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政字〔2023〕21號
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區政府各部門,市駐羅莊各單位,區直各事業單位:
《羅莊區中小企業入園項目準入辦法》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羅莊區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5日
羅莊區中小企業入園項目準入辦法
第一條 總則
中小企業是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牽引力,為增強羅莊經濟開發區(以下簡稱開發區)經濟活力,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加強中小企業入園項目管理,規范入園項目準入,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擬申請進入開發區各功能園區的投資規模不超過1億元或用地規模不超過50畝的項目。
第三條 準入原則
遵循產業集聚、園區集聚、鏈條集聚、配套集聚、專新集聚原則。
第四條 入園條件
1、在開發區范圍內進行工商、稅務注冊登記。
2、項目選址應當符合羅莊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開發區總體發展規劃和園區產業布局要求。
3、符合產業政策,符合節能減排、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標準要求和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屬于省“十強”和市“十優”產業項目優先入園。
4、符合開發區各功能園區產業發展規劃,屬于羅莊區主導產業建鏈、補鏈、強鏈、延鏈項目優先入園。
5、新上征地投資項目原則上畝均固定資產投資額不低于280萬元,盤活租賃閑置廠房投資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可適當放寬,自投產運營起三年內,畝均產值不低于400萬元,畝均稅收不低于20萬元;購買租賃標準廠房投資項目按園區容積率折算。
6、使用外資的投資項目、生產型外貿項目、專精特新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等優質中小企業投資項目可一事一議。
7、項目原則上必須進入開發區的功能專業園區,未經開發區同意,一律不得擅自新上項目和改擴建項目。
第五條 準入機構及職責
調整充實區中小企業入園項目準入領導小組(附件1)。領導小組組長由區有關領導兼任,成員由開發區相關職能部室負責人和區直有關部門、各街鎮分管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開發區。職責如下:
1、開發區招商服務部負責對擬入園項目開展盡職調查,對投資內容做考察論證;
2、開發區規劃建設部負責對擬入園項目選址規劃符合性進行審查;
3、開發區經濟發展部負責對擬入園項目產業符合性和工藝流程安全性進行審查;
4、開發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入園項目工商登記和有關手續辦理服務;
5、開發區財政審計部負責對擬入園項目效益評審,跟蹤審計入園投資項目投入產出達標情況;
6、項目所在街鎮負責配合開發區開展審核工作。
第六條 準入程序
1、入園申請。
擬入園項目主體提報入園申請材料。申請材料包括:
(1)入園項目申請表(附件2);
(2)項目投資建議書或可行性研究報告;
(3)入園項目承諾書(附件3)。
2、準入流程。
(1)符合上述入園條件不需要一事一議的項目,由開發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出具準入意見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后即可簽約入園。
(2)對重點項目、特殊項目、工藝復雜項目、新增用地項目和其他需要一事一議的項目,開發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組織召開領導小組集中評審會議,領導小組成員根據職責對項目進行研究審核,最終出具審核意見。需要專業第三方參與項目研究的由開發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聯系參加。
(3)對不符合上述入園條件的項目,開發區行政審批服務局將未通過原因報領導小組組長審閱,并將結果反饋項目方。
3、合同簽訂。對審批通過的項目,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出具《入園項目準入審批表》(附件4)并與項目投資方簽訂《項目入園協議書》(附件5)。
第七條 項目服務
由項目申報街鎮、落地街鎮、開發區對入園項目手續辦理、開工建設、生產經營進行跟蹤服務。開發區簡化中小企業入園辦理程序,依托“易企辦”全生命周期服務平臺,建立網上辦理流程,逐步實現網上申請、網上辦理,為企業提供高效便捷服務。
第八條 附則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開發區管委會負責解釋。2022年印發的《羅莊區中小企業入園項目準入辦法(試行)》(羅政辦發【2022】2號),同時終止。
附件:1、羅莊區中小企業入園項目準入領導小組名單
2、入園項目申請表
3、入園項目承諾書
4、入園項目準入審批表
5、項目入園協議書
附件1:
羅莊區中小企業入園項目準入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李劍寧 區政府副區長、羅莊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副組長:賈世云 區科技局一級主任科員(主持羅莊經濟開發區日常工作)
成 員:李春曉 羅莊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許金龍 羅莊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沈 靜 羅莊經濟開發區財政審計部部長
周 偉 羅莊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委員、經濟發展部部長
劉希波 羅莊經濟開發區招商服務部部長
王建民 羅莊經濟開發區黨工委委員、行政審批局局長
湯懷泉 區發改局黨組成員、區重點建設項目服務中心主任
鄔云峰 區工信局黨組成員、區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副主任
彭洪彬 區自然資源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丁金劍 區行政審批局(區政務服務管理辦公室)副局長(副主任)
徐成前 區循環園區管理服務中心黨委委員、社會事務科科長
宋 昊 市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支隊羅莊大隊副大隊長
孝文峰 羅莊規劃編研分中心副主任
葛忠明 羅莊街道黨工委副書記、政法委員
李金川 傅莊街道辦事處副主任
高 偉 盛莊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張 磊 冊山街道便民服務中心(黨群服務中心)主任
房永娟 高都街道黨工委委員、辦事處副主任
劉孝偉 沂堂鎮人大主席
李 峰 褚墩鎮黨建群團工作辦公室副主任(副科級)
張寒飛 黃山鎮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開發區行政審批服務局,王建民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徐成前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附件3:
入園項目承諾書
公司保證嚴格按照《羅莊區中小企業入園項目準入辦法(試行)》規定的入園程序及標準辦理入園手續,并承諾如下:
1、申請人承諾,保證申報資料真實、完整、準確,上報資料中的相關證明材料或佐證材料等事實存在,真實可靠。如真實情況與填報不符,視為提交虛假材料,承擔由此引發的相關法律責任;
2、申請人承諾,不從事危及國家安全、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影響人民身體健康、對環境造成污染以及國家法律法規、國務院決定和各級地方政府明確規定不得開展的生產經營活動;
3、申請人承諾,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經有關部門批準方可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的,取得許可證或批準文件后再開展相關經營活動;
4、申請人承諾,自覺接受羅莊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的監督管理,如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將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公司名稱(章):法 人(簽字):
年 月 日
附件5:
項目入園協議書
甲方:羅莊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共同發展和誠實信用原則,現就乙方在羅莊經濟開發區內建設項目的各項事宜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項目基本情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位置:
3、用地方式:租賃/購買
4、用地面積: ;建筑面積:
4、建設規模內容:
5、控制指標:畝均投資 ;畝均產值: ;畝均稅收: ;(技改類項目不作硬性規定)
6、項目開工期限:自 年 月 日前,竣工期限為自 年 月日前,投產日期為:自 年 月 日前。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優質服務和良好發展環境,維護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秩序,確保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
2、甲方有權對乙方項目建設、生產經營進行監督管理。
3、甲方有權聘請第三方中介機構對乙方項目固定資產和生產經營效益等進行審計。
4、乙方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依法強制其退出。
(1)因環保、安全無法達標的,造成嚴重環境污染的或生產事故的;
(2)因產業政策調整或園區規劃調整需要項目搬遷退出,拒不退出的;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將項目進行轉讓的;
(4)違法經營被關閉的;
(5)涉及其他需要強制退出的情形。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自覺服從開發區管委會、“飛出地”街鎮、“飛入地”街鎮和有關部門日常監督管理,依法依規及時上報經濟統計數據。
2、乙方應嚴格按照項目建設審批程序,辦理完善有關項目建設許可手續后方可施工。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法律法規、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
4、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牢固樹立環保意識,加強環境保護宣傳,落實環保治理措施,確保不發生環境污染事故。
5、如遇國家產業政策調整、園區規劃調整,企業整合,乙方要服從大局,主動配合,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拆遷、搬遷工作。
第四條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取得項目建設許可后3個月未動工建設;項目建成后6個月內未投產的;或因環保、安全無法達標等情況,視為乙方自動退出,拒不退出的由甲方按法律程序,依法提起訴訟。
2、乙方項目建成后未如期實現第一條第5款的,不能完成投資規模和效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項目建成后3年仍不達標的,乙方應自動申請退出園區,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退出,拒不退出的由甲方按法律程序,依法提起訴訟。
第五條附則
1、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雙方各執二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