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政辦發〔2023〕26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部門、單位:
現將《羅莊區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羅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14日
羅莊區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石油天然氣管道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我區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石油天然氣可靠供應,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山東省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羅莊區行政區域內輸送石油、天然氣的管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本預案所稱的管道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人為損害或恐怖襲擊、自然災害造成管道或者相關附屬設施本體失效,發生泄漏、火災、爆炸事故、油氣泄漏嚴重污染環境,造成主要石油天然氣管道停輸,引發全區較大范圍出現石油天然氣供應保障應急狀態事件。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機制,強化措施。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加強防范,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發生、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現場指揮以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專家參與。發生突發事件的企業是現場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有關部門和相關企事業單位各負其責,有效處置。
(3)堅持備用結合、專兼結合。各有關部門單位和有關企業統籌規劃、整合資源,組建各類專業和兼職應急隊伍,在做好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的同時,扎實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準備工作。
(4)堅持科學處置、加強管理。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技術、專用裝備的作用,科學處置,提高管理水平,不斷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5)公開透明,正確引導。及時、準確、客觀、統一發布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及處置工作情況,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1.5風險分析
石油、天然氣屬于危險化學品。管道輸送的石油、天然氣具有高壓、易燃、易爆等特點。可能導致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主要原因包括:
(1)管道本體:管道或者相關附屬設施本體失效,發生泄漏、火災、爆炸事故。
(2)人為損害:誤操作,施工危害、占壓、重載碾壓管道,采用移動、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損壞或者盜竊管道,盜竊管道輸送、存儲、泄漏、排放的石油、天然氣,以及恐怖襲擊等行為,引發管道泄漏、火災或爆炸等事故。
(3)自然災害:地震、滑坡、泥石流、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以及洪水等造成管道泄漏、火災或者爆炸事故。
1.6事件分級
根據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別重大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
②直接經濟損失達1億元以上;
③全省出現石油天然氣供應應急狀態,以及超過省政府處置能力的情況。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
②直接經濟損失達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③在全省較大范圍或省會等大中城市出現石油天然氣供應應急狀態。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較大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
②直接經濟損失達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③設區市行政區域內兩個以上縣(市、區)出現石油天然氣供應應急狀態。
(4)一般事件:
突發事件情形低于較大事件指標向下細分為一般事件。
以上有關數值表述中,“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2.應急救援組織體系與職責
2.1區級應急指揮機構
一旦發生一般以上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當成立區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指揮部),實施統一指揮。區指揮部指揮長由區政府分管安全生產領導擔任;副指揮長由區應急局、區發改局、事件發生地所屬街鎮主要負責人,羅莊公安分局、羅莊生態環境分局、區市場監管局、事件發生地所屬分管負責人,油氣管道企業主要負責人擔任。
2.2區級成員單位及職責
區指揮部成員單位由區應急局、羅莊公安分局、羅莊生態環境分局、區市場監管局、區發改局、區委宣傳部、區委網信辦、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自然資源局、區住建局、羅莊交通運輸分局、區水務局、區衛健局、區總工會等組成。
(1)區應急局:負責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做好火災撲救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置和總結評估,指導事件發生地所屬街鎮做好受災人員或者受威脅人員的轉移和臨時安置工作。
(2)羅莊公安分局:負責組織、指導做好事件發生地社會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制和重點目標安全保衛等工作;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協調、調查和總結評估。
(3)羅莊生態環境分局:負責組織指導事件發生地環境應急監測,分析研判現場污染狀況及變化趨勢,指導因突發事件引發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和制定污染區域防護措施;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協調、調查和總結評估。
(4)區市場監管局:參與油氣管道的應急處置、檢驗、檢測;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協調、調查和總結評估。
(5)區發改局:負責組織煤、電、油、氣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負責提供技術支持,協調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后本省石油天然氣資源調度及供應安全;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協調、調查和總結評估。
(6)區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7)區委網信辦:指導做好突發事件網絡輿情引導和調控管控。
(8)區民政局:組織指導當地做好遇難人員遺體善后處置工作。
(9)區財政局:負責指導、協調做好相關應急資金的保障工作。
(10)區人社局:負責指導、做好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及工傷保險相關待遇的支付工作。
(11)區自然資源局:負責提供事件發生地泥石流、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信息,并制定應對措施。
(12)區住建局:負責協助和指導受損害或者受威脅的工程建筑、公用設施等的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13)羅莊交通運輸分局:負責協助和指導應急救援人員及物資的運輸。
(14)區水務局:負責協調、提供管道穿跨越河流水情、工情等信息,提出管道施工有關的河(洪)道防洪安全要求的保護措施。
(15)區衛健局:負責組織緊急醫學救援、衛生防疫及心理援助工作。
(16)區總工會:參與突發事件調查,維護傷亡職工合法權益。
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區指揮部可適當調整成員單位。
2.3區應急指揮機構
一旦發生一般及以上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區政府參照省、市指揮部架構,成立區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區指揮部應當明確成員單位及其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當發生較大及以上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時,應立即上報市政府。
2.4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應急指揮機構
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應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作為突發事件第一響應機構,切實做好各項應對工作。主要職責:
(1)負責編制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企業專(兼)職應急隊伍,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3)做好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做好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工作,配合各級政府指揮部做好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3.監測預警
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應當建立健全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監測預警機制,對可能影響石油天然氣供應的管道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對可能引發突發事件信息,及時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和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報告。
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根據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上報監測預警信息,預判和把握事件產生的不利因素及發展趨勢,核實后報區政府,必要時可越級上報。區政府有關部門單位核實信息后,向本級政府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由區政府批準后發布預警信息、進入預警狀態。預警信息發布后,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依據事態變化情況,及時向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提供調整預警級別的專業建議。
4.應急處置
一旦發生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立即啟動本單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立即報告相關信息。
4.1信息報告
(1)一旦發生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要立即向區能源主管部門(區發改局)報告。因生產安全事故或人為破壞造成的突發事件,還要同時向應急管理或公安部門報告。
(2)經區級人民政府研判,突發事件達到較大以上級別的,要第一時間向上級人民政府報告,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事件要逐級或越級報告省能源局,并抄送省應急管理廳。
(3)區能源主管部門(區發改局)接到一般及以上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信息后,應當在30分鐘內口頭、1小時內書面將相關情況報告區委、區政府總值班室。區應急局接到抄送信息報告后,按規定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4)一旦出現突發事件影響范圍可能超出本行政區域的情況,區應急局、區發改局應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5)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6)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發生單位概況;突發事件發生時間、地點及現場情況;簡要經過;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等。
(7)應急救援報警電話:119,110;
區應急值班室:0539-8246747;羅莊公安分局指揮中心:0539-8345216;區發改局值班室:0539-8243453。
應急咨詢電話:國家化學品登記中心:0532-83889090;山東省危險化學品登記注冊辦公室:0531-82600646。
4.2分級響應
我區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四級: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分別對應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當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在重要地段和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重要會議期間以及涉外、敏感的事件,應當適當提高應急響應等級。
4.2.1一旦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分別啟動I級、II級應急響應,由省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區政府視情況成立現場指揮部,全力配合省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2.2發生一般、較大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分別啟動Ⅳ級、Ⅲ級應急響應,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指揮、協調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事件發生地所在街鎮人民政府、油氣管道企業等組織開展突發事件救援。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處置。
4.2.3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分別啟動Ⅱ級、Ⅰ級應急響應。省政府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組織、指揮全省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統一實施應急處置。有關省直部門和單位要立即調動救援隊伍和社會力量,及時趕到事發現場,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全力實施應急處置。
4.3先期處置
(1)接到特別重大、重大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報告后,省政府立即成立省指揮部,區政府成立現場指揮部。
①省指揮部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應急處置方案,視情成立各工作組,迅速開展處置工作;
②省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及成員趕赴現場,會同區政府成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③研究決定區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④協調全省專業應急隊伍和駐魯解放軍、武警部隊及物資裝備參與搶險救援;
⑤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協調新聞媒體開展突發事件報道,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⑥組織開展損害評估;
⑦根據需要,向毗鄰省(市)或者國家有關部委請求支援。
(2)接到較大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報告后,由市政府、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和有關單位成立市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接到一般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報告后,由區政府、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和有關單位視情成立區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在判定突發事件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的基礎上,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實施即時處置,開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態擴大。
4.4專業處置
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應當根據石油天然氣管道特性及實際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
(1)石油天然氣管道泄漏事故
由應急管理、公安、生態環境、衛生健康、發改(能源)等部門協同實施處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現場實施緊急封閉、封鎖,實行交通管制,迅速疏散撤離人群,實施緊急避險,轉送受傷人員;
②立即排除現場火種,視風向、風速、水流、地形、地下空間和設施、周邊環境以及油氣泄漏量、擴散方向等因素,檢測并估算警戒、隔離和防備距離,協助開展人員疏散撤離工作;
③配合管道專業救援隊伍封堵漏點,清除泄漏的石油天然氣,完成損毀管道搶修。
(2)石油天然氣管道火災爆炸事故
由應急管理、公安、生態環境、衛生健康、發改(能源)等部門協同實施處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現場實施緊急封閉、封鎖,實行交通管制,迅速疏散撤離人群,實施緊急避險,轉送受傷人員,劃定可能受火災、爆炸影響的區域范圍;
②根據輸送介質的不同特性,正確選擇撲救路線、方法,控制火勢蔓延,防止事態擴大或者次生災害發生;
③配合管道專業救援隊伍搶修損毀的管道,清除現場殘余油氣。
4.5應急結束
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經現場檢測、評估、鑒定和專家論證,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由區政府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4.6信息發布
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工作,由市指揮部審核,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影響程度,由履行統一領導職責或者組織處置突發事件的人民政府,按照有關規定統一、準確、及時組織信息發布。涉及人員傷亡的應當提前報告省級相關部門。
5.后期處置
5.1善后工作
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區政府和應急管理、公安、民政、生態環境、交通運輸、衛生健康、發改(能源)等部門應當及時做好傷員救治、交通恢復、污染物清理等善后工作。石油天然氣管道企業應當在有關部門和專家的指導下,抓緊進行設施設備修復和現場清理,盡快恢復石油天然氣管道運行。
5.2保險理賠
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后,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工作。保險監管機構應當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快速查勘并及時做好理賠工作。
5.3調查與評估
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評估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特別重大、重大事件由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較大事件由市政府或者市政府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一般事件由區政府負責組織調查與評估。上級政府認為必要時,可提級調查。
6.應急保障
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油氣管道突發事件處置的應急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和受影響地區群眾基本生活。
6.1隊伍保障
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單位及油氣管道企業要根據職責和實際情況,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設備和設施,儲備搶險救援物資,積極開展救援知識、專業技能培訓和演練。
6.2物資保障
滅火等專用車輛由區“119”指揮中心負責統一調動,搶救用吊車、鏟車、挖掘機、推土機等大型機械由區住建局、突發事件發生地街鎮政府負責協調保障。搶救用客運、貨運等運輸車輛由區政府負責協調保障。現場醫療救護車輛、醫務人員及應急藥品器械由區衛健局負責協調保障。環保、公安等部門根據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特點,合理配備配置防護器材。現場搶救專用防護器材(防毒面具、各種呼吸器、防護服)由油氣管道企業、公安及大型企業救援隊伍自備。油氣管道企業建立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
6.3信息保障
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要落實領導帶班制度,指定日常聯絡工作人員,保障通訊暢通。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隨時接收、處理突發事件報告信息。
6.4資金保障
油氣管道企業應做好必要的應急救援資金儲備。處置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所需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多渠道籌集,分級負擔,確保應急需要。
6.5交通保障
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職責,在開展應急救援時開通應急特別通道,確保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裝備盡快趕赴事件現場。
6.6治安保障
公安機關和突發事件發生地政府負責治安保障,必要時在突發事件處置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做好現場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眾、維護公共秩序等工作。區政府及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居委會、村委會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社會力量開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全力維護突發事件發生地區的社會穩定。
6.7醫療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組建醫療專家、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完善院前急救體系建設,為衛生救援提供醫療保障。
6.8避難場所保障
事件發生街道辦事處、鎮政府要結合實際建立應急避難場所,設置相關標識標牌,保障在緊急情況下為轉移群眾提供緊急疏散、臨時安置的安全場所。
7.預案管理
7.1責任追究
各街道辦事處、鎮政府和有關單位不履行本應急預案管理職責的,由上級行政機關或者監察機關責令改正。預案相關工作不落實,導致發生突發事件或者發生后應急處置不當的,根據情節嚴重程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各級相關部門應對本預案開展宣傳、培訓、演練、修訂,保障落實。
7.2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