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項名稱
臨時救助辦事指南
二、救助對象
臨時救助對象包括本地戶籍人口和持有居住證的非本地戶籍人口。根據困難情形,臨時救助對象可分為急難型救助對象和支出型救助對象。
1、急難型救助對象。主要包括因火災、交通事故、溺水、人身傷害、見義勇為、爆炸、雷擊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及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需要立即采取救助措施的家庭和個人。
2、支出型救助對象。主要包括自負教育、醫療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一定時期內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1)在提出申請之月前6個月內,家庭可支配收入扣除自負醫療、教育等生活必需支出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當地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提出申請之月前12個月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當地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3)家庭財產狀況符合當地城鄉低保申請家庭經濟狀況認定標準的相關規定。
三、救助標準
1、支出型臨時救助標準。對患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可視相關醫療保險補償和醫療救助后個人自負費用給予救助,每人救助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當地城市低保月標準的3-12倍;對因子女自負教育費用負擔過重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每人救助標準原則上控制在當地城市低保月標準的3-6倍,其中低保家庭本科新生入學救助標準不低于4000元。
2、急難型臨時救助標準。對于符合急難型對象條件、困難程度較輕的,根據救助對象困難情形,及時給予1000元以下(含1000元)的臨時救助。對于困難程度較重、救助金額較大的,參照支出型臨時救助標準確定救助金額。
3、重大生活困難臨時救助標準。對于因各種原因造成重大生活困難的,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適度提高救助額度。
四、辦理材料
1、個人申請審批表,個人書面申請書;
2、家庭成員戶口簿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3、家庭成員收入證明;
4、縣級(含縣)以上醫療機構提供的病歷、疾病診斷證明(原件)及自付費用的醫院收費單據、有關醫療保險、商業保險報銷憑證等;
5、事故(災害)等證明、有關賠付及商業保險報銷憑證;
6、子女就學證明及繳費單據;
7、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授權書;
8、其他應提供的證明和書面材料。
五、辦理機構
戶籍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街鎮民政辦。
六、收費標準
免費
七、辦理時間
工作日8:30-12:00、14:00-17:00
八、辦理流程
1、申請人提交相關材料。
2、街鎮審核審批。
3、發放救助金。
九、聯系電話
羅莊區民政局社會救助綜合服務中心:0539-7086910
羅莊街道民政辦:8252005
傅莊街道民政辦:8503952
盛莊街道民政辦:5971207
冊山街道民政辦:5972961
高都街道民政辦:2059387
沂堂鎮民政辦:5561831
褚墩鎮民政辦:6702709
黃山鎮民政辦:7332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