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提高本校處置各種突發事件和風險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造成的損害,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保持學校的穩定,促進我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充分認識做好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意義,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努力將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教育安全和穩定,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
二、《預案》的范圍
指在學校內可能的造成有人死亡或重傷的,急性中毒或直接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以及其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事故包括:
1、學校的建筑物倒塌、通道樓梯擁擠造成學生傷亡的事故;
2、學校發生的火災事故;
3、學校內建設工程發生的安全事故;
4、學校師生發生的集體急性中毒事故;
5、發生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6、自然災害引發的安全事故;
7、學校發生暴力或恐怖事件等安全事故;
8、學校突發傳染性疾病等。
三、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理組織
學校成立學校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本校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由校長、學部主任、少先隊輔導員、后勤主任、各班班主任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校長全面領導本校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各主任按分工負責相關突發安全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學校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長:汪會昌
副組長:高新中
成員:胡希秋張存李漢東劉靜肖菊英 趙志敏
陳磊 趙琦陸昀 劉愛超
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執行學校應急指揮組織的決定和指示;
2、負責學校突發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相關組織管理工作;
3、建立健全學校突發安全事件應急信息的接受、匯總,分析有關突發安全事件的各種重要信息,向上級有關部門匯報及提出處理建議;
4、承擔組織、修訂學校突發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的具體工作。
四、學校突發安全事件處置流程
1、及時迅速地向沈泉莊村委、區教育局匯報事故的基本情況,同時撥打110指揮中心要求救援(負責人:張存)
2、組織、協調好相關部門及有關人員迅速開展受傷人
員的搶救、現場的安全保衛、事故區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社會治安。(負責人:趙琦)
3、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事故現場。(負責人:曾慶吉徐金科)
4、組織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學校迅速恢復正常的教育秩序。(負責人:劉愛超)
5、配合有關部門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負責人:劉飛)
6、配合上級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人:高新中)
7、做好傷亡師生及家屬的善后、安撫工作。(負責人:
胡希秋劉靜)
8、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使之更符合教育的實際情況。
五、重特大安全事故報告
1、學校將在第一時間以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將所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災害事故)的情況分別報告鄉政府和縣教育局。
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
教育體育局電話:8927055
2、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送上述部門。
3、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類別、發生的時間與地點;
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六、重特大事故(自然災害)發生后的對策和措施
1、重特大安全事故(災情)發生后,學校立即啟動實施事故應急預案,各就各位開展現場先期應急處置工作,及時采取相應處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并及時向上級應急指揮中心報告搶險救援情況。
2、重特大安全事故(自然災害)發生后,在上級應急指揮中心的領導下,請交通、供水、供電、電信等公用設施管理部門盡快恢復被損壞的道路、水、電、通信等有關設施,確保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開展。
3、協助公安、交警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治安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好現場。
4、協助衛生部門搶救傷員,并做好事故現場的衛生防疫工作。
5、事故(自然災害)發生后,學校領導親自掛帥組織有效的搶險救援工作,把損失降到最低點。同時要認真做好全體師生的思想穩定工作,穩定全體師生的情緒,引導全體師生積極投入到搶險救援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