、學校從供餐單位訂餐的,應當建立健全校外供餐管理制度,選擇具備能承擔食品安全責任、社會信譽良好、有資質的供餐單位。
三、學校應當與供餐單位簽訂供餐合同(或者協議),明確雙方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的權利和義務,存檔備查。供餐單位應當嚴
格遵守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當餐加工,并遵守本規定的要求,確保食品安全。
四、學校應當對供餐單位提供的食品隨機進行外觀查驗和必要
檢驗,并在供餐合同(或者協議)中明確約定不合格食品的處理方式。學校應當明確專人對外購食品(或校外訂餐)進行食品留樣,
并進行記錄。
五、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配送的食品應使用密閉容器盛放,容器材料應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有關規定,容器上應標注食用時限
和食用方法。
十七、食品添加劑使用管理制度
一、使用食品添加劑應在技術上確有必要,并在達到預期效果的前提下盡可能降低使用量。不得破壞和降低食品的營養價值,不
得用于掩蓋食品的缺陷(變質、腐敗)或粗制濫造欺騙消費者。
二、應按照GB2760《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的食品添加劑品種、使用范圍、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劑。
不得采購、貯存、使用亞硝酸鹽(包括亞硝酸鈉、亞硝酸鉀)。
三、食品添加劑要專柜(位)存放,并標注“食品添加劑”字樣。使用容器盛放拆包后的食品添加劑的,應在盛放容器上標明食
品添加劑名稱,并保留原包裝。
四、應專冊記錄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稱、生產日期或批號、添加的食品品種、添加量、添加時間、操作人員等信息。
五、做好食品添加劑使用信息公示工作,將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名稱、生產者、生產日期、使用量、用途、制作食品的名稱等公示
在就餐區醒目位置。
食品留樣制度
一、學校(含幼兒園)食堂,每餐次的食品成品須留樣。
二、食品留樣冷藏設備為專用設備,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三、應將留樣食品按照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專用密閉容器內,在專用冷藏設備中0—8℃冷藏存放48小時以上,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每個品種的留樣量應能滿足檢驗需要,且不少于125g。
四、在盛放留樣食品的容器上應貼好食品標簽,標注留樣食品名稱、餐次、留樣時間(月、日、時),留樣人等信息,或者標注與留樣記錄相對應的標識。
五、食品留樣應由專人管理,專門記錄留樣情況,包括留樣食品名稱、留樣時間(月、日、時)、留樣量、留樣人員、處理時間等。
六、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隨意處置留樣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