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和處理,進一步做好學校安全建設工作,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范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園欺凌事件的危害,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成立學校學生欺凌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組 長:王鐵驪 李志國
副組長:李蘭田
成 員:張義民 朱崇山 羅全明 姜良威 寇學海
張朋飛 陳 東 徐啟強 張成軍 楊尚峰
苗榮光 孫 剛
(二)領導小組職責
1、決定事故應急處置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2、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統一指揮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定現場指揮人員,負責應急處置相關人員和物資的安排。
3、及時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并保持密切聯系,相關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后,配合這些部門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4、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5、做好相關師生、家長的善后處理工作。
(三)領導小組下轄以下職能小組
1、欺凌現場防護組
組長:楊尚峰
成員:周希軍 閆士現 全體保安
2、通訊聯絡組
組長:李蘭田
成員:孫剛 苗紅梅 孫 健
3、學生疏散引導組
組長:張義民
成員:苗榮光 張成軍 徐啟強 徐邦鳳 李長海
賈慶海
4、現場救護組
組長:朱崇山
成員:寇學海 孫 剛 黃崇林 陳明玉
5、事件調查組
組長:張朋飛
成員:孫 剛 陳 東 楊尚峰 凌宗潔
6、善后處理組
組長:李蘭田
成員:張義民 朱崇山 羅全明 徐啟強 張成軍
苗榮光 寇學海 孫 剛 楊尚峰 宋漢存
二、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流程
1、事發現場
發現學生欺凌事件→→在安全情況下,立即制止欺凌事件→→報告欺凌處置領導小組相關成員或安全辦趕往現場→→維護現場秩序→→根據情況通知醫護人員→→穩住現場形勢、疏散周圍人員→→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2、即時措施
將有關學生帶至安全區域→→將目擊的師生登記→→通知其相關年級、班主任→→照顧、安慰受欺凌學生→→通知家長→→研判事件的嚴重性和上級部門指示,確定是否報警。
3、事后跟近
跟近有關學生(欺凌者、受欺凌者),決定以何種方式處理事件→→跟近其他學生(目擊者、知情者)→→收集有關信息資料→→向家長交代事件始末→→報告上級教育主管部門。
三、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程序及措施
1、發現校園欺凌者的應急措施
(1)如果是教師發現欺凌者正要對學生施暴,此教師應立即上前阻止,并與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報告處置領導小組成員或安全辦。
(2)如果是學生發現了欺凌者正對其他學生施暴,該學生應立即報告與其最近的教師,然后再報告處置領導小組成員或安全辦。
2、處置領導小組成員(組長)接到通知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控制局面、維護秩序,情況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況下撥打“110”報警電話請求支援,與此同時,一邊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師趕赴現場,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邊通知現場維護小組人員前往現場。
3、各應急處置小組現場措施
(1)現場防護組:接到發生校園欺凌事件消息后,應立即組織本組人員前往現場制止暴力,本著保護學生安全的原則,力求不受任何傷害而與之周旋,但遇繼續強行施暴時,本組人員可實行正當防衛。
(2)疏散引導組:本小組在組長帶領下,迅速趕赴現場,當防護組與欺凌者周旋時,本小組在可能的情況下,迅速掩護與欺凌者相近、易受傷害的學生撤離,并實施保護行為,防止欺凌者對更多學生造成傷害。
(3)通訊聯絡組:迅速聯系相關人員到達現場。
①通知學校應急組各小組組長;
②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情況,保持通訊聯絡暢通;
③撥打報警電話。
(4)現場救護組:本小組人員在組長帶領下,接到事故發生的消息后,應立即攜帶藥品到事發現場了解傷員情況,對輕傷員進行簡單救治,對重傷員應立即撥打“120”緊急救護,送往醫院。
4、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理
(1)情節較輕的,由年級和班主任根據校規校紀處理,處理結果報學校處置領導小組。
(2)情節較重的,學校應急處置小組協助上級教育主管部門或公安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并安撫家長情緒等。
(3)學校應急處置小組協助公安調查事故發生經過。
(4)根據調查結果,若屬于責任事故,追究責任,交由相關部門進行相應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