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為切實做好2023-2024學年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我校在籍在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做到應助盡助。
二、資助條件:
申請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生生活補助的學生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即可申報:
1、即時幫扶戶子女。原則上建檔立卡貧困戶(已脫貧繼續享受政策)學生和即時幫扶戶學生應全部予以申報。
2、城鄉低保家庭學生;
3、孤兒;
4、殘疾學生或殘疾家庭學生;
5、單親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6、烈士子女;
7、家庭成員患有重大疾病且無固定經濟來源的貧困家庭學生;
8、遭受天災人禍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家庭貧困學生
9、經資助管理系統比對出來的學生全部納入資助
三、資助標準
小學家庭經濟貧困寄宿生每生每年補助1000元,初中家庭經濟貧困寄宿生每生每年補助1250元;小學家庭經濟貧困非寄宿生每生每年補助500元,初中家庭經濟貧困非寄宿生每生每年補助625元。
四、申請、評定及資金發放
(一)申請與評審
根據《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精神,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一補”資金每學年秋季評定一次,資金按學期發放。
1、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申請表》(見附表)。
2、學校受理學生提交的資助申請表及相關證件證明材料,實行“三級”認定。各學校要成立班級民主評議小組、年級審核小組和學校認定小組。班級民主評議小組和學校評審小組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對申請學生的相關資料和資格進行認真審核和評議。學校認定小組確定擬受助名單,并在學校內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拍照留存)。
3、公示無異議后,學校將《擬享受助義務教育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名單公示表》(見附表),學校評審公示、公示照片等材料于10月30日前送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
(二)資金發放
1、辦卡:各校盡快統計、收集新辦資助卡學生名單、辦卡材料,于10月20前到經辦銀行(農村信用社)完成助學金銀行卡辦理,(有銀行卡的學生只統計卡號即可,不要重復辦理),各學校盡快統計好銀行卡賬號報送資助中心,等資金到位后立即發放。
2、新辦卡提供材料:受助學生監護人有效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反正面都需復印),家庭戶口簿復印件一份(主頁、索引頁、家長頁、學生頁,可復印在一張A4紙),以上材料均齊全,用A4紙復印,按順序排列。
3、資金發放完成后,及時將受助學生名單錄入全國資助系統平臺,保證受助學生錄入系統平臺數100%。對學籍等信息不全的學生,建議使用一日捐進行資助,同時將受助學生名單錄入全國資助系統地方資助模塊。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生活補助工作是民生工程的一項重要內容,事關群眾切身利益,事關教育的均衡發展,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工作要求高,各學校要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將其納入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內容,加強組織和領導,實行學校校長負責制,確定專人,落實責任,確保此項工作的順利實施。
2、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各學校要加強“一補”政策的宣傳力度,要采取多種形式將資助范圍、資助條件、資助標準和工作程序在學校進行廣泛宣傳,讓學生、家長和社會了解政策,參與監督。
3、堅持條件,認真評定,及時申報。各學校要按照資助條件和工作程序的要求,認真做好義務教育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申請、評審、公示、審核、認定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確保符合條件的學生應助盡助。各學校評審認定工作結束后,要及時做好統計分析和相關表冊的填報工作,并及時將受助名單錄入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平臺。
4、切實做好學生資助檔案管理工作。各學校要認真做好學生資助檔案的建設和管理工作,要將受助學生的申請資料、學校評審、公示、認定受助對象的工作資料、受助學生簽字名冊以及學校開展學生資助工作的相關文件和資料等,按年度收集整理建檔備查,對建檔立卡學生、低保、殘疾等困難學生做到“一生一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