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預案》編制目的
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總書記對新時期防災減災理念的論述,充分做好我區水旱災害的防范和處置工作,保證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依法、科學、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預案》編制依據及工作原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山東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魯政辦字〔2020〕90號)和《臨沂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臨政辦字〔2020〕88號)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結合部門“三定”方案,制定本預案。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屬地管理為主,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依法防控、群防群控的原則。
三、《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區范圍內水旱災害的防范與應急處置。
四、《預案》主要內容
(一)建立組織體系及職責。區政府成立羅莊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領導組織全區的防汛抗洪工作;各街鎮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所轄區域的防汛工作。有關部門、單位根據需要設立行業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業、本單位防汛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二)預防預警。建立健全預警機制,根據預警信息確立預防預警行動。預警等級:防汛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I級)四個預警級別,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預警發布:區防指辦公室根據部門、單位監測預警信息及預警建議,組織有關部門、專家會商,研判暴雨、洪水等影響區域、發展態勢和危害程度,提出預警發布建議,報區防指副指揮或常務副指揮簽發。
(三)應急響應。根據洪澇災害的嚴重程度和范圍,區防指辦公室根據水務、應急、綜合執法、沂河、劉家道口水利樞紐等部門的預測預警信息,統籌考慮災害影響程度、范圍和防御能力,綜合會商研判并啟動響應。
水旱災害發生后,發生地有關單位應按照預案進行先期處置,并同時報告當地黨委、政府、防指和上級主管部門。
I、Ⅱ級響應:區防指指揮簽發啟動。Ⅲ級響應:區防指常務副指揮簽發啟動。Ⅳ級響應:區防指副指揮簽發啟動。
根據不同響應級別啟動響應行動,明確區防指成員單位、各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在不同響應級別的工作分工。
(四) 應急保障。確保通信保障、應急隊伍保障、應急物資保障、人員轉移保障、供電保障、能源保障、交通運輸保障、醫療保障、資金保障、治安保障。
(五) 后期工作。發生水旱災害后,區應急局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對較大及以上水旱災害進行調查評估,提出防范、治理、改進建議和措施。各成員單位應各盡職責、加強協作,共同做好災后工作。災害發生地的區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組織有關單位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征用調用物資費用補償、治安管理、工程修復、污染物清除、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工作。
明確災后重建、社會救助、防汛搶險物資補充、水毀工程修復等工作。區、街鎮防指及區防指成員單位要對全年防汛工作進行定性、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提出改進建議,進一步做好防汛工作。
五、《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區防指辦公室負責組織編制,區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應根據實際情況變化適時修訂,并按原程序報批。有關部門根據本預案組織編制本部門相關預案,各街鎮參照本預案制定本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各級防指和新聞單位應加強防汛抗旱避險知識宣傳,提高全民防災避災和自救互救能力,為全民參與防汛抗旱工作營造良好環境氛圍。各級防指結合實際,有計劃地開展防汛抗旱培訓演練,檢驗應急準備效果和應急響應能力。各防指成員單位結合本部門、本行業實際,組織開展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防汛抗旱實戰能力。
羅莊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羅莊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通知