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政辦發〔2023〕2號
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區政府各部門,市駐羅莊各單位,區直各事業單位:
《羅莊區基層動物防疫和畜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管理辦法》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羅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2月28日
羅莊區基層動物防疫和畜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穩定基層動物防疫隊伍,完善基層動物防疫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有效預防控制重大動物疫病和畜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發生,促進畜牧業持續健康發展和農民增收,保障動物衛生和公共衛生安全,保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農業部關于推進獸醫社會化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農醫發〔2017〕35號)、山東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改革和完善村級動物防疫員管理制度的意見》(魯政辦字〔2018〕239號)、臨沂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政府購買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臨政辦發〔2015〕36號)和山東省防控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關于高標準維持山東省免疫無口蹄疫區和免疫無高致病性禽流感區運行管理的通知》(魯動防指發〔2022〕2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羅莊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基層動物防疫和畜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以下簡稱“村級動物防疫員”或“基層動物防疫安全協管員”)是指按規定條件和程序,選聘承擔村級動物防疫和畜產品質量安全協助管理任務的人員。
第三條村級動物防疫員數量,按畜禽養殖數量和承擔的防疫工作量大小設置,原則上按照每10個行政村配備1名的比例核定,全區共設14名,根據各街鎮工作實際需要合理調劑分配。畜禽飼養量大、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任務重的街鎮,可根據防疫工作實際需要由街鎮自行增設,也可以通過購買勞務方式,解決集中免疫時期人員不足的矛盾,相關費用由各街鎮自行承擔。
第二章 選聘條件和程序
第四條嚴格選聘村級動物防疫員。選聘按下列條件、程序進行。
(一)村級動物防疫員聘用條件
1.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愛崗敬業,有一定的群眾基礎和正常履職的工作能力;
2.秉公辦事,清正廉潔,沒有違法違紀行為;
3.身體健康,原則上男性年齡在45周歲(含)以下,女性年齡在40周歲(含)以下;
4.具有畜牧獸醫相關專業專科以上文化程度,或取得動物防疫員或執業助理獸醫師以上資格。
5.從事畜牧獸醫工作以來沒有發生重大失誤和責任事故。
(二)村級動物防疫員的聘用程序
村級動物防疫員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由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會同人社、財政等部門,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的原則,制定招聘方案和考錄辦法,經報名、資格審查,統一組織培訓考試考核和體檢等程序,符合錄取條件的村級動物防疫員與具備相關資質的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以下簡稱“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個月,合同期限3年(含試用期)。
第五條村級動物防疫員聘用期為三年,工作稱職且沒有超過規定年齡的可以續聘,對工作不負責或不適應此項工作的,經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依據考核情況進行核實后,可按程序隨時通知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予以解聘。村級動物防疫員在聘期內主動辭職的,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了解實際情況后,及時通知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辦理相關解聘手續,在一定范圍內予以通報,并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啟動補聘工作,經有關部門批準后,補聘工作按正常聘用程序進行。
第三章 職責和任務
第六條村級動物防疫員主要職責:
(一)協助開展畜牧獸醫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方針等的宣傳工作;
(二)協助實施動物免疫工作。按照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和要求,實施計劃免疫或強制免疫注射,佩戴耳標,填寫、發放免疫卡,填寫、報送免疫檔案,并協助做好動物標識、動物防疫信息等信息化平臺的使用、信息采集和上傳工作;
(三)協助做好基層畜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按照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求,做好畜產品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的協助采樣工作,及時發現報送畜產品質量安全隱患;
(四)協助實施動物產地檢疫等工作。按照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規定和要求,協助實施畜禽落地備案、外引動物監管、臨欄產地檢疫,查驗免疫情況等;
(五)協助做好動物疫情報告工作。協助開展疫情調查、監測采樣和動物疫病流行病學調查。發現動物疫情,按照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規定及時上報,并實施相應的防控措施,協助調查相關情況;
(六)協助實施涉牧場所消毒工作。按照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規定,指導畜禽飼養場(戶)、畜禽及其產品運輸車輛以及養殖場周邊地帶等實施消毒;對相關畜禽經營場所、倉儲場所、因病死亡畜禽及其污染場所等實施消毒,按要求填寫、報送消毒記錄等;
(七)協助做好病死畜禽收集和統計工作。按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求實施畜禽死亡情況調查,定期報送相關資料,按規定要求,協助進行無害化處理等,協助開展養殖業政策性保險的協保理賠;
(八)協助開展畜禽飼養統計工作。按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求及時準確掌握責任區內各類動物的養殖動態、動物衛生防疫情況,定期對責任區內的畜禽飼養情況開展調查、統計,按場(戶)分類統計報送;
(九)協助實施畜牧獸醫技術推廣工作。按照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求,協助開展畜禽飼養管理、糞污資源化利用、良種推廣、疫病防治、咨詢等有關畜牧獸醫技術推廣、服務;
(十)協助開展投入品使用等日常巡查工作。按照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對轄區養殖場(戶)等進行日常性全面巡查,發現違禁投入品使用等行為及時上報業務管理部門;
(十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委托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 使用管理和考評
第七條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與村級動物防疫員簽訂《動物防疫和畜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工作協議書》(附后),明確防疫和安全協管責任區域、主要任務、職責和獎懲措施等,并做好村級動物防疫員日常工作的督查工作。
第八條村級動物防疫員考評
(一)考核方式。實行百分制,月度考評和年度考評相結合(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分為四個等次,85分以上的為優秀等次,70分以上-85分的為合格等次,60分以上-70分的為基本合格等次,60分以下的為不合格等次)。每月由轄區畜牧獸醫站按《動物防疫和畜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工作目標量化考核評分標準》(附后),對防疫員進行月度考評,12個月度平均分即為年度考核得分。
(二)考核結果運用。月度考核合格等次及以上的,發放全額工資;基本合格等次的,月工資扣減200元;月度考核不合格的,月工資發放80%。年度考核得分排名前30%的,頒發優秀村級動物防疫員證書,每月及年終考評情況要報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備案。
第九條村級動物防疫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不再進行工作考核,可直接解除工作協議,將派遣人員退回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予以解聘。
(一)超法定退休年齡的(男性60周歲、女性55周歲);
(二)因傷、殘、病不能繼續從事基層防疫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
(三)不能勝任工作(連續2個月或年度內任意3個月考核低于60分的)或不服從工作安排的;
(四)無故不參加各類集中培訓2次以上的;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10次或請假(產假、住院病假除外)5天及以上的;一個月內曠工超過3個工作日或年內累計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的;
(五)工作日午間(值加班)期間飲酒的;工作日(值加班)期間銷售疫苗、獸藥、飼料及從事其他個人有償服務的;
(六)未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向被服務對象吃、拿、卡、要,經查屬實的;
(七)在數據統計、信息報送等工作中,弄虛作假、為自己或他人虛報冒領和套取國家扶持資金的;
(八)未遵守執法監督檢查和保密工作紀律,徇私枉法或向被檢查對象通風報信的;
(九)涉嫌違法犯罪,被人民法院判處刑事責任或被司法機關采取刑事拘留以上處罰的;
(十)法律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五章 薪資待遇
第十條村級動物防疫員薪資由中央、省、市、區財政共同分擔,優先使用中央和省、市下撥補助經費,不足部分由區財政列支。
第十一條根據全區目前畜牧業現狀和基層動物防疫安全任務的實際情況,村級動物防疫員工資按月發放,工資標準參照臨沂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政府購買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臨政辦發〔2015〕36號)執行(區政府出臺新規定后,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匯同財政部門將村級動物防疫員工資發放明細表留存備案。
第十三條村級動物防疫員工資的申報及發放程序。村級動物防疫員工資由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每月15日前,核算派遣員工的勞務費用,并向區財政遞交資金撥付申請,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在收到區財政局撥付資金五個工作日內,將勞務費用撥入第三方勞務派遣工司賬戶,由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負責按月發放村級動物防疫員工資,并按相關規定繳納五險。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羅莊區農業農村局畜牧發展促進中心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2023年4月1日起生效,至2028年3月31日止,有效期5年。
附件:1.村級動物防疫員工作目標量化考核評分標準
2.村級動物防疫員工作協議書
附件1
村級動物防疫員工作目標量化考核評分標準

附件2
村級動物防疫員工作協議書
甲方:臨沂市羅莊區農業農村局
乙方:
為了加強基層動物防疫和畜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根據《羅莊區基層動物防疫和畜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管理辦法》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職責
(一)確定乙方工作責任區、工作職責及工作任務;對乙方工作進行指導。
(二)對乙方承擔的工作職責完成情況進行督查。
二、乙方職責
(一)協助開展畜牧獸醫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方針等的宣傳工作。
(二)協助實施動物免疫工作。按照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的規定和要求,實施計劃免疫或強制免疫注射,佩戴耳標,填寫、發放免疫卡,填寫、報送免疫檔案,并協助做好動物標識、動物防疫信息等信息化平臺的使用、信息采集和上傳工作。
(三)協助做好基層畜產品質量安全工作。按照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求,做好畜產品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的協助采樣工作,及時發現報送畜產品質量安全隱患。
(四)協助實施動物產地檢疫等工作。按照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規定和要求,協助實施畜禽落地備案、外引動物監管、臨欄產地檢疫,查驗免疫情況等。
(五)協助做好動物疫情報告工作。協助開展疫情調查、監測采樣和動物疫病流行病學調查。發現動物疫情,按照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規定及時上報,并實施相應的防控措施,協助調查相關情況。
(六)協助實施涉牧場所消毒工作。按照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規定,指導畜禽飼養場(戶)、畜禽及其產品運輸車輛以及養殖場周邊地帶等實施消毒;對相關畜禽經營場所、倉儲場所、因病死亡畜禽及其污染場所等實施消毒,按要求填寫、報送消毒記錄等。
(七)協助做好病死畜禽收集和統計工作。按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求實施畜禽死亡情況調查,定期報送相關資料,按規定要求,協助進行無害化處理等,協助開展養殖業政策性保險的協保理賠。
(八)協助開展畜禽飼養統計工作。按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求及時準確掌握責任區內各類動物的養殖動態、動物衛生防疫情況,定期對責任區內的畜禽飼養情況開展調查、統計,按場(戶)分類統計報送。
(九)協助實施畜牧獸醫技術推廣工作。按照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求,協助開展畜禽飼養管理、糞污資源化利用、良種推廣、疫病防治、咨詢等有關畜牧獸醫技術推廣、服務。
(十)協助開展投入品使用等日常巡查工作。按照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的要求定期對轄區養殖場(戶)等進行日常性全面巡查,發現違禁投入品使用等行為及時上報業務管理部門。
(十一)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村級動物防疫員工資撥付
甲方根據所在地基層畜牧獸醫站對乙方所負責區域內的動物防疫等各項工作完成情況的考核結果,進行匯總審核確認,核算派遣員工的勞務費用,并向區財政遞交資金撥付申請,甲方在收到區財政局撥付資金五個工作日內,將勞務費用撥入第三方勞務派遣工司賬戶,由第三方勞務派遣公司負責按月發村級動物防疫員工資,并按相關規定繳納五險。
四、協議終止及解除
1.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2.乙方不履行協議,經甲方批評指正仍拒不改正的,可解除協議。
3.乙方在協議期間,有嚴重違法亂紀行為,可解除協議。
4.按照《羅莊區基層動物防疫和畜產品質量安全協管員管理辦法》規定,達到解除條件的,可解除協議。
5.工作中出現失誤,如不是乙方過失,甲方不得中途終止協議。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公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