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沂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臨政辦字〔2020〕27 號)要求,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現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
自2016年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并多次實地了解基層開展垃圾分類工作情況,提出明確要求;2019年4月2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9部門在46個重點城市先行先試的基礎上,印發了《關于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決定自2019年起在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全面啟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2020年4月9日,臨沂市政府印發了《臨沂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了臨沂市中心城區生活垃圾分類系統建設三步走戰略,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逐步啟動。
二、決策依據
根據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9部門《關于在全國地級以上城市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 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 12 部門《關于印發<山東省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魯建發〔2019〕2 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沂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臨政辦字 〔2020〕27 號)等生活垃圾分類政策文件制定。
三、出臺目的
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普遍推行垃圾分類制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建立政府統一領導、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協調聯動、全民積極參與的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體制機制,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理的全程分類體系,全面提升我區生活垃圾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處理水平,不斷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務,創造優良的人居環境,促進城市精神文明與生態環境建設。
四、重要舉措
(一)加強制度建設。構建區級統籌機制,機關事業單位為生活垃圾分類的責任主體管理體系。明確區直各相關部門的職責與分工。發揮黨政機關帶頭示范作用,廣泛宣傳發動形成全社會普遍參與的良好局面。
(二)明確垃圾分類標準
《方案》中明確,遵循國家、省級分類方法,生活垃圾分類實行“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類標準,按照可回收垃圾藍色、有害垃圾紅色、廚余垃圾綠色、其他垃圾灰色的標準統一分類垃圾袋、垃圾桶站、垃圾箱房顏色,垃圾分類目錄與全省統一。鼓勵有條件的單位、社區對可回收物再細化分類。
(三)完善行業監管機制
建立并完善政府依法監管、第三方專業評價、社會全面監督的生活垃圾分類全過程綜合監管體系,提高行業監管水平。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社會監督員制度,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類民意反映監督平臺,開通投訴舉報熱線電話,適時開展群眾滿意度調查,加強群眾監督。強化基層黨組織的動員組織作用,引導單位、居民逐步養成主動分類的生活習慣。
(四)突出激勵宣傳
建立生活垃圾分類獎勵激勵機制,在街鎮推行“排名榜”、“績效榜”,鼓勵通過積分兌換獎品等形式,激發群眾分類投放熱情。同時,突出教育前置,2020 年,實現垃圾分類進教室、進教材、進課堂,并在中小學、幼兒園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相關評選活動,對評選出的先進典型給予適當獎勵,逐步建立垃圾分類的良好習慣,使垃圾分類真正成為全社會的“新時尚”。
羅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羅莊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