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落實上級關于發放2024年“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政策的要求,根據羅莊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24-2025學年普通高中資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為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不因經濟困難而失學,結合我校實際,本著公開、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則制定本方案。
一、領導小組
組 長:王鐵驪 李志國
副組長:李蘭田 張義民 朱崇山 姜良威 羅全明
成 員:張鳳高 張成軍 徐啟強 苗榮光 井榮坤 賈慶海 尹彩華 李長海 王磊 楊春芳 李曉燕 張金昌 李依臨
二、政策依據
黨中央、國務院歷來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近年來,國家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不斷完善助學政策體系,大幅度增加助學經費投入,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補助生活費,建立健全了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安排部分彩票公益金用于普通高中助學,較好地解決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就學問題。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制度,是優化教育結構,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的有效手段,對于完善國家資助政策體系,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促進教育公平,具有重大意義。
三、資助對象
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財政供養人員子女不得參與。
四、資助標準
財政部、教育部根據生源情況、平均生活費用等因素綜合確定各省資助面,其中:東部地區為10%。我區根據上級政策要求,對受資助學生分為三個標準(每學期):一檔1500元、二擋2000元、三擋2500元。
特殊學生:孤兒、低保、建擋立卡、殘疾、特困供養。該類學生現已享受免學費又享受助學金的,助學金不需要參選,直接納入助學對象。學費如交了要退還。如不愿接受助學金資助的,學生本人需寫出書面申請。
五、基本申請條件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
4.勤奮學習,積極上進。
5.家庭經濟困難,生活簡樸。
6.非財政供養人員子女。
六、申請指南
1.學校召開班主任會,宣傳國家政策,明確申請要求。
2.各班級成立評議小組。(成員應包括教師、學生不少于3人)
3.各年級成立認定小組。
4.認定小組對年紀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認定。
5.學校審核后進行公示(公示5天)。
七、認定流程
1.成立學校黨委書記、校長為組長,分管副校長為副組長、年級主任、總務處主任、班主任等相關人員為成員的助學金工作領導小組和評審小組。
2.制定認定方案。
3.召開班主任會議,進行政策宣傳和業務指導。
4.各班班主任在班內宣傳政策,家庭有困難確實需要資助的同學填寫申請表。
5.申請助學金的每名學生均需填寫申請表。
6.年級到學校學生資助辦公室領取填寫表格,由班主任按表格要求指導學生填寫申請信息。
7.評審小組審核年級上報的申請受資助學生材料,確認受資助學生名單。
8.所有上報材料須真實填寫、信息完整,相關表格班主任簽字。
9.公布受資助學生信息,在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內容隱去身份證號碼等涉及個人敏感信息)。
10.上報材料到區教體局資助中心。
八、認定細則
1.調查摸底往屆受資助學生情況。
2.往屆生家庭困難學生變化情況。
3.高一新生特殊類學生情況調查摸底。
4.高一新生困難學生情況調查摸底。
5.依據人數分配給各年級名額進行評選。
6.總務處組織相關人員審核學生材料,配合年級選出備選學生名單。
7.認定順序原則上按照建檔立卡、孤兒、殘疾、單親、離異、家庭經濟困難等情況逐一確定受資助檔次。
九、監督與管理
1、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要認真負責,堅持原則,嚴格工作程序,杜絕弄虛作假。加強對認定工作的監督與指導,發現問題,立即糾正。
2、遵守認定程序,嚴格審核結果,公平、公開、公正。
3、要自覺接受對認定工作的投訴,并認真核實情況,及時回復處理意見。
學生資助工作是一項民生工程,務必高度重視、清醒認識。助學金不是獎學金,認定標準看的是家庭生活條件,而不是學習成績的優劣高低。助困濟難是“助學”這項工作的初心,讓我們共同努力,嚴格落實上級政策精神,嚴謹細致地工作,力求精準、公正、公平,讓真正困難需要救助的學生感受到黨和國家政策的溫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